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湜 | 明清舟山群岛的迁界与展复
作者简介:谢湜,现任中山大学历史学系主任、博雅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明清史、历史地理学、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等领域的研究和教学。
文章来源:《历史地理》第三十二辑,注释从略,引用时请核对原文,转自禹迹历史地理学社公众号。
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春,浙江定海县士民留葬县令衣冠冢的事件引人瞩目。定海县是康熙二十五年舟山群岛展复后设立的新县。江阴人缪燧于康熙三十四年调任定海知县,他多行善政,备受爱戴。康熙五十五年三月,黄灏等人得知缪燧病逝于宁波镇海,组织了数百人去镇海县署阻截灵柩,并集合59人联名上书,吁请留葬定海,声势浩大。宁波府、宁台道乃至浙江藩司、抚院均作批示,支持留葬以顺民心。缪燧之子缪民垣则认为黄灏等人“用情过甚,不顾人子之安',坚持将其父遗骸送归故里,并马上发丧。各方意见不一,后由定海儒学教谕钱廷祯、训导程世凯从中调和,促成了“遗骸归葬故里,定海留葬衣冠”的折衷方案。缪公遗爱,士民情真,可歌可泣,只是阻截灵柩、联名上书的行为方式尽显示威之势,令官府承受不少压力,以致一些官员在批复文书中略有微词。
在留葬事件发生的十多年前,定海县亦已闻名遐迩。早因康熙二十三年开海禁,次年设江、浙、闽、粤四海关,时舟山未展复,浙海关驻宁波,外来商船以宁波海口潮急,有所不便。舟山设县八年后,始有移关舟山以便海舶之议。由于朝廷担心宁波府城贸易受损,此议未获批准。康熙三十七年,定海县终于获准设立“红毛馆”,成为宁波府城浙海关管辖下的重要口岸税关,额设货税银一万两,宁波府城之廛市则仍有贸易。康熙三十九年夏,先后有四艘“红毛夹船”来到舟山贸易,船主分别称作“未氏罗氏” 、 “未里氏'、“庐咖唎” 和“飞立氏”,一时传为盛事。此后商舶渐多,定海与宁波还一度因关税利益产生过纠纷。浙海关以及舟山“红毛馆'设立的消息,也很快传至西洋,1703年英国桑顿(Thornton)公司出版的航海地图(图1)已清楚标明了宁波和舟山的地名,并标示了舟山岛的兵营、航路水深、附近各小岛的名称,甚至金塘岛乃被贬官员居所等细节亦有所标注。
图1 18世纪舟山及宁波沿海地图
资料来源:http://www.alte-landkarten.de/us/图为1758年莱比锡出版的桑顿地图德文版。
舟山群岛中最大的岛屿是舟山本岛,本岛西面的金塘岛,北面的岱山、秀山岛、衢山岛,东南面的朱家尖、桃花岛,是群岛中面积较大的几个岛屿。仅以地理位置论,舟山群岛对于东亚海域贸易、交通的区位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但若考察舟山的政区沿革,却发现历代王朝并未因为这种区位重要性而在此地建立持久稳固的行政建制或军政建制。与其他东南近海岛屿一样,舟山自政区始设之后,其建置便兴废无常。唐代在此置翁州县,宋代析入鄞县三乡立昌国县,元代升昌国州;明洪武二年(1369年)复为昌国县,十七年改作昌国卫于象山县,后舟山置二所,二十五年改隶定海卫,永乐七年立水寨。此后长期处于半荒弃状态,成为“倭窟贼巢”。葡萄牙人在16世纪控制了群岛间的双屿、沥港等处从事贸易。明亡以后,舟山成为南明政权的重要据点。顺治八年(1651年)清军杀入舟山,十二年又迁遣,至康熙二十五年展复设县,初名“定海山”,后作“定海',同时将对岸大陆的旧定海县改为“镇海”,与新的定海县同隶属于宁波府。
若回溯明代弃防、南明战事、清初屠城迁遣的历程,便可知清廷的“迁界令”针对的即是盘踞在东南海岛的敌对势力。在这一意义上,海岛的弃守早于大陆的迁界,甚至可认为后者是前者的必然结果,在大陆迁界之前,大部分海岛早已撤防迁界,不存在所谓“清初海岛迁界'的问题。
清初东南沿海的迁界及复界,是明清史学界长期关注的课题,近年来不少成果着重讨论了东南沿海自明代倭乱至清初迁界以来,地方社会的变迁机制和区域语境,从多种角度关注了东南岛屿在迁、复界过程中的社会情形。但关于海岛的迁界与复界问题,还有进一步探究的空间。首先,在迁弃与展复的历程上,海岛与大陆沿海地区既有联系也有差异,前辈学者关于迁界令的实施及南明活动的考证,对理解上述差异及其历史脉络提供了重要基础;其次,清代展复后的文献对海岛迁界之积弊着墨不少,可为我们追述明代海岛人群及其活动提供历史镜像;此外, 康熙年间开始的复界在海岛与大陆一并展开, 海岛社会秩序的重建,与地方行政、赋役体制以及军事制度的改革息息相关,本文围绕清初舟山群岛的展复,试对以上问题进行分析。
一、从平海籍军到海岛遣徙
元朝在夺下江南财富重地之后,招抚了朱清、张瑄等岛寇势力,开创了海上漕运。朱、张拜官受禄,操纵海贸,后因树大招风在大德年间被诛,然而海漕体制并未废止,两浙海运豪户先后崛起。元末张士诚、方国珍、陈友定等军功漕户雄踞一方的“失控”局面,即与此相关。海上漕运也对元明之际东南的军事格局及社会经济造成了重大影响。在海漕体制中,宁波沿海及海岛具有战略重要性,舟山所在的昌国县“东控日本,北接登莱,南亘瓯闽,西通吴会……至元十五年二月,朝廷谓海道险要,升县为州,以重其任”。经过大德、至大时期的调整,两浙的海漕建置有了改变,皇庆元年(1312年),浙东庆元路、绍兴路的漕粮不必再从刘家港中转,改由定海港(此时之定海,即清代之宁波府镇海县)直接放洋运往直沽。在官府眼中,宁波地区海贸传统悠久,“居民喜游贩鱼盐,颇易抵冒',官盐滞销,私盐盛行,有引客盐被卖作渔盐等弊端较为突出。
