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指引》解读

原文刊发于《注册税务师》杂志2020年第10期
作者:吴小强  王芳

引言

中税协新发布的《金融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业务指引》(以下简称“金融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指引”),内容主要包括八个章节,分别是:总则、业务定义与目标、业务承接、业务计划、鉴证业务实施、业务记录、业务报告、附则,共计五十六条。本文简要解读第一章至第七章的内容,重点解读“第五章 鉴证业务实施”相关内容。
金融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指引主要是针对金融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鉴证事项提供指导,本指引重点在于指导鉴证人在业务承接、业务计划时,应考虑哪些具体情况,以保证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基础上,顺利承接业务、合理安排业务;在业务实施阶段,列明了需要判断的重点事项、判断的原则,以及不同研发方式下,需要审核的重点、要点等等;最后对业务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需要的进行业务记录进行规范,并对业务报告内容、要求等做了简要说明,同时附件中提供了《金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报告》及《金融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鉴证报告说明》的参考文本,供参考使用。
本指引对于一些鉴证业务程序性的规定均进行了简化、合并,以区分《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等上级指引。对于鉴证人在业务承接、业务计划、证据资料收集、业务记录、业务报告等方面涉及的程序性工作,均应符合《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程序指引(试行)》及《涉税鉴证业务指引(试行)》对应要求,本指引作为具体业务鉴证指引不再重复描述此类要求,避免程序规定方面的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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