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帝“霸王道杂之”治世,依旧难挽汉室败局!
本篇系精编经典中国通史之《秦汉史话》连载29,欢迎收看。
汉武帝死后,刘弗陵继位,这就是汉昭帝。因弗陵年幼,由霍光、金日磾、上官桀共领尚书事,辅助幼主。但是,只过了一年多时间,金日磾病死,当时的朝政,实际上由霍光执掌。此后六七年间,汉廷内部政见分歧,又发生争权的斗争,政局一度动荡不安。
01、霍光辅政
霍光是霍去病异母弟。汉武帝时期,霍光任为郎,又迁诸曹侍中、奉车都尉 等。他出入禁闱20余年,“出则奉车,入侍左右”,成为汉武帝心腹亲信。汉武帝临终托孤,霍光拥立幼主,成为汉家的“周公”。
然而,霍光受诏辅政,所执掌的汉家天下,已是一个经济凋敝、流民遍野的社会。自汉武帝末年以来,“海内虚耗,户口减半" ;至汉昭帝继位四年,依然”比岁不登,民匮于食"。当时,贫苦农民不仅乏食,甚至连播种的种子,也得依靠官府借贷。武帝时期出现的数以百万计的流民,经过20余年的时间,仍然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迅速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成为汉廷面临的主要任务。针对这种情况,谏大夫杜延年曾几次提出“宜修孝文时政,示以俭约宽和“ 。霍光采纳他的建议,"举贤良,议罢酒榷盐铁"。
始元六年(前81)二月,汉廷诏举郡国贤良文学,问民所疾苦,对武帝时期的经济政策展开了讨论。这就是著名的"盐铁会议"。丞相田千秋、御史大夫桑弘羊,以及贤良文学6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在讨论罢除盐铁官营等项政策时,会议形成以桑弘羊为一方,以贤良文学为另一方的对垒,双方展开一场唇枪舌剑的辩论。桑弘羊在汉武帝时期,曾任治粟都尉及大司农14年,参与制定盐铁官营诸项政策。他在辩论中为汉武帝的政策进行辩护,实质上还是主张继续奉行汉武帝的朝政方针;而贤良文学则指责这些政策的弊端,同时又提出当今之务在于安集百姓,致利除害。
辩论所涉及的内容,远远超出盐铁官营的间题。除了对武帝时期的一系列政策互相论难之外,还涉及到当前政策转变等问题,双方的争论异常激烈。
由于 盐铁诸项政策关系汉廷财政问题,因此只取消酒的专卖,其余各项都没有罢除。
这次辩论反映汉廷内部政见分歧,以桑弘羊为代表的少数朝臣,在社会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仍然坚持原有的思想主张。这是桑弘羊一贯的政治立场。还在汉武帝晚年,他不顾当时社会危机严重,继续主张屯垦轮台,结果遭到汉武帝拒绝。汉武帝根据当时的形势,对原来的政策作了重大的改变。
但是,直到昭帝始元年间,桑弘羊依然没有改变原来的主张,不但政见与霍光针锋相对, 而且不满霍光一手操纵朝政。因此,桑弘羊与上官桀及燕王旦通谋,卷入当时朝廷内部反对霍光的争权斗争。
汉廷的争权斗争,始于燕王刘旦。汉武帝晚年,皇太子刘据、齐王刘闳先后死去。按照辈分而论,刘旦自以为应当立为太子,并上书要求到京师宿卫。
刘旦觊觎帝位,引起汉武帝的不满。汉昭帝继位之后,刘旦与宗室刘长、刘泽等人勾结,阴谋发动兵变,推翻汉昭帝。
事情败露后,刘泽等人被杀,刘旦幸免。但是,他的野心不死,又与上官桀结谋,企图剪除霍光,夺取皇位。