元明之际,方国珍集合了东南沿海及岛屿的众多山民、船户,雄踞海上,舟山群岛中的兰山、秀山等岛也聚集了一批武装力量。据《明太祖实录》载,洪武元年五月,“昌国州兰秀山盗入象山县作乱,县民蒋公直等集乡兵击破之。初,方国珍遁入海岛,亡其所受行枢密院印,兰秀山民得之,因聚众为盗'。汤和的军队征闽还师,停驻昌国,恰逢海寇叶、陈二姓聚劫兰秀山,汤和为贼所袭,失二指挥,致其“不得封公气兰秀山贼寇还一度驾船二百余艘袭击宁波府城,随后为吴王左相靖海侯吴祯所平。
洪武四年十二月,明廷令吴祯“籍方国珍所部温、台、庆元三府军士,及兰秀山无田粮之民尝充船户者,凡十一万一千七百三十人,隶各卫为军,仍禁濒海民不得私出海”。这就是所谓“兰秀山之乱'与明初的平海籍军。
关于上述过程,陈波指出,元初建立的海漕体制容许两浙漕户通过夹带私盐等手段牟利,到了元末,漕户由于负担繁重,很多人贩盐逃役,遁为岛寇,聚为方国珍等海上强大势力。明初编里甲,厉海禁,方国珍旧部中船户众多,骤失暴利,遂有兰秀山之乱。明廷平乱后将方氏旧部编入沿海卫所,力绝其患。不少学者常引述明代郑晓的一段重要评论:
初,方国珍据温、台、处,张士诚据宁、绍、杭、嘉、苏、松、通、泰,诸郡皆在海上,方、张既降灭,诸贼豪者悉航海,纠岛倭入寇,以故洪武中倭数掠海上。高皇既遣使,命将筑城增戍,又命南雄侯赵庸招蛋户、岛人、渔丁、贾竖,盖自淮、浙至闽、广,几万人尽籍为兵,分十千户所,于是海上恶少皆得衣食于县官。洪武末年,海中方、张诸逋贼,壮者老,老者死,以故旁海郡县稍得休息。
郑晓敏锐指出,洪武时期岛寇倭乱来自方、张余部,其籍入卫所者安身于沿海州县,这一批入卫军士与其他桀骜逋逃者均在洪武末年老病故去,故沿海暂安。
洪武中期,方、张余党势力的衰减,并未增强朝廷在东南海岛建立统治的信心,明廷转而采取消极退守的策略,此由昌国卫之设置即可见一斑:
(洪武十七年九月丁未)置昌国卫于宁波之象山县。
关于昌国卫设置的时间和方式,史书记载未尽一致,明代后期文献所记昌国设卫、舟山留所之过程,又常与汤和有涉。论者常引述嘉靖《筹海图编》关于明初舟山徙民的一段记载:
国初,定海之外秀、岱、兰、剑、金塘五山争利,内相仇杀,外连倭夷,岁为边患。信国公经略海上,起遣其民,尽入内陆,不容得业,乃清野之策也。
《筹海图编》主要出自郑若曾之编撰,上述说法见于《郑开阳杂著》中《舟山守御论》之语:
信国公汤和经略海上,区画周密,独于舟山,似有未安者……我太祖神明先 见,置菖国卫于其上,屯兵戍守,诚至计也。信国以其民孤悬,徙之内陆,改隶象山,止设二所,兵力单弱……
汤和迁卫之说,实录未载,此说何据,尚未清晰。天顺年间所编《大明一统志》述及宁波府之公署时称:
昌国卫,在府城南三百五十里象山县境,俱洪武二十年建;后千户所,在定海县东南九十里,洪武二十七年建;中中千户所、中左千户所,俱在定海县东北昌国县故城。
天顺年间,宁波人黄润玉所撰《宁波府简要志》又记载:
(洪武)二十年言昌国县悬居海岛,徙其民内陆,仍以二千户所守其城。
综上两说,昌国卫始建地点应是象山,而非舟山,立卫时间则在洪武十七至二十年这段时间,洪武二十年徙去舟山之昌国县,县城只设中中、中左两个千户所,应是同步之举。因汤和曾在洪武初于舟山受挫,后人又将明中后期倭患归咎于舟山迁县,故将象山设卫与昌国废县相提并论,从而突出汤和“始作俑者”的负面角色。此后,天启《舟山志》、康熙《定海县志》及雍正《浙江通志》等均沿此说,对汤和废县嗟叹不已。无论如何,至迟在洪武二十年,舟山之徙民废县已成定局。民国《定海县志》述建制沿革时列有《(定海)各乡遣徙展复始末表》,清晰注明了舟山各大岛之迁遣时间是明洪武二十年:
富都乡 明洪武二十年汤和起遣悬海居民,止存内境四里,清康熙二十三年始展复故境;
金塘乡 洪武二十年全乡居民徙入内陆,康熙二十七年始招民开垦;
安期乡 同上,与金塘同时展复,垦民未归,至乾隆间始开垦;
蓬莱乡 同上,胞山至光绪四年始展复,余与金塘、安期同时召垦。
关于清朝初年迁界事,论者有时易将海岛与沿海之迁界混为一谈,实际上,东南沿海诸多海岛在明初即已迁界,远早于清初。
暂不深究汤和撤卫徙民一说之原委,其故事之流传,至少反映了明代人对洪武后期海岛战略的转型已有较深体会。洪武二十五年,舟山中中、中左二所改隶定海卫。永乐以后,常设于舟山群岛上的驻防建置亦无增加。成化年间,二所之下设沈家门、西瘦两寨和二十五处烽堪。额设海船二十艘。在千百岛屿星罗棋布、烽烟时警、羽檄星驰的舟山群岛,如此建置在明中后期倭患渐起的时局下,其防务显得捉襟见肘。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后任兵部尚书的宁波人张时彻撰《防海议》,记述了舟山防务及民情之态势:
舟山故昌国县地,悬峙海中,周围约四百余里,其间岛屿不下百余,五谷之饶,鱼盐之利,可以食数万之众,不待取给于外。先时匡辅大臣处置地方,非不欲因仍其故,且虑秀、兰方靖,又虑悬海诸山并无城域以御外寇,故恤其民,迁之内陆。既迁其民,则供役输赋者少,而卫县自不容于不迁,革矣。今所存四里之民日且繁庶,而各县之流寓有生业者,又不下三千有奇,地所出者既足,以给公私之需,而民所患者,又殊非承平之比。法以时宜,事缘情立。为今计者,倘得复立裁减小县,一知一典,补足二所军伍,择人以守之,则内有城池防御之严,外有舟师哨逻之密……国初,沿海之兵自足,以周备御之用,而今乃不足,何也?盖卫所之兵止存空籍,竄漏裁革者过半,仓庾之储备止存空额,挪移逋负者不贤,而复以羡余归计部,此皆非𬣙谟之善者也。
张时彻之论透露出不少重要信息,一方面,军籍半空,明初舟山徙民之后,供输锐减,仓储不足,导致卫所军丁逃亡;另一方面,孤岛不空,“四里之民”依旧繁衍生息,甚至还有三千多的外来移民来舟山谋得生计。相对于明初的迁弃政策,这种实际情形多少显得有点吊诡。张时彻献策之核心,即是顺应形势,复县、收税以养兵。
