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超支千余立方谁之责?燃气公司:以燃气表的记录为准,有异议可申请检测

今报实习生林虹彤 记者程浩楠

南宁市民韦女士今年5月份把房子卖了,办理燃气过户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用气量超出已购气总量1152立方米,欠费约4000元,这让她很不解。

用户

充值时没被告知欠费

在南宁市鲁班路隆源国际花园小区,韦女士有一套房子,从2010年开始一直出租。今年5月,她卖掉了这套房子,在办理燃气过户手续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欠管道燃气费,燃气公司要她补交欠费才能过户。

韦女士说,租户使用时,并没有反映燃气使用有异常情况,去营业厅办理充值业务时,也没有被告知有欠费问题,该房子的燃气IC卡是可以正常使用的。按理说,燃气用完了会自动切断,怎么可能超出这么多而且燃气公司没有告知?

燃气公司给韦女士的解释是,实际用气量以机械字轮的为准,IC卡智能表不作参考,这个智能表出了问题所以导致数据不一致。

“照此说来,智能表在2011年就已经出现问题了。”韦女士认为,如果说是近段时间出现问题的,她可以补交这个费用。但是,这5年来燃气公司都没有发现问题,现在要办理过户了才突然说有问题,她不太能接受,“这是燃气公司的失误,不应该让我来承担责任”。

燃气公司

计费器故障导致异常

7月27日,南宁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说,韦女士2009年开通燃气管道使用至今,购气共508立方米,燃气表的已用气量为1660.6立方米,已用气量超出已购气总量1152立方米。

工作人员称,6月19日,新业主单方申请办理燃气过户业务,他们6月22日上门办理过户业务时,发现该户燃气表气量异常,6月29日再次上门与用户复核燃气表读数,新业主现场已对燃气表读数进行确认,“我们告知韦女士,需对燃气表超用气量进行补费后,方可受理过户业务”。

对于超用燃气的原因,燃气公司通过稽查用户购气明细分析认为,燃气表电子计费器出了故障,使得电子计费器扣减用气量与燃气基表记录使用的用气量不同步。当燃气表电子计费器出现故障时,会出现显示不正确、自动停气功能失效等现象,此时燃气流过基表并不会受此影响,燃气表仍正常为用户供应燃气,机械字轮也正常计数。

目前,韦女士已向燃气公司稽查人员提出对燃气表进行检定,待韦女士明确委托该公司送检或自行送检后,根据计量检定结果再作进一步协商。

律师说法

不能让用户承担失误

针对韦女士遇到的问题,律师刘凯中认为,燃气使用方式是IC卡预付费形式,也就是充多少用多少。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燃气公司说燃气欠费,就应该拿出证据来。况且智能表数据错误,这属于机器故障,燃气公司每年上门检修都没说有问题,那就属于工作人员的失误,不应该由消费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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