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都可以100%加计扣除吗?一个案例看明白
问:申税小微,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公司,现在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这对我们是一个重大减税利好,是不是只要是制造业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都可以按100%比例加计扣除呢?
答: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都能享受100%加计扣除,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是指以制造业业务为主营业务,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企业。您公司具体业务情况如呢?可以以您2020年的大致数据来详细分析一下。
问:现在公司在积极搞产品的研发,但我们还有其他业务,从事电子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兼营批发零售。同时拥有一栋商业楼,用于出租和经营住宿、餐饮。2020年共取得收入总额3000万,其中:产品制造销售收入1600万元,批发零售收入300万元,酒店住宿和餐饮收入500万元,商业出租收入500万元,还收到被投资公司宣告分派的股息红利100万元。现在,请问这种情况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研发加计扣除吗?
答:企业从事多业经营的现象较为普遍,对于既有制造业,也有其他业务的企业,需要具体分析。让我来为您捋一捋。
第一步
首先我们来看下哪些是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俗称负面清单行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行业包括:
1. 烟草制造业。
2. 住宿和餐饮业。
3. 批发和零售业。
4. 房地产业。
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 娱乐业。
7.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上述行业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第二步
其次要注意的是您公司还有收到股息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四条规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行业的企业,是指以《通知》所列行业业务为主营业务,其研发费用发生当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按税法第六条规定计算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余额50%(不含)以上的企业。
第三步
让我们来计算一下:可以看到您单位批发零售、住宿和餐饮、商业出租都属于负面清单行业,负面清单行业营业收入占比=(300+500+500)/(3000-100)=44.83%<50%,故2020年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第四步
假设企业2021年取得上述相同收入,让我们再按13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判断标准来计算一下:制造业收入占比=1600/3000=53.33%>50%。2021年为制造业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
如果企业2021年产品销售收入1000万元,软件和技术服务收入600万元,其他收入不变,虽然制造业业务取得收入仍为主营收入,但由于1000/3000=33.33%<50%,2021年该企业不是13号公告规定的制造业企业,不可享受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优惠,但企业仍可继续享受研发费用75%加计扣除优惠。
问:那2021年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还是要等到2021年度汇算清缴时申报享受吗?
别着急,我来详细您说明。
13号公告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根据文件规定,你企业上半年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就可以在2021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自行选择申报享受。同时,企业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要记得一并留存备查噢。
如果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好的!明白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