弘治十四年(1501年),舟山人王某向时任宁王王府教授的同乡陶恭讲述其曾祖父王国祚的事迹:明初舟山迁徙时,王国祚面奏太祖高皇帝,请求将其所居之富都乡免迁复业,幸蒙恩准,“乡人闻之,远者航海,近者出城,皆归旧里营居',国祚归途部檄未降,官司以其矫诬,将其擒送返京,其后方知圣明恩允,情况属实,王国祚无罪释放,富都乡人有感国祚复翁州之德,遂有“复翁”之称。陶恭遂将此事撰成《复翁堂记》。舟山复业,尚未见诸官文书记载,复翁壮举,有几分野史意味,天启《舟山志》之人物传未曾录入,但叙及陶恭事迹时,则称陶氏为“尚书张公时彻尝以大器期之”之人,显然,陶撰《复翁堂记》与张尚书之《防海议》在立场上也是互相呼应的。
待到清初展复,野史衍为前缘,康熙《定海县志》遂将王国祚列入明朝人物第一位,复翁轶事生动呈现:
王国祚,邑之浦东人。洪武二十年, 信国公汤和遣徙居民,通邑病之。祚奋趾扬袂,语同难者曰:“丈夫弗效尺寸力为桑梓谋,奚以为人?”遂兼程赴金陵,面陈不当尽徙之状。高皇允奏,降批札云:'尔处有好田地,许尔辈搭屋居住,看守犁耙。贼人登岸,自备枪刀,杀了来说,随获赏劳。'遣归,余民不复就徙。乡人德之,名所止处曰'复翁”,以此地籍翁而复也。
后续之文献如道光《昌国典咏》、光绪《定海厅志》进一步添加笔墨,复翁堂的故事情节就更加生动了。
明初徙民的实际情况或是迁而未绝,但有明一代的海岛政策始终未有展复之令。岛上人群之活动则依旧活跃,官员和士民亦对复县议论纷纷。在明中后期备倭期间,舟山兵备之弱亦引发不少官员对明初迁界的诟病,如胡宗宪就曾指出,舟山只设二所,虽有沈家门水寨防守,但哨船不多,舟山四面环海,贼舟无处不可登泊,应修复舟山旧制。万历年间,舟山人施邦彦亦曾恳请东阁大学士宁波人沈一贯建言展复舟山,其文曰:
今舳舻蔽空,旌旗隐日,重臣秉钺,元戎握符,而舟山则惟参将一官,有客无主;疲军数百,孤守荒城,游民逋逃,衣食奔走,是何枝叶加重,而根本反轻也。……即今海口生衅,客岁讹言戒严, 军民失色。杂守垣埠,司御令军,巡检令民,军稍听则辄哗,事可知也。窃思舟山,迩来地辟人稠,视昔悬绝,钱谷盐荡渔税等课数可万计,犹然一下邑也。奈何粮差远附定海产业,漫利客民,而反致武备之疏乎!……斟酌权宜,复置县治……徐而以金塘、大榭等山之在舟山内、定海外者增置屯田,以广援接。
施邦彦所述颇为详细,海防局势未平,令舟山驻军几近哗变,由于明初徙民,粮额遂附入定海县(即舟山展复后的镇海县),于是,外海客民进入舟山垦殖获利。因此,施邦彦认为,舟山复县后,可在金塘、大榭二大岛广置屯田,一可恢复秩序,二又可解军需燃眉之急。
在舟山群岛中,金塘、大榭二岛相对最靠近大陆,关于金塘应否开复,是否分屯增戍, 在明中后期几度引起热议,但终不竟行。万历十五年(1587年),两浙巡盐御史李天麟亦曾禀报中央,称二岛共有田三万一千多亩,山四万七千余亩。此前曾试行招垦,或迁入附近卫所军丁屯种,结果却导致私盐盛行,不得已停止召垦。天启年间,锦衣卫指挥同知昌嵩奏请开金、大二岛,朝廷以“遣官垦釆无裨岁课,奸民勾引反生事端,昌嵩饶舌姑不究” 驳回。终明一代,舟山群岛在朝廷经略中始终处于兵备时松时紧、占垦无序的遣徙状态。
二、从南明据岛到清初迁界
明中后期舟山开复之难,其具体理由暂难辨清。不过,舟山群岛的迁界与撤守非仅一隅之事,东亚海域之风涛亦非朝廷所能掌控。嘉靖年间在浙江抗倭的王忬在《条处海防事宜仰祈速赐施行疏》中就曾说:
臣访得番徒、海寇往来行劫,须乘风候,南风汛,则由广而闽、而浙、而直达江洋;北风汛,则由浙而闽、而广,而或趋番国。在广则东莞、涵头、浪北、麻蚁屿以至潮州之南澳;在闽则走马溪、古雷、大担、旧涪屿、海门、涪州、金门、崇武、湄州、旧南日、海坛、慈澳、官塘、白犬、北莢、三沙、吕磕、愉山、官澳;在浙则东洛、南鹿、凤凰、泥澳、大小门、东西二担、九山、双屿、大麦坑、烈港、沥标、两头洞、金塘、普陀, 以至苏松丁兴、马迹等处;皆贼巢也。
王忬所标示的这一串粤、闽、浙的近海岛屿,在明清海外贸易与文化交流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据《明实录》记载,明中后期闽、粤、三吴之人长期与“倭岛”往来通婚,“数千白家之宗族姻识潜与之通”,“唐船”往来于“唐市',官兵不得过问。成书于明中期的《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远游记》等域外文献,也显示葡萄牙人在浙东沿海有较大规模的贸易活动。王忬所提及的双屿、烈港等岛屿,曾被西人记载,关于其坐落以及葡人据点的规模,学界一直有争论,不过,此期东亚海上贸易之盛况则毋庸置疑,而浙闽粤沿海的岛屿,就是连接东南中国与东亚海域的重要贸易纽带。陈国栋曾在研究中强调了18世纪末以前,亚洲人所经营的亚洲内部跨国贸易、沿海贸易以及岛际贸易的重要性。
这样一串濒临中国东南曲折海岸线的岛屿,又具有逃匿追剿、岛际贩运以及长途海贸之便利,成为南明时期各割据势力争锋角力的争夺地。谢国桢在研究南明三朝党争时就曾提到,在鲁王监国绍兴之后,以张国维为太傅督师守钱塘江,熊汝霖、孙嘉绩,钱肃乐分防江上,又有总兵方国安自金华来,总兵王之仁从定海来,文臣沈宸荃、冯元飗,武臣黄斌卿、张名振皆起义师,援助鲁王,形势似有起色,但经济却极为困难,于是有所谓“分饷分地”之争论。关于鲁王监国与隆武政权互相角逐、彼此拆台的过程,可参前人之述。关于双方部将在浙东岛屿的拉锯情况,曾任职于鲁王政权的黄宗羲著有《舟山兴废》,叙述了这一过程:
隆武即位,斌卿得附劝进,上言:“舟山为海外巨镇,番舶往来,饶鱼盐之利。西连越郡,北绰长江,此进取之地也。'上善之。封为肃卤伯,赐剑印,率兵屯舟山,得便宜行事……六月,浙东事败,富平将军张名振扈监国鲁王出海,投舟山,斌卿不纳。然名振故与斌卿为儿女姻,其兵势相倚藉。宁国王之仁子鸣谦,至舟山,斌卿诱击之,尽并其众……丁亥六月,斌卿又杀忠威伯贺君尧,劫其贤。君尧帅温州,尝贼杀礼部尚书顾锡畴,为众论所不与。温败入闽,复至温之玉环山,收其渔税,挟重贤入舟山……斌卿既返,甚悔,其一出,刻意为保聚之计:限民年十五以上即充乡兵;男子死,妻不得守制,田即入官;年六十无子者,收其田产,别给口食。初,舟山田土大半属之内陆大户,至是不敢渡海,尽籍为官田,官居其二,民居其一。渍卿之意,并欲收其一份,如土司之法,为不侵不叛之岛夷而已……张名振之丧师而归也,斌卿每事侮之,遂去舟山,而别营于南田。平西将军王朝先,亦失欢于斌卿,而别屯于鹿颈,两人皆恨斌卿,第孥帑皆在舟山,未得间也。……斌卿喜收海盗用之,资其劫掠……
