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参保缴费的重要提醒

@以个人身份参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个人参保

也可享受

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哟!

减免多少?

我来解释一下!哎呀~还要做数学题

第一步

2020年个人参保人员月缴费基数下限继续按2019年月缴费基数下限3282执行。

月缴费金额为:

3282 X20%=656.4元

第二步

如果按往年核定缴费基数下限的标准,即2019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计算,应为3491元/月。

月缴费金额为:

3491 X20%=698.2元

第三步

对于选择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个人参保人员来说:

一年少缴:
(698.2-656.4)X12=501.6元

对原来选择按照缴费基数下限缴费的个人参保人员,无需申请继续按2019年月缴费基数下限3282元/月核定2020年缴费基数。

但是,缴费指数还是根据本年度实际缴费水平占我市2019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比例确定。所以如果你有缴费能力,想维持缴费指数是0.6,你可以随时申请变更2020年缴费基数为2019年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即变更基数为3491元/月。

另外

还有个相当重要的点

要提醒大家!!!

按照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个人参保人员缴纳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纳;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

但是!!!

如果2021年补缴的话,缴费基数就要在2021年我市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重新自主选择了哦,也就是说,明年来补缴今年未缴费月度不能再按照今年的月缴费基数下限3282元补了,而要按明年的缴费标准来补。随着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增长,明年的缴费标准会增加哟~

所以

在有缴费能力的情况下

建议各位小伙伴都在今年缴纳!

来源:重庆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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