上官桀与霍光,本是联姻亲戚,因为争权发生矛盾。上官桀及其子上官安,因此与盖长公主、桑弘羊及刘旦合谋,告发霍光逾制擅权。当阴谋失败后,上官桀等又合谋杀霍光,迎立燕王刘旦,然后再杀刘旦,夺取皇位。但是,上官桀的密谋终于泄露,汉昭帝命令丞相田千秋扑灭乱党。
结果,上官桀父子及桑弘羊先后被杀,盖长公主和燕王刘旦也相继自尽。这场争权斗争即告结束。
02、霍氏擅权
霍光剪灭政敌之后,其地位越加巩固,政局也逐步趋于稳定。
但是只过了6年,汉昭帝即因病死去。这位以孺子继统的帝王,在位13年少有作为,却使霍氏家族乘机崛起,并开了汉代外戚专权之先。
皇位由昌邑王刘贺继承。刘贺是个荒淫纵欲的昏君,继位不久,霍光等人即发动一场宫廷政变,将他废逐。于是,霍光迎立汉武帝的曾孙刘询为帝,这就是汉宣帝。
刘询是卫太子刘据之孙。巫蛊祸起,刘询的父祖及生母都遭杀害。刚刚出世几个月的刘询,也被关押在狱中。原廷尉监丙吉怜其无辜,对他多加保护,被武帝特赦后又将他送交外祖母家抚养。
宣帝继位并掌控实权之后,为了改变昭帝时期的政局,采取了许多政治措施,以巩固中央集权制。主要的有如下几项:
首先,清除霍氏集团。自汉昭帝以来,霍氏家族的权势不断扩大,严重地削弱了汉家皇权。霍光本人专制擅权,以至于操纵汉家天子的废立。不仅如此, 霍光的儿子霍禹、侄孙霍云皆为中郎将,霍云之弟霍山为奉车都尉侍中,两个女婿为东西宫卫尉,连外孙也都是中朝官,形成这个家族“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的局面。
汉家天子无疑是个傀儡,而霍光成了左右政局的“太上皇”,并紧紧地控制着中朝的军政大权。这是从汉武帝为加强皇权而控制中朝,到中朝权力转归朝臣把持的畸形发展。
霍家“持国权柄,杀生在手中",从汉廷到地方,吏治日益败坏。廷尉李种和王平,左冯翊贾胜胡,甚至车丞相的女婿、少府徐仁等,都因“坐逆将军下狱死”。而使乐成小家子,却因得幸于霍光,官至九卿封侯。
当时, 朝廷官吏只听霍光的家奴冯子都、王子方等人的指挥,丞相之职有名无实。这种现象在宣帝即位之后,大有变本加厉之势。当时,不但朝廷的事要先禀报霍光,而且连霍光的夫人也干预朝政。她为了让小女霍成君代立为皇后,公然私派御医毒死许皇后。
地节二年(前68),霍光临死之前,又提出封霍山为列侯的要求。宣帝无可奈何,即日拜霍禹为右将军,接着又封霍山为乐平侯,以奉车都尉领尚书事,继续由霍氏控制中朝。
翌年,当宣帝立许皇后的儿子为太子时,霍光妻大怒,又阴谋使霍皇后毒杀太 子,未遂。甚至宣帝安排御史大夫魏相入侍中朝,霍光妻也大为不满,并唆使家奴大闹魏相的府邸。
霍氏专擅权柄,为所欲为,皇权再度受到挑战。
针对上述情况,宣帝为了稳定政局,进一步加强皇权,一面让霍山继续主管尚书事,一面又准许吏民奏封事,可以不通过尚书, 令“群臣进见独往来" ,以打破霍家把持中朝的局面,使中朝权力逐步转归自己手中。
这是对汉武帝以来的中朝体制所作的重要的改变。
同时,又将霍氏家族的成员调离中朝,改任其他职务,并将他们执掌的兵权收归汉廷。
这些措施引起霍禹集团的不满,他们阴谋作乱,准备发动宫廷政变,废宣帝而立霍禹为帝。
地节四年(前66),霍禹集团阴谋败露,霍云、霍山及范明友自杀;霍禹被捕后处以腰斩;霍光妻及其他亲属皆弃市;霍皇后也被废处昭台宫。霍禹集团被一网打尽。
03、汉宣中兴
第二,整饬吏治。诛灭霍禹集团之后,拔除了危乱国家的祸根,宣帝即着手整饬吏治,以便巩固中央集权制。在汉廷中央方面,宣帝时期,“上躬亲政,省尚书事" ,以密切中朝、外朝之间的关系。
