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判定一个员工是否能胜任工作,如果不胜任是否能解除劳动合同?
梁伟权:著名劳资问题解决专家
那我们怎么样在日常的工作中,来判定他不胜任工作呢?
操作观点:
1、资格硬件:如硬性规定的资格证、资质证、上岗证、技能证等。
最主要是看他平时的有没有一些硬性规定,比如有硬件规定的,像我们有些司机、电工,那不是要有资格证吗?
如果你的资格证没有了,过期了,你没有年审,那是不是就不胜任了,这是一种有硬性规定的上岗。
2、必须技能:不具备或明显不符合国家、行业或普遍公认的标准。
那有一些不是特别的明显的,但是如果大家都认为这个肯定不行了,行业标准也不行了,那肯定也算不胜任。
3、行为结果:不符合日常公认的标准或要求。
还有一个就是,平时的行为的结果不规范,那么他也属于不胜任,有些同学说,那我们给他试题让他考试,那如果考试不合格,梁老师,算不算不胜任了?
当然不能算了,如果考试都算,我给你两条研究生的题目,是不是你做不了,那没有标准,所以考试只能说一些参考,最重要的还是他的实际工作约定的情况。
那么对于不胜任,我们怎么做?
证据表现:
1、工作过程中涉及的原始资料、数据、物品
平时要注意收集这些证据链条,包括他工作的资料、数据,侧重于什么,工作的结果跟流程,这是非常重要的。
2、内部培训考试结果(侧重工作流程、必备知识与技能)
3、客观考核的结果(非主观指标、非主观判断)
4、特别事件的处理过程及结果
还有一些特别事件的处理,比如说员工犯了错,那我们让他写一个对一个问题的认识、意见,如果犯了错,你给员工扣分、扣钱,那打死都不干,那怎么办?
我们采取无问责原则,那无问责等于我们绩效考核的,绩效改进,你犯了错了,我不追究你,但是你要想办法下一步怎么改?
我这次做错了,我今后争取努力做得更好,那就签名完,是不是证据啊,就是证据。
还有我们每周的例会、工作会议,你要写一个进度报表,我这周做了什么工作,下周做好没有,就是证据嘛。
销售,这个月做了多少目标,还有什么没完成,这些都是证明他没有完成的证据,你只有这样,那么你才可以证明这个员工不胜任。
那么在我处理一些案件里面也有,有些工程部经理,没有完成任务,写了退货单、检讨书等等,这些其实都是证明员工不胜任的证据。
所以我们希望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要求你的员工,定期的写一些书面的报告、总结,然后进行归类、分档,发生一些具体问题的时候,我们当面进行沟通,进行协调,这样的话我们可以形成相应的制度。
那么也有一些公司出台一些政策,说做不好,两个月考核不合格,我们就把你解除合同,那这里要记住,不合格不等于是不胜任。
因为不合格,有些人他要求高,那么有些人他是很差这一点,你一定要设立什么叫做胜任跟不胜任,合格标准是不清晰的。
比如:我们考核分A、B、C、D、E、F,好,这几个级别?那你到哪个级别属于合格,哪个级别属于不胜任,你必须列清楚。
比如:可能最后那个就叫不胜任,或者前后面那三个都不胜任,没有问题,我们根据自己的制度定下来,通过职代会就认可了。
假如不胜任,那我们可以经过培训、调岗,再不胜任,这个时候我们就可以解除合同了,所以这里面要记住,不合格跟末位淘汰,这些都不是我们法律上的语言。
我们《劳动法》里面只认可一个标准,就是不胜任他的本职工作,经培训调岗仍然不胜任,这个时候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