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提醒:这样停车最高罚6000元,一律扣12分!
深圳交警丨都市频道
什么是'盖停'
所谓“盖停”,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意义上用纸片、光盘等物品遮挡,用泥巴污损号牌,不悬挂或不按规定悬挂号牌等情形,也包括为逃避交通监管,通过打开后尾箱盖、在车牌号码前站人等方式。
需要按照这个规定处罚的行为,其实不止“盖停”这一种,还有的车主,选择打开车前盖,在路边违停时,营造一种因为汽车出现故障不得不停在路边的错觉。这种也属于违法行为!
如何处罚?
各地区针对“盖停”处罚标准各不相同,而最严重的就莫过于深圳交警。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其他方式妨碍交通监管的,扣留该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处六千元罚款,并处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行为两次以上的,从第二次起每次处一万元罚款 。”
而对于'盖停'的违章行为
各地交警也都有不同的处罚标准
各地交警处罚:
济南交警:“盖停”躲避抓拍,属于故意遮挡号牌,处罚200元记12分。
浙江交警:通过开启后备箱,导致看不清后备箱盖上的机动车号牌,处以罚200元记12分的处罚。
济南交警:打开后备箱盖躲避摄录的违停车辆,将被处1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其他'违停'行为
不仅仅是打开后盖躲避违停的方式不可取,还有一些司机是通过打开引擎盖,制造有人在的假象,和打开后备厢盖有“异曲同工之妙”。
▲成都某条街的“群体性违停”掩耳盗铃
01
故意遮挡车牌
除了通过打开前后车盖的行为来躲避违停拍摄,甚至有不少车主是通过用纸巾、木牌等遮挡物来遮挡车牌进行躲避违章。
02
私自卸车牌
为了违停不被交警查车,有的车主还打起了卸掉车牌的心思,殊不知这样的行为比违停来的还要严重!
03
摄像头下停车
如今新交规层出不穷
电子眼的布控更是无处不在
想要违反法规还不被抓到简直做梦
那唯一的办法就是好好遵守交规
就不会“吃罚单”、被记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