黄宗羲之述展现了顺治中期的闽浙海岛格局,阮旻锡的《海上闻见录》亦记录了顺治五年(1648年)“海上藩镇分驻于各岛”的情形。在这六七年间,诸将各持武装,多有牵连,又互相兼并。曾为南京留守总兵、舟山参将的黄斌卿,排挤了王朝先与张名振,吞并了王鸣谦之随众,劫取了贺君尧刚从温州玉环岛征敛的渔税,积累了兵力粮草之后,意欲模仿“土司之法',成为“不侵不叛”的岛夷。他将先前沿海豪户游民所占垦的海岛田地收入囊中,并继续收买海盗在海上劫掠钱财,舟山群岛成为其'保聚'之区。
清军窘于海战弱势,与南明海岛部将力争相持,直到顺治八年,固山金励、刘清源等统率宁、温、台水师围剿舟山,鲁王驾小舟遁海,九月二日城陷,张肯堂等困居舟山的南明诸臣及家人随从自尽,死者累累相枕。睹此惨状,时任宁波府经历的乔钵将尸体集中到城北火瘗,勒石曰“同归大域”。顺治九年,清朝设舟山协镇副将,立中、左、右三营,三年 后,海贼陈六御又举兵攻占舟山,十三年八月清廷委任大将军宜尔德统兵进剿,得胜后,奏请徙民入内陆,撤回汛守老岸,钉桩立界,自此,“舟山等处俱弃置,凡海外闽浙之境,皆属伪延平王郑成功”。
顺治后期,征战硝烟初散,明初的故事却几乎重演,海岛很快又被废弃。究其根本,在于新朝无法迅速在海岛上建立稳固的统治秩序,只好选择撤守。海岛弃守之后,沿海地方实行了更为严厉的迁界政策,前人之述备矣,此不赘述。海岛撤守后,开复之议亦很快接踵而至,其中关键的论辩在于军饷供应。顺治十五年,宁波举人谢泰交奏请复舟山,其文曰:
沿海地卤而鲜获,其民大半倚海为生,萑苇薪蒸,鱼盐蜃蛤,民以为业,而国亦收其利。不夺民业,不特民皆吾兵也,即岛人、蛋户、渔丁、贾竖,皆吾水军之指南;苟夺民业,则不特近海者藉寇兵而赍盗粮,即远海者亦皆盗贼之向导……盖海禁一弛,则民以酒米、硝黄接济海寇耳。然臣谓,海禁愈严则接济愈甚……防海之机,宜在不禁近海之樵采,而收其税以益饷,增其舟以备战。
若将《谢泰交奏议》与前引郑晓《吾学编》相比较,其态度值得玩味。“岛人、蛋户、渔丁、贾竖”,从元明之际到明清之际,一直是令官府捉摸不定却又畏惧三分的海上人群,而到了清初,如何争取到沿海海岛之“民”的支持,成为关乎海岛弃守的重要问题。顺治十七年六月,浙江道监察御史季振宜上疏称:
至郑逆游魂,为闽、浙、江南三省重患。今大兵入闽、捣其巢穴,夫彼之巢穴固不止厦门、舟山等处,而船即其巢穴也。闽浙造船且无论其累民,而我之兵马乘风破浪,不顾万死以前驱,则性命全寄于篙师水工之手。倘逆贼奸细阳为应募,而我兵入其彀中。风水腾涌,弓刀莫施,可不为寒心哉。
显然,季氏认为明郑势力对清朝在闽浙沿海地区建立统治构成严重威胁,清军海战力量薄弱,作战只能依赖闽浙的船夫、水工,这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两个月后,有关海寇弃舟山南遁的消息忽然传出,对于清朝是否应派兵驻守的问题,在朝廷引发激烈讨论。有官员指出,“汪洋大海,贼船任意往来。舟山虽守,亦属无益。且舟山孤悬海中;粮草转运艰难',故主张不必防寺舟山,或撤回浙江,令守要地,或即撤回京师。随后,议政王会议认为,舟山乃本朝弃置空地,不惟运饷维艰,守亦无用。山西道御史余缙则指出,浙省三面环海,宁波一郡尤孤悬海隅,往时以舟山为外藩。“迩来行间诸臣忽倡捐弃之议。倘形胜之地,逆贼一旦据而有之,非近犯宁波,则远窥江左,为虑匪轻。'在诸多考虑后,朝廷最后还是通过了弃守舟山的方案。
顺治弃守后,舟山群岛等东南岛屿从“海上藩镇”落入明郑势力手中,康熙七年,(旧)定海知县郝良桐对舟山弃守后的局势甚为忧虑,其所作《请覆舟山议》称:
(顺治)八年初克舟山之时,闽浙诸寇各保岛屿,其势尚分。及舟山复陷之后,闽浙诸寇合而为一,海中洲岛悉为贼巢。
显然,谢泰交与郝良桐均认为,迁海等于剥夺了沿海民众的生计,非但无异于军备,反倒进一步导民入寇。这一沿海生计实态以及王朝战略的两难境地,在东南沿海具有普遍性。迁海期间,民众越界出海的现象也多有之,韦庆远曾以广东沿海为例,阐述了清初禁海与迁界的实际运作情态。朱德兰根据中日贸易史料《华夷变态》,阐述了舟山群岛东部的普陀山在迁界时期扮演了走私贸易中转港的角色。据英国商馆的报告,郑经将不少台湾人送往普陀从事贸易,普陀船只常常伪装成渔船,到内陆收货,所收丝货主要供应给荷兰船。普陀走私船只长期由明郑政权控制,迁界以后,丝货供应受到影响,但海上商贸依旧繁盛。郑经退守台湾后,张煌言一度率旧旅居舟山,但很快被清军设局擒拿。自此“浙海始无余孽”,康熙二十二年郑氏投降后,总兵孙维统即请复舟山,给事中孙蕙则请移定海总兵于舟山,到康熙二十五年,这两项提议均获批准。两年后,舟山建县治,康熙赐名“定海县',舟山之展复拉开序幕。
三、从“倭窟贼巢”到“同归大域”
明初至清初的历次迁遣政策,源于中央王朝对东南海域的复杂社会状况缺乏足够的控制力。海岛人群的生活空间跨越了具体的港湾和海域,有其特有的文化传统。经过明初至清初的历史教训,复界以后,许多官员已抛弃“因噎废食”的禁海和迁遣策,开始积极谋划海岛治理及海上弭盗之策,但是他们马上遇到难题。诸如舟山这样的一个海岛,南北海域八百里,闽粤商船、东西洋船在海禁开放后即蜂拥而至,如何辨明良莠,整顿社会秩序,颇为不易,知县缪燧就曾慨叹曰:
从来弭盗之法,详于陆而未详于海。……州县弭盗不过稽查、保甲、盘诘出口而已。今者,弘开海禁,万里梯航,有辐辕之商渔,因有伺劫之盗艘,奔突于洪波巨浪之中,匿于人迹罕到之处,乘风上下,倏往倏来,有为稽查、盘诘之所不及者。初,穷徒乌集,不过数辈,托名渔釆,泛舟中流,乘人不备,掩袭而取,以小易大,以一化两。而被劫者,或为势胁,或为利诱,或效力劫船,替代不烦纠合,人皆用命,于是朝为被劫之难民,夕且为劫之凶徒矣。更有借人之本,赁人之船,揽人之货,反利中途,遇盗,藉口分吞,或捏称被劫,希图混赖。甚而甘心入伙,先期暗合,望风迎候。及其发觉,则诡称被掳难民,莫可究诘。以致联帆列舰,出没无常,劫夺之事,所在见告。
