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水利史
松花江流经中国内蒙古、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区,在同江附近汇入黑龙江。松花江古名粟末水(一作速末、涑沫),满语叫松阿里乌拉;金代名混同江,又名宋瓦江;元代也叫宋瓦江;明清名松花江。自古以来,松花江流域为水草丰美的广大游牧区,农业虽有发展,但水利记载很少,近代始较详细。
水灾及防洪。12世纪前半叶金王朝在松花江流域兴起后,关于流域内的水灾及防洪记载渐多。如:天会十年(1132)四月混同江、鸭绿江暴涨成灾;天眷元年(1138)按出浒水(今阿什河)涨溢,当时金都上京(在今阿城县)在河东岸,大水淹没房屋,死亡人数不少。后此应修有堤防防护。据《元史》记载,元代数十年间宋瓦江大水灾两次,一次为皇庆元年(1312),一次为至顺元年(1330)。又记辽阳行省(辖区东及南至海,北至极北,西至嫩江流域等)水旱饥荒、赈灾等三十六七次,其中记松花江流域水灾五六次。清代乾隆五十九年(1794)齐齐哈尔附近嫩江涨水淹城,坏房屋甚多,泛滥数十里,平地可以行船,后于城南屯田区筑堤防护。又以屡遭水灾,于道光三年(1823)开始筑堤坝护城。近代如1932年松花江大水,沿江淹没农田1465万亩,哈尔滨市被淹,损失达5亿多银元。1938年松花江大水(干流南北、蚂蚁河、拉林河、呼兰河等流域)淹没农田1700万亩以上。自1940~1947年先后筑堤245km防护,受益田155万余亩。1945年松花江及嫩江流域又发生大水。
农田水利。唐代渤海政权在松花江流域内垦田不少,水利情况不详。元代流域内有旱灾八九次,平均约十年一次,农业也有发展。清代把松花江流域看作满族发祥地,早期流域内虽有开垦耕种,但控制较严。开发较早的如江北呼兰河流域,江南拉林河流域等,有灌溉之利。近代始大量垦殖,有官屯、民垦等,发展极快。清末流域内已垦田近二百万晌(一晌约15亩),已有一些居民开渠引水灌稻田。自1940~1947年曾开水田16.4万亩,又修引水渠280km,排水干渠306km,旱田受益者82.7万亩。至1949年止松花江流域灌区已不少,其中著名的有黑龙江省甘南县境嫩江支流诺敏河南的查哈阳灌区,设计灌溉面积60万亩。至1949年完成部分工程可灌9万亩,次年即增至10.5万亩。另一大灌区为吉林省郭尔罗斯前旗灌区,位于松花江西岸,设计灌溉面积32万亩,大多为提水灌溉,1949年止完成并修复部分工程,可灌田6万亩。
内河航运。明代设奴儿干都司控制东边,即于松花江造船军运,航行黑龙江等大河。清代自顺治十八年(1661)设船厂(在今吉林市,吉林旧名船厂)于江滨造船,有战船、运输船等,常因边防需要,北航黑龙江等处。
近代水力发电。民国时松花江上游先修有小水电站。1937年开工兴建丰满水电站,装机容量为55.4万kW。1943年第一台机组发电,1959年竣工。另有牡丹江的镜泊湖水电站,于1939年开工,1942年完成,装机容量3.6万k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