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投保发生理赔纠纷,必须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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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连着跟大家介绍了几个理赔纠纷诉讼案,并且都是被保人一方胜诉,所以在遭遇保险公司拒赔时,向法院提请诉讼,也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非常有力的手段。
而我跟大家推荐的保险产品,主要是以小公司的为主,小保险公司产品性价比高,但小保险公司在全国分支机构比较少,所以对很多伙伴来说,要想买到这些优秀的保险产品,必须得异地投保。
关于异地投保,我在既往文章中有跟大家详细介绍过,异地投保保障是不受影响的,是可以放心买的。
但部分伙伴应该在其他文章中看到过关于异地投保的一个“缺点”:
“异地投保,理赔如果发生纠纷,需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提请诉讼,这就特别麻烦”;
并且对此给出的依据也特别的权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按这条规定,我们提请诉讼,保险公司就是被告,那的确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诉讼。
但我前几天跟大家分享国华人寿猝死拒赔案时关注到一个信息:
原告是云南地区的,国华人寿在云南没有分公司,而本案的审理机关是云南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看到矛盾的地方了吗?
此案中原告并没有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而是在被保人当地法院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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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异地投保,如果发生理赔纠纷,是不是真的必须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诉讼呢?
我把这个问题研究了一下,发现并不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虽然有第二十一条规定,但也还有第二十四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的诉讼,可以由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标的是什么?
就是保险保障的对象,在财产保险中是投保人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在人身保险中是人的生命或可能发生的疾病以及退休养老的人,简单说就是被保人。
如果说这一条的规定不太好理解,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一条有规定:
第二十一条
...
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明确“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所以,至此,我们的问题已经有了答案:
异地投保,如果发生理赔纠纷,并不是必须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诉讼,在我们的居住地就可以。
你在其他文章中看到的观点是有错误的,希望大家能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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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异地投保,再跟大家简单说一下:
保险公司之所以设置产品的销售区域,不是它们不想把保险卖给更多的消费者,而是监管不允许!
我国的《保险公司管理规定(2015年修订)》有如下规定:
第十五条:
保险公司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其在住所地以外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业务,应当首先设立分公司。
第四十一条
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保险业务,本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和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规定,保险公司只能在有分公司的省市开展保险业务,这是监管层面对保险公司经营区域范围的要求。
但你可能会发现有特别,像意外险、定期寿险,很多小公司都是面向全国销售的,这是因为有一条特殊规定;
《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中规定:
第七条
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下列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定期寿险和普通型终身寿险;
...
这就决定了,意外险、定期寿险可以面向全国销售,而重疾险、医疗险只能在有分公司的区域内销售。
我们异地投保,对于保险公司来说是承保一样的风险,赚取一样的利润,所以保险公司并不排斥异地投保这件事情,但是为了符合监管规定,它们并不会明面上支持大家异地投保,比如你去打客服电话咨询是否能异地投保,可能获得的答复都是不建议。
关于异地投保,部分伙伴关心的另一个问题是:理赔是不是会更麻烦?
其实,不论是不是异地投保,大家在网上买保险,将来理赔基本都是走邮寄理赔资料的,既然是邮寄资料,那在全国各地邮寄,体验也没有区别了。
对于理赔,我能想到的一个情况是,如果当地有分公司,对理赔结果不满意,去保险公司“闹”会更方便,如果异地投保,可能要坐火车、坐飞机去“闹”!
但这个事情,应该不是人人需要,并且保险公司的分支机构也是不断扩张的,可能过几年、十几年,你所在的地区也有分公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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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总结:
异地投保,保障是不受影响的,至少大家应该从没有听说过,因为异地投保的原因被保险公司拒赔了;
异地投保的具体操作方法是:
投保时先填写一个可投保区域内的地址,等保单生效后再打保险公司客服电话申请变更正确地址。
实际上,有些保险产品,比如妈咪保贝,虽然限定了销售区域,但是投保时支持填写全国范围地址,所以投保时就可以填写实际地址,变更地址都不需要。
至于部分文章分享的“异地投保要到保险公司所在地诉讼”是错误的,《民事诉讼法》的司法解释中有明确规定:因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可以由被保险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诉讼这个问题也无需担忧。
所以,如果看到满意的保险产品,即使自己不在销售区域内,也是可以放心买的。
今天是不是又get到新知识了?^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