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说话”这件事
说说“说话”这件事
人会说话,这件事非同小可。我在想“非同小可”算不算中性词,如果算,我就把它用在这里,如果不算,我就不用。结果是我把它用在了这里,但它是不是中性这一问题,最终由我作了决定。我作出这个决定,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我想它是。对,这就是最终的原因。
我是一个有点年纪的人,有时候一回想,发现,竟然也有一些年轻的时候。年轻时,些需认得一些字(我说的是汉字,这样,一些洋文换了汉字的身,也能间接认得),能看一点书(包括洋文换身的书),略微知道一点说话方面的“法”。
人类说话的“法”,给了我一些启示,后来,我觉得,人类说的“法”从根本上说,有三个:
1、人类会说话。会说话,是人类的根本大法。你看,草木不会说话,鸟兽不会说话,天地更不说话,山水也不说话。如果人类也不会说话,人类,从人类自身的形象(当然是不会说话的形象)看,既非草木,也非鸟兽,更不可能类属山水,侪身天地。没有了这个大法,人类就什么也不是。一个不会说话的人类,在这个世界像现在这样,无所不为,很可能是个大怪。但不会说话的人类,不可能成为大怪,因为,那样的人类不可能无所不为,于是,和草木、鸟兽、山水比较起来,人只能是个小怪。
为什么这样说,只用一个问题就可以证明了。这个问题是,人类会说话的根源,或者说原因是什么?人类自己当然可以说出很多会说话的理由,可理由再多,再严丝合缝,也还是人自己说出来的,根本证明不了。所以,人可能不觉得自己会说话不奇怪,但对于天地万物而方,这就是个怪。
怪是什么,怪就是孙猴子,没有爹没有娘,既不是胎生,也不是卵生,竟然是石生。一块石头嘭的一声碎裂了,一个猴子就蹦了出来。
人类会说话,肯定是一个法,但这个法没有任何根据,所以,按照这个法产生的人类,就是一个怪。
2、用文字记录人说话,这是人类说话的第二个法。基本上,我不反对人类会说话,因为,从第一个法来看,怪不怪先不管,总之,人会说话才与天地万物有了区别。在我看来,人会说话,就像草木会开花一样,基本上还不怎么远离人是个“怪胎”这个本性。谁见过桃树开花就不再是桃树了,谁见过,一棵草发了芽,叶子长长了,就不再是草了。由此,可以推断,人如果只是会说话,不管多么怪,人还应该是人。
可有了文字(语言)这个法,人就从小怪变成好大怪。说话离不开嘴,离不开舌头,离不开喉咙,离不开声带,这三个器官是肉做成的,就像石头和木头一样,敲石头发出的只能是石头的声响,敲木头发出的只能是木头的声响。可有了语言文字,这个性质就没有了,语言文字是说话之外的东西,它可以贴近人的说话,但也可以不贴近,甚至让没有说话的人说了话,说的是这个话结果成了那样的话,最后,干脆用语言文字代替人说话。
依据这个说话法,人从怪身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那就是从怪变成了妖和魔。怪,略微还能看懂一点,妖和魔就彻底看不明白了。可人因为有了这个法,把自己看得特别明白。所以,今天的人类,就是天地万物看不明白,而人类自己看都十分明白的世界。
3、第三个法,是一切由人类的语言文字说了算。这个法一点都不好,因为它很可怕。可怕在:语言文字说了算,首先被否定的是人类自己,比如说,人不如畜,这是对自己的否定。然后呢,人依据语言文字的这个法,对这个世界变得疯狂起来。现在已经可以看到这个疯狂有多可怕,多疯狂了。
天地万物早已知此,都选择了不言不语。都说说话是人类的一件大事,这是赞美的话,肯定的话,赞美的话,肯定的话是谁说的,是人类自己说的,可人类看不见自己的怪,看不见自己的妖和魔,其实人类早已知道这件事,叫它“见怪不怪”。
我借非同小可来说说话这件事,说的是怪话,但也是实话。什么是实话,看见了怪,把看见的怪说出来。这样说,是违法的,违语言大法,所以,我也承认是怪话。
2021-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