面对此番治理困境,新任的县官、总兵难免一筹莫展,特别是外地调任的官员,更需得谙熟地方之人辅佐,方能成功施政。
第一任定海知县李侗是湖北大冶人。其时新县草创,李侗招彿开垦,请复金塘、蓬莱、安期三乡,赈济贫民,他“尤注意养士,稍有能文者招之入署亲教之',无奈执政三年后,与总兵黄大来抵捂,遂告老还乡。黄大来曾因康熙十三年讨伐耿精忠立功而受任定海总兵, 赏罚分明,威望颇高,后来在一次营弁扰民的案件中,李侗由于抢先査办,遂与黄大来交恶。
第二任知县周圣化在前任之基础上,建树较大。他营建了公署、仓库、学校、城隍祠、御书楼等设施,如此大规模的建设,与地方人士之支持密不可分。据康熙《定海县志》所载清初人物小传似可知之:
夏时栋,字隆吉,紫微人。留心时务,为上官所敬礼。展复初,绘图上呈,身为向导,凡百创修,栋力居多。知县周圣化榜其闾曰''翁州遗献寻以涂租摊累呈请得免。定民至今食其德云。
吴雲,字幼文,芦花人。见义勇为,利害不可夺。展复初,食盐有课,涂税摊赔,民甚苦之,漠力请得免,居乡,与生员缪桎、吴世扬创举考亭、社仓之制,可谓立德于乡矣。
周昌祚,字吕襄,居负郭。性方毅,学冠一庠,惟以教迪为仟。邑之俊彦半出其门,定邑文风丕然,与有力焉。
夏惟灼,字懋参,岑港吞人。慷慨好义,拯人于濒危者屡矣。稔知掌故,展复初,上官常资焉。
孙黉业,世居城北隅。仁庙时展复舟山,其流离失所者,黉业多方周恤之。时议建文庙及御书楼,欲市孙氏地作基址。黉业慨然乐助,不受值。知县周圣 化称其义子。
选取以上人物载入展复后第一部县志的人物志,更突显了建县初期他们在财力、物力、学力的贡献。显然,周圣化与他们多有接触。其中,夏时栋(隆吉)的事迹颇值得玩味。康熙县志在《遗事》对此亦有详述:
邑既展复,上司访求本上居民有知山川隘塞,及旧时田赋、户口多寡之数者,将据此绘图,具状以进。转徙来,老成已尽。有紫薇岙民夏隆吉者,夙称谙练熟悉旧事。于是府县上其名,得亲谒各宪。凡所指陈旋即记录,据以作图书状,而皆列其名。嗣后,入山开展,署为向导,巨细因革,无不讯之。
钱粮事关立县之根本,夏时栋进呈图志正解燃眉之急。非久居海岛之人,必不能如此谙熟旧事并绘成地图。这也进一步表明,自明初至清初的迁遣期间,海岛仍存有许多长居不迁之人群,是否为“民',全然在于官方的政策定位。至于“转徙”的说法,也不过为了证明其遵守徙民和展复政策的合法性罢了。周圣化是康熙《定海县志》的首修者,但在其离职时县志尚未完成,遂由第三任知县缪燧续修,所成新志中之一批地图,很有可能即出自夏时栋之手笔,这40多幅地图以港岙为单位,配以图说,标明地形、港汊、陆路、公署、庙宇、水利设施等,甚为详尽(图2“金塘山图”是其中一幅)。海岛的展复,最重要的标志即 是“入山开展”,查明“旧时田赋、户口',官方的这些举措,都离不开夏时栋这类“向导”。
清初东南岛屿之展复,无论是迁界之时,抑或是展复之际,王朝面对的民众,都不全是安土重迁的百姓,更多的是长期生活在海上、有着复杂地域文化背景的人群。闽人在东南海域的长期活动显得格外突出。
图2康熙《定海县志》“金塘山图”
资料来源:康熙《定海县志》卷2《舆图》,舟山档案局馆整理本,2006年,第40页。
明清之际舟山有位传奇人物刘贞升的事迹为人称颂。贞升是明代军户后代,顺治八年清军平舟山,举家殉难,家人匿贞升于山,以存刘氏后,此时贞升之母在宁波鄭县生产,闻全家死难,削发为尼。十三年,浙江提督田雄奉命徙舟山,见贞升状貌英伟,留其在宁波署中。但贞升逾墙逃走,在普光寺巧遇其母,欲奉之归,母曰:“吾在此无他愿,唯旦夕祝天,求母子相见,今遂愿矣。舟山封禁,不得居,汝善自计。”贞升不忍远离,寄居寺后,佣贩供母。有闽商某见贞升孝顺,钟爱有加,商无子,遂以所积财货委于贞升。闽商病死,贞升派人入闽以告其兄弟,礼葬闽商,并将钱财璧还。刘贞升的事迹至少透露出两个信息,一是舟山封禁后,返岛居者有之,贞升遂有奉母归乡之意;二是闽商在舟山、宁波一带活动甚多,与当地人联系密切。
在舟山展复前后,定海和舟山总兵一缺时常从福建选调,譬如康熙十五年四月,调随征福建右镇总兵官牟大寅为浙江定海总兵官,前面提到的黄大来则填补福建右镇总兵之缺;康熙二十四年三月,调福建兴化总兵官吴英,为浙江舟山总兵官,当年九月吴英升四川总督,十月调福建福宁总兵官黄大来,为浙江舟山总兵官。从军事部署上看,从清初迁界到康熙展界期间,舟山防务与闽省防务也是互动紧密的,其重要任务之一,在于招抚海上各岛大大小小的武装势力。康熙二十二年九月,福建提督施琅就曾上疏建言,“舟山等处伪总兵有兵丁船只在海岛者,俱遣人招抚,令聚集一处,以杜奸宄,朝廷十分认可施琅之策,令其招集“见在海岛船只及伪官兵丁,严加确察,俱行收抚,务尽根株,毋贻后患”。
舟山展复、定海新县设立之后,继黄大来任第三任定海总兵的蓝理,本身是福建漳浦人,平台有功,调任定海。据《定海厅志》载:
时县新展,百物未具,闽商来贸易者不绝,理先倡建天后宫于道头,旁设八闽会馆,商民感德,立生祠。又购民田三十八亩七分,为明末殉难诸人岁时祭祀之资……后升福建提督,其子孙家于定海。
显然,蓝理通过八闽会馆、天后宫等带有鲜明闽省色彩的场所的营建,成功赢得了闽商对 定海新县财力、物力的支持。
从上揭李侗、黄大来、周圣化、蓝理等展复初期文臣武将诸事迹,我们可以看到清朝在浙闽海岛逐渐建立起稳定的统治秩序,其施政策略从征服迁遣转向招彿安抚。第三任知县缪燧任官初期的施治情形由以下一则逸事得到生动的反映:
余夫妇皆难民,而余尤侈余,微公者,久不睹天日矣。余闽人,小字聪,性识忠义,遭世难,别略为盗,嗟乎!聪乃与盗伍。公奉天子命来定土,誓清海氛,擒不轨,余亦在获,获就戮,又奚言?独恨抱此七尺,不能为圣朝奏微绩,竟以盗污蔑,每中夜饮泣……公曰:'汝能自新,吾适汝。'聪忭跃曰:“生死唯命公乃力为荐拔,改名勇,荐之幕府,饩以战饷。又择宦家女妻余……勇亦不以次擢,而百夫长、而千夫长、而城守、而游击……
