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辆车拍出95.25万!厦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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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厦门警方举行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新闻发布会暨涉案财物“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意向签约仪式。厦门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党委副书记、二级巡视员范锦昌,厦门市财政局总会计师纪豪及相关企业参加发布活动。
▲厦门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范锦昌发布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相关情况
发布会现场,厦门市公安局委托建发拍卖行,在线上中拍平台首次对刑事涉案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包括宝马、奔驰等品牌轿车7辆。经过激烈的线上竞价,7辆刑事涉案车辆共拍得95.25万元。
▲与会领导启动刑事涉案车辆先行拍卖
不同于以往的法院司法拍卖,此次拍卖是在符合《刑事诉讼法》及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前提下进行的审前先行拍卖,是厦门市公安局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的一次大胆探索和实践,标志着厦门在全国率先建立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
▲厦门市公安局法制支队领导接受媒体采访
“四难”问题突出,制约执法办案效能
长期以来,基层执法办案部门“案多人少”,且涉案财物的种类繁多、数量也与日俱增,导致涉案财物管理“扣押难、保管难、移交难、处置难”四大难题长期困扰着公、检、法、财等部门。
以往,刑事涉案财物要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再行处置,但由于办案周期较长,一些刑事涉案财物因多次移交,缺乏专业保管,往往在案件办结后已经严重毁损贬值,不具备拍卖变现价值,既制约执法办案效率,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行政成本,也有损司法公信力,影响群众满意率。
试水先行拍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针对制约执法办案效能的“四难”问题,厦门积极探索刑事涉案财物审前先行处置机制,以刑事涉案车辆为突破口,依托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机制,由厦门市委政法委、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中院、厦门市检察院、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厦门市刑事涉案车辆先行处置暂行办法》,对涉案车辆根据不同属性进行分类,细化权属关系认定、申请程序、审批流程、拍卖、变卖方式、款项保管等事项,积极推动刑事涉案财物先行处置机制的落地,为办案人员提供具体操作规范,消除办案人员的处置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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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拍卖刑事涉案车辆
此次刑事涉案车辆审前先行拍卖,避免了涉案财物损毁贬值造成的社会资源浪费,不仅节约了司法行政成本,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也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坚持问题导向,打造集中管理“厦门模式”
刑事涉案财物先行拍卖的探索和实践,得益于2019年以来,在厦门市委政法委的统筹协调下,厦门市公安局以问题为导向,坚持改革创新,联合检、法、财等部门在国内率先打造“线上线下结合、企业政府配合、系统集成一体、部门联通共用”的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厦门模式”。
在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在优化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水平上下足功夫。通过线上打通公、检、法、财四网三系统壁垒,引入财政监管,线下购买社会化仓储物流服务等举措,全流程监管、专业化服务、规范化管理、集约化处置,实现涉案财物“物品集中管理、信息网上流转、中心集约处置”的目标。
在实现对涉案物品集中化、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厦门市公安局直面执法难点痛点,继续拓展机制建设,扩大管理范围,打通平台与财政会计核算系统、银行系统、现勘系统、血样采集系统的数据壁垒,实现案件暂扣款、保证金、涉案人员随身物品、物证鉴定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减少重复录入和操作,让数据多跑腿,办案人员少跑路,全面破解涉案财物管理难题。
构建“产学研”一体化 促进机制改革和理论创新
为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管理的“厦门模式”,厦门市公安局、厦门市财政局、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合作企业等六个单位举行了涉案财物管理“产学研”一体化项目意向签约仪式,并拟设立研究中心,作为跨部门涉案财物集中管理的研究机构。“产学研”一体化项目的意向签约,将促使“政、校、企”深度合作,进一步促进涉案财物管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不断推动机制的深化改革和法学理论的创新发展。
跨部门机制今年1月正式运行以来,被公安部专刊发文推介,被福建省人民政府作为改革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
截至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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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仅公安机关共清退减少15家涉案财物保管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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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保管刑事、行政涉案物品共计70.3万余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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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检法办案单位通过平台上进行处置权移送的案件700余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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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执法人员工作时间约5万余小时,节约财政资金700余万元。 |
来源:厦门公安(xm_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