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云原创】规矩与人心
今天下班,混迹坂田街道。看到有摊贩卖香蕉,小喇叭单曲循环说“海南香蕉,三元一把。”我一看捆得整齐的六根香蕉,不禁喜欢,买了一捆。吃完晚饭打开包装,才发现所有香蕉都已开裂,或长或短,老板娘用胶布封起来,糊里糊涂叫外边看不出来。我这才悟到它们并不是因为散开的缘故才被胶布捆,而是裂开。勉强吃了一个,非常寡淡。奋力吃完,拿着剩下的五只香蕉,去找老板娘,看她有客,略等客人走了,我说你的香蕉都是裂开的。她马上摆开防御的脸说,便宜的就是这种啦。那边是两元一斤的。果然旁边清清白白没有被五花大绑的好几排,我刚才没留意比较。我说,我吃了一只,很难吃。她打断我说不可能退的。我说这五只都还给你,我不要钱了。
她嘴巴张大两秒。我不能再说什么。因为觉得扔了糟践食物;吃吧,糟践自己。倘若通过她的流通,落入能接受这种味道的人士口中,未尝是坏事。虽然我向她讨回两元或者也可以,但是应该不免有扰攘。话赶话的话,必没有好话。她一刹那的吃惊,不止值两元。
跟子君约去看电影。半路看到一群城管,围住两个卖烧饼的女子,两个女子很配合地将推车推走。大家都不说话如演无声电影,画面好怪诞。我知道那是现在城管文明执法,不动手甚至也不说话,只围住你,你生意做不成了,不战而屈人之兵。我曾经脑洞大开想,要是我做“走鬼”,遇到这么文明的执法,我就不走,收拾好摊档,在那里上网打游戏。
子君说为什么不动手呢?在我们这里,执法似乎是挺难的事情。
我说,这样执法,好像体现了智慧和文明啊。
她哈哈大笑,说我看到的是法律被戏弄,被变成首鼠两端的摆设。这种事情要么是摊贩错,不得经营;要么是城管错,不应驱赶。
我不语,看着前面无数人闯红灯,“红灯停绿灯过”的儿歌成了瞎子耳朵。我每次过马路,都木鸡一样呆立着等了又等,告诉自己我是爸妈的女儿,我是女儿的母亲,我是人家的妻,家人的家人……想的次数多了,硬是有了仪式感。
后来我跟子君说,在一个规则被看做摆设的环境,不守法的“赚头”似乎很大。最少是当下的赚头看起来大,例如冲红灯,有人抢多了两三分钟,按照时间就是金钱的美好预期,他赚钱了。例如送快递的小哥,早餐店采购的小老板,踏着点进入办公室的职员,似乎都能达到预期。尤其是当他周围的人都在冲的时候,从众心理让他觉得安全,也觉得不吃亏。城管围住小贩的奇观,也是因为他们现在要自我保护,倘若动手,货物毁坏,商户受伤,都惹不起,到处都是自媒体啊。这样“围剿”,各自安好,都是晴天。卖香蕉的小女人,她甚至理直气壮地觉得自己“买定离手概不退换”无懈可击,谁让你看不出香蕉是裂开的?
太多时候,人们愿意自认倒霉,是因为不相信规则的力量。潜意识里,我们自己并不相信规则。否则,认死理的“死磕派”就不会被视为异类。
朋友发来一张图片,一看是前香港特首曾先生被做成了表情包,由衷佩服香港法治的力量。曾先生过堂前往服刑地点的时候,其妹曾璟璇女士对记者说“可不可以给我们留一点尊严?”法如山,礼如仪,平和克制的背后是强大的法律支撑。而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民的破规则,在我们这里其来有自。
子君问我不破的规则是什么?我愣怔一下,说,应该是双方约定的彼此都能接受的契约。
我与小贩自然没有交易契约,我们遵循的是约定俗成的公序良俗,即她卖真货,我付真钞。她足斤两,我足额付。一旦一方不遵守这种默认的规则,另一方就会吃亏。人来算账,或赖掉,或硬拒,无所谓,也无所畏。他们周围,戾气渐重。与他们打交道须时时防御着,很累。
我是很害怕“无畏”的人的,因为全然无畏的人,等于全无底线。当没有了敬畏心的时候,恶会泛滥。
如果看得见的世界,没有什么让你敬畏,请你在自己的暗处设一个角落,敬畏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