该文出自缪燧族人、近代大学问家缪荃孙所编纪念文集《定海遗爱录》之附录。逸事中名为聪的闽人,出身海盗之伍,在清廷擒剿之际,受缪燧感化,归顺清朝,随后成家立业,卓有功勋。若以此事与前引刘贞升轶事相联系,似可说明,顺治至康熙年间的迁界和复界一方面是基于东南局势的大转变,另一方面也是清廷对海岛情势的认识及具体施政理念的转变,刘贞升事迹反映了迁界的实施未能达到招抚海岛人群的效果,闽人聪之故事则反映了展界之后海岛重建政策的宽政倾向,两则故事又同时反映了闽人在舟山海域社会的活跃。
不可忽视的是,南明据岛时期,本是作为“倭窟贼巢”的海岛归属不同的割据政权,社会组织也经历了不同程度的重组。清初的大军进剿与南明臣属殉难事件,一方面是南明政权的失败,另一方面则是清廷无力接管海岛而采取屠杀迁遣策略的悲剧。展复十年后,清朝有意抚平这场杀戮给海岛社会带来的创伤,平民恨,树王德。这个任务落在第三任知县缪燧的身上。其标志性事件即是缪燧公祭“同归大域”和“成仁祠”的修建。
前已述及顺治八年乔钵掩埋南明亡臣诸尸骨、并筑“同归大域” 事。康熙三十四年,缪燧上任定海知县当年的清明节,即率领阖邑衿士耆庶祭拜'同归大域',悼念当年“杀身以成仁”的“孤臣与孽子”。康熙三十九年,蓝理用价180两买得王赞卿民田三十八亩拨入定海县学,立户输粮,作为每年“恤孤大典”祭拜“同归大域”的经费,在此基础上,康熙四十二年缪燧又捐建了定海“成仁祠”。“修同归域,建成仁祠,置产供祀以安胜国忠魂',标志着清朝对南明死节诸臣的正名,历史镜像遂由乱入治,海岛的展复和地方行政的重建, 在缪燧的主导下开始付诸实践。
1701年,曾有一位叫James Cunningham的英国医生随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船只来到宁波,并致信英国皇家亚洲学会,略述其在宁波和舟山的见闻。他在信中称,中国给予英国在宁波进行自由贸易、建立聚落的权利,但地点不在宁波,而是距离宁波6-8小时航程之外的舟山岛,经过沿途大大小小的岛屿,即可达到舟山岛西岸的良港。舟山岛在14年前(1687年)人口渐长,在距离海滨3/4英里的地方,用石头筑起了周长3英里、加盖22座方形堡垒的定海县的县城,四座城楼上的大炮早已破败失修。城中的房屋都十分简陋,居者三四千,大都是贫贱的军士和渔民。此地贸易初开,所以大量的商贾尚未涌入。对于岛上生业,Cunningham提到岛民捕鱼、种田、制盐、制造漆器、植桑养蚕以及在山上种茶,他觉得岛上物质甚丰。
四、岛屿之渐复与制度重建
康熙年间东南沿海和海岛的复界,在各地呈现出不同的进程和面貌。对于群岛来说,首先表现为岛屿的渐次展复。在没有机械动力和跨海桥梁的时代,除非常年以海为生,或习于巡海征伐,要掌握海上诸岛的情况实属不易,正如康熙四十七年定海总兵福建人吴郡所说:
自海禁既开,江南、浙省、福建沿海诸郡渔船,四、五月间毕集于此,名为渔汛。大小船至数千只至十数万停泊、晒鮝……鄞镇之民,率皆裹一二十日口粮,伺候阴晴,出入于孤屿绝岛人力不到之处,了不为意者,亦其风俗使然也。夫环海岛屿,舟子、樵夫数至,而不能言学;士大夫畏事舟楫,即使嗜奇好事,然苟风色 不顺上下,波涛之中目眩必怵,则未有不望洋而返者。余因巡哨之暇,即目耳之所及者,约记其方位。
康熙开海之际,对于迁弃多年的舟山群岛如何展复,并非轻而易举之事。康熙二十六年舟山正式展复之前,原定海知县郝良桐奉命査议舟山展复方案。他指出:
舟山自顺治十二年迁弃至今,未满三十年,非若大榭、金塘迁自明初历年三百者比。其被迁之民,现今寄居两浙东西内陆,在各州县皆可按甲而稽……离散之后,今为招复,一时未能齐集所有,起科年份或应以几年为限……若渔盐生息,弃迁已久,猝难悬拟,应俟招复生聚,自可逐渐议增,以符旧额,以裕课饷者也。
即是说,舟山之展复,系由沿海之原定海县牵头操办。知县郝良桐认为,可从顺治九年后一度恢复统治、登记赋税的舟山本岛开始展复,以优惠政策招彿垦荒,渔盐课税则可缓征,至于金塘、大榭这些明初就已迁徙、缺乏编户图籍的岛屿则暂不设法。从康熙《定海县志》的《田赋志》可知,舟山本岛(即昌国乡)田地的招垦报升在康熙二十四年就已经开始,到了康熙五十二年,共计实征民田659顷,垦足弃遣前的原额,人丁亦足额,民地、涂田、荒地、草荡、河各项则未垦足。
比舟山本岛更临近大陆的金塘岛,则是定海设县之后,由首任知县李侗奏请开复的。在万历年间,就曾有开复金塘的争论, 不少官员认为金塘较舟山更近内海,“以堂堂数万膏腴之田,暗滋奸民无厌之欲,不华不彝,无租无赋',又云'翁洲田里山,金塘山包田”,中多险害,故不宜开彼。第知寇之能据险,而不知我当先守隘,此其说难通矣。然而,有明一代,金塘终不得开复,文献中则多次提及豪民占垦的现象。舟山展复伊始,垦民金廷清等愿意认垦入籍,照例升科,遂有李侗在康熙二十七年的奏请。康熙二十九年,时任浙江巡抚张鹏翩疏言:“定海山,即古之昌国县,原有富都、金塘、蓬莱、安期四乡,至明代去三乡,止存富都,即今之定海山。兹据民人金廷清等认垦金塘、蓬莱二乡田地,应准其开垦成熟、照例起科。”户部给予支持,六年起科的招垦政策正式实施。到康熙五十二年,金塘、蓬莱、安期三乡共垦民田两百余顷、 民地一百二十余顷。
在以上四乡之外,舟山群岛还有诸多岛屿有待开复,但过程曲折,康熙《定海县志》述山川时,将舟山群岛分为'内陆(本山八十二蚕之数)”、“近洋(如金塘、岱山、普陀之类)”和“外洋(系定镇营汛与他省郡分界者)”,前两者即分别隶属于富都、金塘、蓬莱、安期四乡,后者则指那些“离县窎远,惟候潮汐、视风信以为去来难以计程”的“外洋悬海诸山”。对于这些外海岛屿的展复提议,到了康熙五十一年由内务府员外郎戴保正式提出,并由缪燧会同戴保及绍兴府通判李天植会勘。缪燧认为,诸如大衢山之类的外洋岛屿不宜开复,他指出:
