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 欲胜人,先胜己!
一字之差,千里奔波;律师一误,损人害己!
老生常谈,但不得不再谈,人无完人,孰能无过,俗话说的很好,但律师这个行业要求律师矜矜业业,不仅要认真审核材料和证据,而且还要明确知道自己权利的来源和界限,以下通过两个小小的真实事例,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与君共享:
一、一字之差,千里奔波!
民事起诉状是原告的权利要求书,字字千金十分重要,比如说:
1、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主体身份信息错了,主体就会有问题,直接结果就是需要撤诉或修改,如果法官不同意还有可能被驳回;
2、地址、电话等联系信息错了,直接导致无法送达或送达困难,律师难免来回奔波,为自己的疏忽付出时间和声誉的代价;
3、诉求错了,就更为麻烦,轻了撤诉,重了就覆水难收让当事人遭受重大损失,律师将失信于客户,重了还要发生纠纷赔偿损失;
4、事实和理由错了,可能直接导致法官对案件产生误解等等等;
5、此致的法院错了,可能要导致文件重新签署来回奔波劳民伤财;
通过以上,只是冰山一角,所有的法律文件皆如此,为什么律师做久了都喜欢言简意赅,原因之一就是,写得越多有可能出现错误的概率就越大,反之亦然。
二、骄傲自满,过于自信!
律师的权利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律师的决定源于当事人的认可或授意,律师对案件的了解来源于当事人的陈述和证据的显示,律师做出的任何关于事实和法律的分析仅为当事人作出决定提供参考意见,哪怕是特别授权也是一样,所以,律师作出决定时一定要了解并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必要时制作笔录,有些律师做久了,就开始产生骄傲自满的现象,过于自信的越俎代庖,殊不知如此风险极大。不忘初心不是空话,每日需谨慎谨慎再谨慎,自省自省再自省,还是一句话,认真做事对于律师来说最重要,至于能力那是其次,一个律师如果无法做到认真做事,可以说就是百无一用了。
以上,是对近期自己工作中遇到的情况进行的自省和检讨,愿与君有益,欢迎斧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