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清流道光志》(卷首 清流县志目录 凡例)
#文史随笔读
原文:
清流县志目录
卷首………………………………………
新旧序 凡例 舆图 图说
卷一 舆地志………………………………
分野 沿革 疆域 山川 古迹 形胜 兵制 守御 风俗 气候
卷二 建置志…………………………
公署 街市 庙祀 坛壝 寺观 铺舍 桥梁 水利
卷三 赋役志…………………………
户口 粮征 盐课 铁课 钱法 积贮
卷四 职官志…………………………
秩官 宦绩 生祠(碑记附) 医学 阴阳 僧道
卷五 学校志…………………………
儒学 祭品 祭器 试院 书院 学田 射圃
卷六 选举志……………………………
科甲 名贡 荐辟 仕宦 武勋 封赠(荫袭附) 职员 乡饮
卷七人物志………………………………
名臣 直臣 官业 忠烈 孝义 乡行 寿考 豪侠 贞节 贤媛 流寓 仙籍
卷八 艺文志……………………………
著述 列传 方技
卷九食货志………………………………
五谷 蔬果 花木 药草 鸟兽 鳞介 虫蛇 货殖
卷十摭遗志………………………………
恤政 祥异 寇变 义冢 坊表 坟墓
道光九年岁在己丑腊月重修
凡 例
一、前志各有小引。今既分十志,其中小引可仍则仍,重出则去。不敢一概删削,没前贤之笔。
二、前辈直书大名,依前志临文不讳之例。使人易晓,非敢僭妄。
三、科甲五贡,新旧志所载,不敢遗漏。例贡则新旧志俱无,惟廪、增、附贡,应附各贡之后。
四、文苑不拘科甲,其已登科甲者,已有科分。或从事仕官,则有宦迹。惟有才无命,或积学偃蹇终身,尤为可悯。故今所载,终于岁贡,文学者居多。
五、援例吏目、杂职,惟有地方候补、在京候选者,方得入志,其余不敢妄增。
六、盖棺论定,现存者不得立传,嫌于附会。若有事实,则录其著述,直书其事,不加评语。
七、援例自州同以上者,城乡亦无几人。聊附于职员之后。
八、节孝、贞烈已殁者居多,而守节贤媛亦有三四十年。其人现存者,又不得不少列事迹,以见入志之由。
九、新志自康熙四十年后,加以嘉庆五年大水,载籍尽淹。故武弁、节孝、乡饮或从府志补入,或从乡间凭据增补。非敢凭空添设。
十、节孝之家,其家殷实,子孙昌炽者,自有孝子顺孙,另行呈请旌表。兹所补载,家世贫寒无力呈请者居多。亦以免贿嘱徇情之弊。
十一。行述、墓表宜入家谱。惟新旧志所载,乃当时事实,悉如前志。
张水藩读文:
读清流道光县志(卷首 清流县志目录 凡例)
凡例
一、以前的志书各部分都有写在前面的简短说明。现在既然分为十个部分志,其中写在各部分前面的简短说明,仍旧可以用的就保留,重复的内容就删除。不敢一概删去,以免埋没前人的劳动成果。
二、对以前的人,都直接写出他们的名字,这是依照前面县志的惯例:作文时不须避讳。主要是让人家容易看懂,不是我们狂妄敢于超越本分。
三、凡是科举中了进士、举人的和正途出身的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的人士,以往县志已经有记载的,一定会记载不敢遗漏。援例捐纳取得的例贡在以往的县志里都完全没有记载。因此廪贡、增贡、附贡就要列在其他正途出身贡生的后面。
四、《文苑》部分所收录的诗文,不拘泥于作者是否科甲出身。因为他们登科甲时,就有科举中式之年分的记载。进入仕途当官的,就有为官的事迹记载。只有那些才情飞扬、学富五车,却命运坎坷,困顿窘迫一生的人,特别令人怜悯。所以现在收入诗文的作者身份最低到贡生,而且收录的诗文以文艺作品居多。
五、按照惯例凡从八品、从九品的吏目和其他官场杂职办事员,只有在某个地方取得候补资格,或者在京城取得候选资格,才可以记载入县志,其余的人不敢胡乱增加载入。
六、坚持盖棺论定原则,还活着的人不立传,以避免牵强附会的嫌疑。如果有具体事实,就收录他的著作,或者直接记述他的事迹,不加任何评论性的语言。
七、援用惯例官职在知州副职以上的,清流城乡也没有几个,姑且就附在《职员》部分的后面。
八、入选节孝贞烈的,已经不在人世的占大部分;入选守节的贤惠美女,也都有三、四十年的事迹。现在他们有的还在人世,就不得不稍微列举一些事例,以体现收入县志的理由。
九、清流新县志要记载的是康熙四十年后的人事。加上因为明朝嘉庆五年清流涨大水,记载清流县情的档案资料全部被淹没。所以武弁、节孝、乡饮这几部分的内容,有的从府志里补录进来,有的从乡下民间凭证据补入。绝对不敢凭空添加。
十、入选节孝的人家,有的家庭富足,子孙满堂,自然有他们的孝子贤孙来申请记载表彰。这里所补充记载的是家庭贫穷,没有能力申请的居多。这也可以免除行贿请托徇私情的弊端。
十一、行述、墓表部分本来适合写到家族谱碟里。因为是以前新旧县志所记载的,是当时已形成的事实,所以这些部分全部按原来的县志照抄。
张水藩读后:目录没有什么可读的,就把凡例读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