(衢山)展复之初未议及,归隶县辖,永为禁地……夏秋渔汛之期,闽浙渔船聚集网捕,而无业穷民多有潜赴此山搭厂私行开垦者,盖内陆无产之民。……垦荒之初,不假粪肥,不烦耕耨,择肥白垦,实为便利,然皆无赖亡命,或犯事逋逃,走险趋利,实非殷实良民之所为也。迩年海岛频闻,此等私垦之徒,往往以酒米接济海岛……计今若开垦衢山,内陆有恒产者,决不肯轻身出海。其应命开垦,必皆前项私垦之徒……恐垦田者未能获利,反赍盗粮……衢山便于煎盐,而界连江省,倘听民开垦,则利之所在,法所难禁,诚恐私盐充斥,浮海而西,江浙两省引课被侵……衢山既开,必设兵设船,少则不足控,多则经费增繁,此不便者一……地处孤悬,有司鞭长莫及,保甲难稽。奸完丛杂,更无益于官,此不便者二……
在会勘官员的反对下,衢山开垦之议不可行。直到光绪四年(1878年),同知史致驯“亲诣顺者,而胞(衢)山之赋自此始”。
前已述及首任知县李侗与总兵黄大来交恶事,在缪燧主政时期,他与同样秉持安抚妥协作风的总兵蓝理则保持了较好的合作关系,缪燧在县志中之按语曾曰:
旧时田土先为营卒所僭。民曰:“此我故业兵曰:'此我新开攘夺相寻,客主难辨,岁征之数比原额减其大半。及予下车,多方疏理复业,息争因而劝相劳,民俾各尽力于南亩,然而操耒之农,或只影单丁,依栖无所,或扶老挈幼,饮泣不言,加以剪棘诛点,苦辛万状。予于是时方绥,恤之不暇,岂容急于征求?频年以来,家室稍盈,课额渐足。第四乡之中,犹有维草其宅也。涂田荡田之滨海者,未尽可耕也;四野之桑麻未萩,而农夫、红女未勤率作也。
兵民之争看来亦是舟山展复初期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这是舟山从半军事管制半迁弃体制走向民政体系的自然反应。从周圣化与地方人士的广泛接触,再到缪燧和蓝理通过与地方权势的合作,官方逐渐将各种制度推上顺畅的轨道。
《清史稿》将缪燧列入《循吏传》,着重叙述他在定海任官二十二年的诸多善政,其中特别提到:
地瘠民贫,完赋不能以时,逾限者先为垫解,秋后输还。旧有涂税,出自渔户网捕之地,后渔涂被占,苦赔累,为请罢之。地故产盐,无灶户,盐运使屡檄设厂砌盘,官为收卖。燧持不可,请仿江南崇明县计丁销引,岁完盐税银四十二两有奇,着为例。学额多为外籍窜冒,援宣平县例,半为土著,半令他县人认垦入籍以充赋。又以土著不能副额,扩建义学,增廩额以鼓舞之,文教兴焉。
这段叙述突出了缪燧在定海设县后整顿户籍以及盐政的举措,以及两者之关系。前引缪燧关于衢山开复之论辩中已提及私盐之忧,舟山四乡展复以后,盐课问题触发了不少制度改革。在清初迁遣之前,舟山盐课中岁征水乡银769两,车珠银12两,另征涂租银9两,车珠银1钱。展复之后,如何修复水利,整顿滩涂地,垦种水荡以满足前额,亟待解决。此外,他县冒籍占垦的问题亦颇为突出。前文所及舟山紫薇岙民夏时栋就曾向上司反映了这些难题。缪燧上任后,即提出“水乡荡亩不能足额、定庠冒籍占据为定邑两大害缘由'。经过调査,缪燧实行了'荡田止许随垦随报”,“凡内陆州县文童,愿赴定邑筑塘修碶,开垦荡田一百三十五亩,准其入籍考试,武童减半”的认垦入籍与土著入学并举的新政。对这一改革,缪燧本人相当得意。他在《重建义学记》一文中提到其任职初期的见闻和举措,由于“定邑初展,土瘠而民贫,子弟十三四以上皆樵牧,不知诵读为何事,即就傅, 止令稍识别字记名数而已。又见校序虽设,外邑占籍其中……乃私籍里中子弟姓名,无论秀朴,掖之读书,若勾摄然'。以一己之愿劝学,毕竟不是长久之策,师资之配备、馆舍之营建,亦亟待更多的支持。于是便有了从土地、户籍政策入手的改革尝试。
总体上看,缪燧实行了“认垦—筑塘—垦田一占籍—入学—修学”的改革路线,在土地和学额被外邑人群占据,却无法实现有效管理的情况下,着眼于定居舟山的人群,以学额和土地开垦权吸引他们认垦入籍,经过十几年的经营,在流动性较强的海岛社会真正建立起具有稳定编户齐民的大清帝国州县秩序,取得了前两任知县未能达到的施政效果。缪燧还提到了改革过程中参与谋划的地方人士如黄灏、杨汉昭等,从康熙《定海县志》的其他篇章,可知认垦兴学新政的重要建言者是舟山紫薇香人黄灏。其事迹曰:
黄灏,初名正位,紫薇人。父仲连,诸生,康熙初遭遣徙,以家学授徒于杭州。展复初,灏即游庠,有干才,排难解纷,乡里赖之。知县缪燧稔其才,凡所兴建必与商计。时土著不副学额,燧创认垦入籍之法,俾他县士子咸来占籍,而濒海之地垦田必先筑堤,以工役估计之而有佣直。灏与杨汉昭等议,以各家子弟就役,移其直为兴学之资。知县从其言,由是殿庆楼阁、泮池石梁、快星戟门、名宦乡贤祠、教谕训导署,皆以次告成。其后营城濠、修县志,亦公任其事。
综上所述,缪燧的认垦入籍法是对既有土地占有格局的有效顺应,亦是与黄灏等权势人物的协作。这一新政得到乡豪的拥护,县城的学校、公署营建、修志等事务也获得了财力支持,黄灏在其中也充当了官方代理人的角色。在本文提及的定海士民留葬缪燧衣冠的事件中,黄灏即是士绅兴事之领袖。
对于定海赋税中的涂租税及其车珠银的缴纳方案,向来争议颇多,其原因是缪燧在办案中查获了一位姓丘的镇海人于崇祯十五年(1642年)和顺治九年在舟山采捕时完纳舟山涂银的单据,缪燧认为,这说明了“涂租涂税并非虚悬,不得加派于荡民”,该税应由在舟山采捕的宁波鄞县、镇海渔网户来办纳。到了康熙三十一年,巡盐御史有销派盐引之议,周圣化以“沿海涂田籽粒尽归乌有',以及日夜烟火容易引发盗匪等理由,不敢奉行,后主张借鉴江南崇明县的例子,订丁包课,而不销派盐印,统入条编,止许食锅煎煮,不许设厂彻盘煎烧、私贩。这次改革的参与者,正是前面提到的创办社仓、考亭的舟山芦花乔人吴澳。在缪燧任上,先后曾发生了康熙三十八年、三十九年商人汪德新私煎沥卤漏课,康熙四十五年商人江本宁收买余盐,以及康熙四十九年叠获大伙私盐等事,不少官员也主张舟山开厂煎烧,缪燧均坚持抵制。关于商人汪德新、江本宁的身份,尚不得而知。然而,缪燧的用意很明确,即是力图定海只纳课而不设厂派引,保护地方利益。
