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雷军:你们买 100 块钱的小米硬件产品,我们挣了不到一块钱?真的是这样吗?

问题补充:

近日,雷军在《中国企业家》上表示,雷军称小米产品卖一百元挣不到一元,卖一百块小米的硬件产品,我们挣了不到一块钱。很庆幸我们还赚钱,不是做赔钱赚吆喝的生意。即便有一天我们变成世界第一,硬件净利也不会超过5%。

答:

不是这样,这其实是个会计算法问题,雷总有意偷换了概念(当然也不能说他说的不对)。

我记得贝佐斯最早推广kindle时是“亏本”卖的——假设第一代kindle硬件成本是500元,他会以450元价格出售,卖一本就直接亏50块。

那你能说这是亏本生意吗?当然不是。亚马逊推kindle目的是做电子书的生意,一本电子书正常售价20块,直接成本为零,扣掉版税,毛利可以达到50%以上,一位kindle的消费者头一年买5本书就能回本了。用了他的电子书,就要看他的推荐排行榜,这里广告费又是一大笔收入。

这种套路传统企业也有,比如汽车厂销售汽车,车价本身不赚钱,但零配件价格很高,只要你买了他的车,以后要修就要高价买原装的配件,这样汽车公司以后就能获得稳定的现金流。

还有软件商,软件产品出售时很便宜,甚至亏本也卖,但你买了这套系统以后就算上了套,两三年就升一回级,还有加站点,加用户,加中间件,都要收钱,每年还要按产品价格的10%到20%收取固定金额服务费,算下来都是利润。

表面上看这是头一次硬件产品很划算,你是赚到了,其实这是分期付款的产品,费用都在后面。

会计核算上,硬件和后期服务是两件事,所以要分开核算,雷军说小米硬件产品不赚钱也不能算错。

但老板们心里明镜似的——这只是营销策略,前期的亏损生意相当于鱼饵,为的是钓后面的大鱼。

比如我最近买了小米的电视,很便宜,65寸才2500块,但看电视开机就有广告,最少15秒,这广告费是利润吧?电视里自带小米盒子,可以看免费的影视剧,但这些免费的影视节目都有1分半以上的广告,不想看广告就要充小米的会员,一个月30元,打折一年也要300元左右,小米电视2500元,硬件赚了25元,会员赚了300元,广告最少200吧(以后每年都有),后面的500元利润都得电视卖出去才有,没有硬件那来的软件。

理论上,我们应该按权责发生制,把电视硬件成本分摊一部分给软件,因为互联网收入(广告和会员)主要依赖硬件,但现实很难做到。

这是会计核算一直以来的难点——不善于把定性的量化。我们都知道小米的会员收入和硬件有关,但有多大关系,怎么数字化就不知道了。因为小米的生态圈和小米公司的品牌推广有关,和硬件的销售策略有关,甚至和雷军个人都有很大关系,反过来,小米品牌的影响力也会促进小米手机、电视的销售,硬件、软件互帮互助,形成了一个良性循环,业内管这个叫互联网+。

互联网+会计怎么分摊配比?会计核算解决不了,只能把看得见的直接成本归归类,基本不分摊。包括研发成本和费用也是一样,前期投入巨大,按说应该分摊到后期,但谁也不敢保证后面一定赚钱,保守起见,全部费用化。

所以互联网企业的报表很难做财务分析,前面几年甚至十几年都是亏损,一年亏几亿几十亿,后面又是大赚,一赚也是几十上百亿的赚,知道的是做企业,不知道还以为老板中彩票了。

雷军的话给财务人提了醒:互联网行业的经营方式太超前,往前跑的太快了,财务人的思维却还停在上个世纪,再这么下去跟不上老板的经营思路(老板看的是全局,不在意一城一地的得失;财务却只能看到过去和眼前的事),就只能跟在后面算算小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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