本来尚书这一办事机构,是武帝为了削弱相权而设的。汉宣帝亲自过问政事,减省尚书事,“五日一听事,自丞相已下各奉职而进"。这不仅使皇帝直接掌握朝政大权,又恢复了汉初丞相既有职又有实权的体制,从而发挥了丞相作为辅臣的作用。
宣帝亲政后,丞相魏相“总领众职,甚称上意" 。魏相死后,丙吉、黄霸、于定国等,先后继任为相。他们“总纲纪号令" ,“居位皆称职" ,既有职又有实权。
宣帝时期的丞相,与武帝时期相比,境遇截然不同。他们善终其位,无一人被黜免,或者死于非命。所以班固说:“近观汉相,高祖开基,萧曹为冠,孝宣中兴,丙魏有声"。
在地方吏治方面,宣帝重视地方长吏的选任。他常说:"庶民所以安其田里,而亡叹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讼理也。与我共此者,其唯良二千石乎" !这是因为郡守、诸侯相等二千石官吏,对上要执行汉廷的方针政策,对下则直接治理吏民,其政绩如何关系国家的兴衰,所以被视为"吏民之本”。
对新任命的刺史、太守、国相等官员,"辄亲见问,观其所由,退而考察所行以质其言”。因此在宣帝时代,先后曾出现一些政绩显著的二千石官吏。如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
为了稳定地方统治秩序,地方长吏一旦任用,一般不主张频繁调动。
对地方官吏的治理情况,经常派使者巡行郡国,考察他们的政绩。如元康四年(前62,遣太中大夫疆等12人巡行天下,"察吏治得失,举茂材异伦之士" 。五凤四年(前54),又"遣丞相、御史掾二十四人巡行天下,举冤狱,察擅为苛禁深刻不改者”。
对地方官吏的考察,“信赏必罚"。凡政绩优异者,汉廷通过下诏褒奖,增秩赐金,封官进爵等,对他们表示嘉奖。如王成为胶东相,在处理流民问题上,“治有异等之效”,赐爵关内侯,秩中二千石。黄霸任颍川太守,“治为天下第一" ,官至御史大夫、丞相封侯。又如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 。龚遂为渤海太守,因政绩显著,被擢为水衡都尉。
对一些违法失职的地方长吏,汉廷则予以惩办。如严延年先后曾任涿郡、河南太守,是一位号称"屠伯"的酷吏。他因“选举不实”,受到“贬秩"的处分。后来,又因"怨望诽谤政治”,被处以弃市之刑。再如,田云中为淮阳太守, 也是一位“敢诛杀”的酷吏。因“吏民守阙告之" ,民愤极大,同样被处以弃市之刑。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故汉世良吏,于是为盛,称中兴焉”,可见当时吏治情况有一定的好转。它为恢复和发展社会生产,创造了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
第三,打击豪强。昭宣时期,地方豪强势力发展迅速,从京师以至于郡国,豪强大姓相互联姻,与官吏勾结为朋党;又收养宾客为奸利,甚而犯为盗贼,郡吏以下皆畏避之;豪强骄纵横恣。民间流行的俗语说:“宁负二千石,无负豪大家",这种现象势必"乱吏治”,是社会治安的大害。
因此,宣帝时期汉廷继续奉行武帝的抑豪政策,对于扰乱社会治安的地方豪强,进行严厉的镇压。如任命赵广汉为颍川太守,惩治郡中的豪强大姓。颍川大姓原、褚宗族横恣,宾客为恶作乱,二千石莫能擒制。赵广汉到任几个月,即诛杀原、褚首恶,郡中为之震栗,治安逐渐好转。
