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之父斯坦李,穷的只剩千亿IP
“漫威之父”斯坦·李去世了。
漫威宇宙缺失了斯坦·李,正如武侠江湖没有了金庸。
如果说,金庸笔下的郭靖、杨过、张无忌,代表着东方传统的侠义情怀;斯坦·李创造的蜘蛛侠、钢铁侠、X战警一系列等英雄梦,也算得上是美国文化的重要标志。
除了作为架构漫画的灵魂人物,他也被称作“行走的彩蛋”,斯坦·李中热衷于在各种电影中客串。
他说过:“电影里我那些表演我可不觉得是客串,那是重要配角呀。”也曾抱怨,奥斯卡没有给他颁个“最佳客串奖”。
从《X战警》里在海滩上买热狗的游客到最近刚刚上映的《毒液》遛狗的老爷爷,他的身影贯穿着整个漫威平行宇宙。
随着斯坦·李的离开,属于他的传奇终于画上了休止符,而他亲手打造的价值百亿的动漫产业,却仍然影响着全世界。
“漫威之父”客串作品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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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9年,16岁的斯坦利·马丁·利伯加入了表姐夫古德曼的出版公司做助理。
两年后,他以笔名“斯坦·李”完成了《美国队长》系列的第三部,开启了自己的漫画人生。
二战期间,美队漫画是漫威销量最好的漫画。但二战结束后,由于社会对恐怖和犯罪漫画的批判,使得大批漫画公司相继倒闭,1957 年古德曼将公司改名为漫威(Marvel),可漫威的日子也并不好过。
直到1961年,斯坦·李主导了《神奇四侠》的诞生,在危难之际保住濒临破产的漫威漫画。随后,他又陆续创造了《蜘蛛侠》《钢铁侠》《雷神托尔》《绿巨人》《X战警》等一系列经典漫画。
1965 年,漫威制作出了《漫威超级英雄》系列动画,获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这让斯坦·李尝到了市场和影视荧幕带来的甜头。
1972年,斯坦·李成为了漫威公司的发行人和董事长,与此同时,他开始对自己的收入不满意,且不满自己作品的版权和改编权都握在漫威公司手里。从1975 年开始,斯坦·李淡出了漫画创作,开始在好莱坞发展。
1980 年漫威开始自己做制片公司,但是做电影远比想象中更加困难,不得不卖出了蜘蛛侠、绿巨人、美国队长等IP的改编权。
1988年,阿拉德成立并领导漫威影业。同一年,斯坦·李参与编剧,漫威和新线电影共同制作的《刀锋战士》获得成功,但随后斯坦·李选择离开了漫威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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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的漫威公司几经辗转,最终被迪士尼公司收入囊中,成为了其动漫IP的重要组合。
告别了漫威,斯坦·李又在上个世纪90年代自立门户,创办了斯坦·李传媒公司,但这家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01年宣告破产。
2002年,他又和他人创办了POW!娱乐公司。同年,电影《蜘蛛侠》全球票房高达8.2亿美元,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斯坦·李则把老东家漫威公司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他们早有协议,斯坦·李所参与创造的角色如果被拍成电影或者电视剧,他都将获得公司从中所获利润的10%,但是电影《蜘蛛侠》如此火爆,他却没有得到一分钱。
到了2005年,他终于获得了1000万美元的赔偿。
2008年07月,迪斯尼公司宣布与POW! 娱乐公司签署独家优先合作协议,涉及电影、电视、出版、游戏、网络以及移动娱乐等多各方面。
2010年,迪士尼公司收购了漫威公司,又收购了POW娱乐公司10%的股权,并宣布共同推出三部电影。
2017年5月,港股上市公司承兴国际宣布以1150万美元收购POW!娱乐公司。由此,斯坦·李的商业版图从欧美逐渐拓展到了中国。
他曾亲自到访中国,身穿军大衣爬上了长城,还在新华社的专访中表示,“我们以后必然会加入更多中国元素,将创造中国英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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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桩收购案又在今年5月迎来了反转,斯坦·李对POW!娱乐公司提出了10亿美元的诉讼,原因是一些员工合谋利用他年迈和弱势,窃取其身份,进行商业诈骗。不过几周后,斯坦李又宣布解除了该诉讼案。
除了商业纠纷,斯坦·李曾还曾起诉过他的前任商务经理。
据国外媒体报道,这位商务经理曾在去年 10 月份向斯坦·李的私人护士递交了一份伪造文件,称他有权获取血液样本。于是,护士便抽取了 “几瓶”血液。
后来,这些血液被制成 DNA 墨水签名附在漫画中出售,限量版漫画分为蓝色版和金色版,定价分别为 250 美元和 500 美元。
并且此前,他还未经斯坦·李的允许私自购买了价值85万美元的公寓,以“贷款”的名义挪用过30 万美元。
漫威之父的一生创造了数不尽的英雄角色,他们拥有奇异功能,可以拯救世界,但是晚年的斯坦·李却无法解决自己在生活和商业上所碰到的烦心事儿,这让人感到无奈和遗憾。
有人说,离开地球的斯坦·李一定是已经进入了平行宇宙,那里有蜘蛛侠、钢铁侠、绿巨人、雷神托尔、X战警、奇异博士等无数个超级英雄,陪着他一起拯救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