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雪芹最狠的判词,骂向《红楼梦》中第一渣男,首句常被误用

曹雪芹的《红楼梦》之所以成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不仅与丰富深刻的思想底蕴有关,更是以出色的艺术成就成为了传统文化的集大成者。《红楼梦》中优美的文笔,成熟优美的语言,准确传神,朴素多采,已经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其中,曹雪芹的一句骂人诗,都令人过目不忘: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

这是《红楼梦》中作者对迎春的判词。迎春到底是什么身份,各种版本的说法并不一致,常见的说“二小姐乃赦老爹之妾所出,名迎春”。但也有版本提出了贾赦前妻所出说、贾政之妻所出说、贾政所收养女说等等。这应该是曹雪芹在多次增删文稿时造成的疏忽。

对于迎春的身世设定,曹雪芹为什么这样举棋不定呢?这还是为了配合书中情节的需要,贾迎春虽然名为二小姐,但老实无能,懦弱怕事,而且才智也不如家中那些机灵敏感的女眷,所以被称为“二木头”。然而,这样一个老实巴交的女孩子,却因贾赦欠了孙家五千两银子,将其嫁给了孙绍祖。为了能够让情节更加合理,作者有必要反复推敲迎春的出身细节。

这首给迎春的判词,开篇就说得非常狠辣: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很多没有读过《红楼梦》原作的人,也常常听过这句话,而且还常常误用。一般人会认为,“子”是“你”的意思,“系”则“是”,合起来自然是一句直接骂对方的话。著名画家李苦禅在临终前痛斥一位学生,用的就是这句话。

然而,迎春是个戳一针也不知诶呦一声的老实人,怎么会得到这样的恶评呢?其实,这句判词不是指的迎春本人,而是感叹她遇人不淑。这里的“子”和“系”应该放在一起,就是繁体的“孙”字,说的是迎春的丈夫孙绍祖。

中山狼出自明代马中锡《东田文集》中的《中山狼传》,就是我们耳熟能详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孙绍祖在家境困难时曾经拜倒在贾门府下,受到过贾府的照顾。后来,他在京袭了职,又在兵部候缺题升,越混越开,娶了贾迎春之后,不仅不好好珍惜,反而变本加厉地蹂躏迎春。这样恩将仇报之人,曹雪芹将其定为中山狼。

曹雪芹笔下的女子,虽然性格各异,命浅福薄,但大多数都是巾帼英雄。反倒是他说设定的男性角色,多数面目可憎,比如薛蟠、贾珍之流,而孙绍祖可谓是全书中的第一渣男。

迎春刚刚嫁入孙家,孙绍祖就丑态毕露。此时曹家已经开始败落,孙绍祖竟然对迎春说:“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分明是明媒正娶,却要尽情贬低迎春身份,孙绍祖的话对千金小姐来说自然是一种极大的侮辱。而且他还振振有词地说:“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

迎春回到贾府的时候,也向家人哭诉“一味好色,好赌酗酒,家中所有的媳妇丫头将及淫遍。略劝过两三次,便骂我是‘醋汁子老婆拧出来的’”。要知道,迎春是个善良的人,未出嫁之时,她的攒珠累丝金凤首饰被下人拿去赌钱,她也不予追究。探春看不惯要替她出头,她却说:“宁可没有了,又何必生气。”

如果不是逼到没有活路的份上,迎春又怎么会开口哭诉,痛斥孙绍祖的中中不端。曹雪芹的这两句诗,尽情鞭笞红楼中的第一渣男,也为迎春的命运而悲。

“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就是自然而然的结局了。如果是王熙凤、探春这样的女人,也许还能对付孙绍祖。偏偏迎春这样的弱女子,只能逆来顺受,忍受着丈夫的摧残。嫁到孙家一年时间,她就去世了,匆匆岁月,如同黄粱一梦。

出嫁时,迎春就说得很明白,她的好日子就是那段有祖母庇护的,在园子里和众姐妹们生活的时光。这也是曹雪芹对封建礼教下弱女子遭遇的同情,对纨绔男子的无情鞭挞。也正应了西方戏剧家莎士比亚发出的感叹:脆弱啊,你的名字就叫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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