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朋友圈刷屏发明专利能减刑之事,小编查了一下,竟是真的。刑法第78条、监狱法第29条,都提到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若“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可以减刑。当然,减刑前提必须是在服刑期间申请的专利,发明人也必须是服刑者本人。说起来,其实我国法律中有很多非常人性化的能给服刑人员减刑的条件,比如:那是1951年7月,湖北的一座劳改农场,两名服刑人员在农场劳动时,无意中发现了一件青铜器。这是一件年代大致在西周时期的青铜虎尊,周身呈青绿色,兼有出模的火红锈斑痕。其形象栩栩如生,虎首微昂,利齿,双目圆睁,翘鼻粗颈,兽王态势俱显无疑。虎尊背部可以开盖注酒,四肢下面可放置柴火点燃加温,嘴部有开孔可以倒酒。作为从3800年前二里头文化开始,一直到西汉极其重要的青铜礼器,虎尊常铸刻有各种各样的纹饰和记述功绩的文字,价值非凡。农场中,两名服刑人员发现虎尊后,一人开始是想掩埋起来,等出狱时拿去卖钱,另一人则想报告给农场由农场来处理农场马上联系了当地博物馆,博物馆派出专家团队取回了虎尊保存至今,并在农场继续清理发掘出了许多重要的青铜文物。当然,今天肯定再难有人有这样的机会,在服刑之地发现文物,不过,在其他地方倒是仍经常听说这样的事。小编就有很多朋友经常在古玩市场淘到宝贝,甚至听说还有人淘到“老翡翠”。“老翡翠”是今天很多翡翠收藏爱好者热衷的宝贝,它们历史虽然长不过数百年,却常代表着一些著名历史人物和事件,因而常被一些人认为有特殊的收藏意义和价值。但,翡翠历史虽短,却因特殊原因,原作其实留世不多,特别是民间“老翡翠”,更是难寻。所以,很多时候古玩市场淘翡翠,淘到的其实不是真的老翡翠。甚至,即便淘到的是真的老翡翠,若追寻不到它们背后的历史故事、历史人物,其实也没太大意义,根本不会产生附加价值。“新”“老”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是否真有爱玉之心,以及……心正。湖北劳改农场的两名服刑人员,与其说是因为发现文物而获得减刑,更不如说是因为他们摆脱利益诱惑,心正而获得认可。而收藏翡翠、收藏古玩,也要心正,心若正,其实收藏什么都是精神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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