重磅,等级医院评审大变化,图解最新标准

2020-12-28医政医管局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对医院来说,这是2020年最后一个重磅信息,也是所有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和学习的内容,这关系到医院的切身利益。

等级医院评审,已经成为现代医院管理的重要抓手,通过等级医院评审也大大的促进了医院科学管理的水平,提高了医疗质量安全。我国的等级医院评审经历了几轮,已经比较成熟。每一版评审标准都有较大的提升和改进,2011版的标准,从2017年就开始做调整,一直等到如今公布了最新的评审标准,意味着新的等级医院评审将会采用新的标准,有更多新的变化。

  • 1994年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在法规层面将医院评审工作制度固定下来。

  • 1995年,原卫生部发布《医疗机构评审办法》,确定了医疗机构评审的基本原则、方法和程序,开展医疗机构评审工作。

  • 2011年制定发布《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和《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 2020年制定发布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26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3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心血管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1〕79号)、《卫生部关于印发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的通知》(卫医管发〔2012〕1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2020版等级医院评审标准有重大变化:

以等级医院评审标准为指引,将引导医疗机构重视日常质量管理和绩效,减少突击迎检行为;尽量减少主观偏倚,增强评审结果的客观性。指导各地由以现场检查、主观定性、集中检查为主的评审形式转向以日常监测、客观指标、现场检查、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审工作模式。增加了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改革要求,增加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要求。2020版标准分为3个部分101节,448条标准和监测指标,《标准》现场检查部分共24节183条,较2011年版标准的66节354条有大幅度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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