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诗:To Love What Death Can Touch

这首诗写作于中世纪时的欧洲,相当于中国历史上的北宋年间。作者所思考的,是 Love  和 Death  能否相互调和并存。

中世纪时,欧洲的思想由神学主导。神学理论中,把 Love  视作核心概念,认为 Love  是世界形成和存在的根本动力和原因,人世间的 Love  都是来源于 God  上帝。

当时的很多神学理论家认为:Love 是人所能感受到的最深厚的情感,应该仅仅以上帝为对象;世上的众生和万物,只是虚幻的表象、终将消亡,不值得以 Love  对待。

对于这种观点,作者在诗中提出反驳:Love 不但适用于无法永生、终将死去的世人 What death can touch,也同样适用于已经死去的人  What death has touched.

作者的观点,在当时十分大胆,因此,这首诗以疑虑的口气开头,似乎是自己一个人私下的思索。

第 1 段

‘Tis a fearful thing to love what death can touch.

如果说,爱可能会死去的人,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A fearful thing to love, to hope, to dream, to be –

那么,爱任何人和事物、甚至怀有希望、怀有梦想、存在于世间,也同样是可怕的事情;

To be, and oh, to lose.

(原因是:)既然存在于世间,就终将失去自己所拥有的一切(包括生命)。

第一句开头的‘Tis 是古代英语,相当于 It is;开头的引号,代表 It 中所省略的元音。句中的 It 是先行词,代替后置的主语:to love what death can touch,爱可能死去的人这种行为。

第二句和前面的句式相同,但省略了 It is。

第三句则采取感叹形式,指出To be 就意味着 to lose.

在今天的英语中,Be 主要作为连系动词使用,用来连接主语和表语;在更早的英语中,Be 还经常作为实义动词使用,含义非常广泛,可以理解为:生存、存在、活着、行动、发挥主动性。最著名的例子,就是哈姆雷特的台词 To be, or not to be.

第 2 段

A thing for fools, this, and a holy thing, a holy thing to love.

这样看来,只有傻子愚人、才会这样做。但是,爱终将失去的人,同时也是神圣的。

For your life has lived in me, your laugh once lifted me, your word was gift to me. To remember this brings painful joy.

因为,你曾经构成我生命的一部分,你的笑声和话语曾给我鼓舞。回想过去的这一切,使我感到痛苦,也使我感到欢乐。

在承认这种 Love  是 Fearful(可怕的)之后,作者的思路接下来陡然转折、提出截然不同的观点:这样做同时也是神圣的 a holy thing。这一句中的 This 是指前面所描述的 To love what death can touch.

紧接着,作者连用3个排比句,描述曾经和“你”一起度过的时光,为自己的主张提出理由根据。这3个排比成分开头的 For,在这里不是介词,而是作为连词、用来引出原因。

第 3 段

‘Tis a human thing, love, a holy thing, to love what death has touched.

最后,作者用肯定的口气,提出了自己的结论:Love 是人类正常的情感(human),同时也是神圣的、符合上帝意志的(a holy thing)。

Love 不但适用于 What death can touch,而且也适用于 What death has touched 已经死去的人。

这首诗的作者,名叫哈列维(Yehuda HaLevi),生卒年代是1075年到1141年,和北宋的苏轼大致同一时期。

哈列维是犹太人、信仰犹太教,生活在西班牙。当时的西班牙由回教统治,但同时也宽容其它的民族和宗教,是欧洲当年的思想学术中心。阿拉伯语当年是欧洲最先进精深的语言。

哈列维的这首诗,最初就是用阿拉伯语写成;进入现代之后才翻译成英语。两年前的美国电视剧 Godless 无法无天,曾引用这首诗。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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