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玉清:草书创作忌锋芒过甚、线形单一
特约评改人:钱玉清
中国书协书法培训中心教授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特聘教授
2012年书法报·书法海选
“兰亭诸子”获奖书家
行书杜甫《庭草》条幅
规格 136cm×34cm
作品评语
此作宗法王铎,落笔果敢,运锋有疾涩,骨势洞达,气力饱满。
然尚有两点不足需引起作者重视,只要创作观念稍做调整,作品即可有本质改变和提升。
一、锋芒过甚,圭角太多。先贤有云:“方以圆成,圆由方得。舍方求圆,则骨气莫全;舍圆求方,则神气不润。”方圆互补、并存,作品才有活气。是作犄角嶙峋,圆婉亏短,岂非有“舍圆求方”之患?作者似乎在“木偶”式的动作中完成创作,通幅极少或基本没有圆转的点线,应施圆转的所在也被圭角代替,几近到了“逢转必方”的地步。王铎行书固偶有些许如斯个性表达,似更强调使转的“具体性”,但并非“惟角是美”。换言之,尽管王铎有些行书作品方多圆少,但总有一定比例的圆转在起平衡、调和。作者似乎唯见其角,而无视其圆,将王铎的方折用笔扩大化、极致化。
二、线形单一,僵直寡味。《国语·郑语》言:“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无讲。”茫茫大千,所见所觉,唯“变 化”二字尽之。此作绝大多数线条趋于同质化、程式化,锋毫似乎始终在一个“段位”运动,没有体现毛笔应有的提按功能,并发挥其必要的弹性作用,忽视或故意淡化点线粗细变化的具象展陈,缺乏“表情”的多样性、“层次”的丰富感,情态呆滞,了无生机。如任凭此“习气”发展下去,作品就会滑向机械式摆弄,而大大损减艺术表现力、感染力、生命力。其他还有:将“低”误写成“纸”、“过”误写成“达”、“筵”误写成“庭”;“卷”应写为“捲”较合适;款下连盖三个名章不妥,且有一个章盖反了。作品视空间通常盖一个章就够了,至多一阴一阳两个章即可。
钱玉清示范作品
行书杜甫《庭草》条幅
规格 136cm×35cm
经典解读
书法线条“表情”断想
■钱玉清
毋庸讳言,随着时代嬗递,文明发展,科技进步,书法的“身份”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完成了由原来的以实用性为主到如今的以艺术性为主的功能性转换,艺术似乎已经成为书法生存的唯一理由,这是无可逆转的事实。
既然书法是艺术,那么我们就应该艺术地理解书法,艺术地思考书法,艺术地表现书法。所谓艺术,罗丹说:“艺术即感情。”列夫·托尔斯泰《论艺术》说:“人们用语言互相传达思想,而人们用艺术互相传达感情。”符号论美学的代表人苏珊·朗格认为:“艺术是人类情感的符号形式的创造。”由此,艺术一定是和人的精神、情感联系在一起的,是创作主体精神的外化、情感的物化。书法创作即是书家内心世界和生命律动的诗意生成,真性情的投入才能打动人、征服人。
书法主要以线条来展露书家的精神面貌,并实现其价值追求。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碑评第十八》论述:“书若人然,须备筋、骨、血、肉。血浓骨老,筋藏肉莹,加之姿态奇逆,可谓美矣。”在这里,“筋、骨、血、肉”四者,都是针对书法点线而言。那么康氏提及的这种“美”又如何来演绎?其实最自然的就是最高级的。写字也应合乎自然之道,时有春夏秋冬、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心有喜怒哀乐。天、地、人、万物皆有传递“表情”的方法,书法则主要通过浓淡干湿、粗细肥瘦、中侧藏露、迂直虚实等点线质态来实现其“表情”诉求。为什么草书最能表情达意,因为草书的用笔最复杂、最丰富,是直抵人灵魂的书写。这也是草书有别于篆、隶、楷、行四体的重要方面,更是最具神秘色彩和最能体现中国传统哲学美学精神的艺术形式,是“临于池,酌于理,师于物,得于心,悟于象”的书法极致。所以,在篆、 隶、楷、行、草五体中,历史只选择在草书上卓砾殊特和影响深远的人物尊奉为“圣人”,称之“草圣”。可以说书法艺术的最高境界是草书,这是由草书用笔的难度系数所决定的,难度系数主要体现在提按顿挫、轻重迟疾等用笔的性情抒发趣旨上。
可见,单一的用笔导致单一的点线“表情”,丰富的用笔才能刻画丰富的点线“表情”。孙过庭《书谱》“一画之间,变起伏于锋杪;一点之内,殊衄挫于毫芒。……留不常迟,遣不恒疾;带燥方润,将浓遂枯”等语,均直指书写本体。以为只有“穷变态于毫端”,才能“合情调于纸上”。一言蔽之,提高书法审美体认,应从作意锤炼用笔的灵活性、多变性、创新性开始,在 “度”的合理支配下,艺术地表达对书法的理解,使书作更具生机、更趋生动、更加生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