又如尹翁归为东海太守,县设记籍,亲自处理各种奸邪之事;收捕各县的酷吏豪民,案治其罪,严重者即处以死刑。郯县大豪许仲孙为人奸猾,乱吏治,郡中苦之。尹翁归将他处以弃市之刑,其他豪猾不敢再犯禁。
第四,外儒内法,兼施德教。汉宣帝治国,“信赏必罚" ,“以刑名绳下"。当时,太子刘奭针对杨恽、盖宽饶因言事刺讥而被杀,曾经提出“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的建议,宣帝当即嗔斥说:“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强调“法治”的重要性,倡导“外儒内法”之统世之术。
一言以蔽之,宣帝时代的政治,实行“霸王道杂之", 即法治与德治相结合,以谋求一个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这是时代的要求。
然而,汉宣中兴,也不过是回光返照而已。因为,纵然是用“霸王道杂之"治理,依旧无法动摇既得利益集团。
04、豪族难除
昭宣时期,承武帝“奢侈师旅之后”,经过38年的休养生息,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的恢复和发展。但是,封建社会固有的矛盾并未解决,土地兼并始终没有止息,农民破产自然不可避免。
《汉书·食贷志》叙述宣帝死后,元帝即位初年的情形说:“齐地饥,谷石三百余,民多饿死,琅琊郡人相食。”
又如,元帝初元元年(前48),珠崖郡人民反,贾捐之上书谏止出兵镇压,曾经谈到当时关东的社会情况:“关东大者独有齐楚,民众久困,连年流离,离其城郭,相枕席于道路,……至嫁妻卖子,法不能禁"。因此他不主张用兵,建议“专用恤关东为忧”。
上述情形是发生在汉宣帝死后一年。可见,这位被誉为汉家的“中兴”之主,经过25年的惨淡经营,所留给他子孙的“遗产”,依然是一幅民不聊生的“流民图”!
上述社会现象的出现,其实并不奇怪。自汉武帝以来,由经营工商业起家的豪强地主,逐步取得政治地位,以至成为汉廷新的官僚;而官僚势家利用政治特权,攫取大量资财,不断兼并土地,或者兼营工商业,也是大豪强地主。
这两者合流的趋势,在昭宣时期更加明显,并得到迅速的发展。如汉武帝时期,官至御史大夫的张汤,死时“家产直不过五百金,皆所得奉赐,无它赢”。但是,到宣帝时期,张汤的儿子张安世,“尊为公侯,食邑万户,……夫人自纺绩,家童七百人,皆有手技作事,内治产业,累积纤微,是以能殖其货,富于大将军光。”
张氏父子两代,前后50年间,家业变化如此之大。很显然,张安世既是一位大官僚,又是兼营工商业、内治产业的豪强地主。
又如宣帝时期,杨恽迁中郎将,后擢为诸吏光禄勋。其父杨敞在昭帝时,官至御史大夫和丞相。杨恽“受父财五百万,……后母无子,财亦数百万,死皆予恽" ,又“再受皆千余万"。从这些数字看,杨氏这个官僚世家,所积累的家资,数以千万计。
杨恽失官后,“家居治产业,起室宅,以财自娱”;又“通宾客”,“贱贩贵卖,逐什一之利”,成了地方上的豪强地主。
这种身兼官僚、豪强双重身份的人物,在昭宣时期,从公卿到地方属吏,几乎处处可见。由于官僚豪强地主融为一体,既有经济实力,又有政治特权,其掠夺性就更加疯狂了。
汉宣帝不可能触动他们根本的经济利益,因此他所实行的抚恤贫民及流民的政策,充其量不过是修修补补的措施。从这个意义上说,所谓“宣帝中兴”,不过是史家的粉饰之辞,其所起的历史作用,只是延缓西汉败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