引言中已提到,康熙三十七年,定海县设立“红毛馆”,该馆额设货税银一万两,相对于展复后的定海赋税,这是一笔相当大的财政收入,足见海贸之繁盛。不过,外贸的繁盛也随即增加了官府管理海域的难度,其突出难题在于防止岛际之间的民众在日常交易中走私漏税。康熙三十七年七月,布政使即下令规定“定邑日用并糊口贸易等货,遵海关敕令,概免抽税。其内陆丝绸缎等出洋货物,恐有船户人等串通夹带漏税,仍听该关照例稽查”,并勒石以禁。然而,该禁令并未得到很好地饬行,其后不久,就出现了海关苛索来往船民的现象。康熙四十年十月,都察院亦下令禁饬。
同时,红毛馆开设后相当可观的商货收益亦引起定海县与宁波府城的关市之争。康熙四十四年,定海与鄞县发生了争夺外洋夷船停泊港的纠纷,其起因是定海初设海关,行铺寥寥,不及宁波十之三四,于是外洋来舶货物未能囤积,常常装运至宁波郡城。宁波的市偿牙人觊觎关市开通之后的贸易之利,借机制造定海营弁邀截商船等舆论,企图将红毛馆及关市移至宁波府城鄞县。经各级官员的博弈,最后闽浙总督下令,“东西洋船愿往宁波者,听其驾赴宁波;愿往定海者,听其停泊定海,两处勒石永禁”。经过这一调整,尽管宁波、定海两处之海关各得其利,其关税利益互有抵捂,然而在日常的市场活动中,定海之民仍然常常吃亏。康熙四十六年,在缪燧的主持下勒石永禁,重申了“定海日用并糊口贸易概免抽税”的禁令。
在官府的眼中,海岛与大陆之间物资与人群的合法流转,有赖于渡船与渡口的规范化。每逢渔汛,东南沿海的渔舟船客云集舟山群岛,此间航行和停泊的船只纷繁芜杂。海岛展复前后的治理体制,总体上体现为军事管制向州县行政的转变。在船只与津渡的管理制度改革中,则表现为从民众自设渡船,逐步过渡到官方统筹治理。
对于舟山的金塘岛,展复后数年由民众自设渡船。康熙四十八年,金塘民众上书缪燧,抗议镇海关兵弁对渡船的敲诈和刁难行为。官方遂设金塘渡船三只,船尾粉白大书“金塘航渡'字样,取结存县,听其往来,对于出外海采捕的船只,则按十艘编为一甲的方式进行管理。到了康熙五十年,舟山本岛北面的岱山岛渡船制度也建立起来,渡船配置与金塘渡类似,官方亦公置小船三只,船尾、船篷大书“岱山渡船'字样,雇本地有田产家室、诚实之人充当舵水,通乡里保邻佑出结公保,俾县核明给照。此外,对航线也进行了严格规定:
此往彼来,在岱载者,自岱及定,到宁而止;在宁载者,自宁及定,到岱而止,许透漏他往,出入必由镇关查验挂号,不许偷越小口,物非岱者不装,人非岱者不载,内不许越宁郡,外不许越岱山。一有违犯,即作奸船拿究,报结诸人一体连坐。
在普陀山,官方则也设立了渡船,在宁波装送香客并买载食物等项,关部批照免税。
经过这一番努力,舟山群岛主要岛屿之间的渡船制度得以规范化,对于官府来讲,岛际航路和渡船的制定,无论对于海上世界的管理是否真的有效,仍然充分地表达了疆域和王化在群岛间的连续。
结 语
明清舟山群岛的迁遣和展界,是帝国面临内外形势,调整海疆经略的曲折过程。明初海岛的弃守,与元明之际帝国军事、政治、经济地理的变迁密切相关。对于具体岛屿来说,王朝的处置方式及政策演变趋势亦不相同,部分岛屿较早被纳入海上漕运体系,但后来却逐渐难以控制;部分岛屿曾被纳入卫所军事管制体系,此后却处于松懈的半废弃状态;部分岛屿在历次军事征服后长期被弃守。明中期以后,王朝对于浙江海岛的整体经略,长期存在弃与守之间的两难抉择。
历次迁遣政策的实施,总体上源于王朝对东南海上秩序缺乏足够的控制力。海岛人群及财富的流动性也给官方治理带来实际困难。明清之际,南明部将利用浙闽海岛的区位优势,拥兵自重,与清朝周旋。南明政权后期所谓的“分饷分地”,显示了其松散分裂的局面,在弱肉强食的海上混战中,胜出的部将成为诸岛的实际控制者,这就形成了明清之际所谓的“海上藩镇”时期。此时海岛社会经历了土地、税收及其他财富重新分配的社会重构。清初征伐南明部将及岛寇,经历了胜败参半之后,清廷愈发失去对浙闽海岛的掌控能力,遂视其为寇雠。沿海迁界令之实施,针对的即是盘踞于东南海岛的敌对势力。
东亚海域贸易传统的长期延续,浙、闽、粤渔舟商舶乃至西洋商舶的频繁活动,在康熙开海之后,成为官方需要直接面对的海域景象。对于历次迁界政策中留居海岛、占垦私煎,或者漂浮不定、往来通商的海上人群, 更是官方建立地方行政后在政策和心理上所要接纳的人群。海岛展复与沿海复界一样, 其过程方式复杂,其规制建置各异,总体上呈现为渐次展复。舟山本岛的展复,是定海新县建立之前由原来的定海县进行运作的;从属于金塘、蓬莱、安期三乡的各个岛屿,则是在定海新县设置后渐次展复的;至于衢山等岛屿之难开,绝非舟山所仅有,浙江沿海的南田岛等岛屿迟至晚清才正式开复。东南岛屿的展复过程,曲折而漫长,贯穿整个清代,越来越多的岛屿逐渐建立了常规的行政区划建置。
群岛的渐次展复,意味着合法边界不断变动,豪户、游民私垦的海岛田地,就可能随着展界的推进逐渐被纳入合法的范围。通过认垦政策的实施,一部分“私垦之徒”逐渐转为编户良民。康雍时期浙江海岛的展复适逢国家的地方治理形式、赋役制度以及驻防制度的重要调整期,遂带出复杂的制度改革问题,比如土地认垦和户籍登记,渡船、渔船和盐场管理,以及海关设立后的制度安排等。在地方行政重建和海岛社会重建中,州县官员与海岛地方权势人物合作,顺应了海岛社区既有的权力与资源分配格局,逐渐展开施政。康熙五十五年定海士民留葬案,一方面是缪燧德政的彰显,另一方面更是海岛既有权势格局的宣示。曾协助缪燧完成土地户籍登记、学校公署营建、定海县志编修的黄灏, 即是定海士民留葬案中士绅兴事之领袖,其威势显露无遗。
在缪燧去世前一年,康熙《定海县志》纂成,这部方志的传世,令我们得以管窥明清之际海岛历史的沧海桑田,以及王朝更迭的惊心动魄。康熙《定海志》的编撰过程,贯穿了周圣化和缪燧两任知县执政的重要时期,该志的地图绘制、人物传记选取,以及其他内容的采择和编排,亦凸显岀海岛新县建立初期的世态社情。该志校阅者有十一位,其中的九位夏惟泰、范章鼎、黄京谟、丁可久、李向佐、黄灏、王家齐、沈定国、陈廷佐,正是定海士民留葬案中领衔上书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