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殴打同学时猝死,家长堵校门拉横幅“维权”: 你觉得“冤”,我觉得“这是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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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子宏生命日记(873)

初中生殴打同学时猝死,家长堵校门拉横幅“维权”:

你觉得“冤”,我觉得“这是报应”

(一)

校园暴力层出不穷,家长们、社会各界对此深恶痛绝。那些教养缺失的学渣,凌强欺弱,拳脚相向,脚踹掌掴,向瘦弱的同学施加暴力。真不知道,他们的父母是怎么管教孩子的。

每当看到那些惨不忍睹、肆无忌惮、充满暴戾倾向的校园欺凌视频,多少吃瓜群众恨不得冲进视频,对那些缺德孩子,来一顿痛扁。说白了,校园欺凌行为的施暴一方,走上社会后,也会成为人渣,早晚会尝到法治的神威。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最近,在河南柘城县高新区,一名学生在殴打同学时突然晕倒,抢救之后无效,不幸离世。这是一场非常离奇的校园欺凌事件。

相关的视频和报道,随便都能在百度上搜到。12月10日上午8时许(课间),该校七年级8班学生刘同学(男,13岁)因推教室门,挤到站在门后与人交谈的同班同学邬同学(男,13岁),两人发生口角引起厮打。

后来,包括猝死者在内的3名学生,把矮小的邬同学围在门背后的角落里“拷问”,揪住头发、摁住脑袋群起围殴,邬同学反击,但寡不敌众被打倒在地,站起后又与3人理论。

惊恐的一幕出现了,这时,先动手打人的刘同学却突然身子一软,步履踉跄地退了几步后倒在地上。监控视频显示,刘同学并非是被踹倒,倒地前与他人没有挨在一起。

令人感到蹊跷的是,本来是两个人的口角,不知道为什么,刘同学一方成了三人。这就怪了,另外两名学生掺和进来干嘛呢?

显然,一场简单的同学之间的口角,上升到校园欺凌。在冲突中,矮个子的邬同学并没有还手,只是招架、阻挡而已,而且还被打倒在地。在群殴邬同学时,刘同学是第一个动手的。

打架斗殴和校园欺凌都很常见,可是,极为罕见的是,几秒后,先动手的刘某乐突然身子一软,倒在地上。倒地时,没人与之挨在一起。 抢救之后,孩子竟然失去了生命。

作为吃瓜群众,我承认,刘同学值得同情,很不幸。他即便有错,也不应该得到如此残酷的报应。可是,我还是想问问,你凭什么仗着身高马大,就欺凌弱者?这样的孩子分明缺乏家教。

每个老师、每个家长都要警醒、告诫孩子,在学校里不要仗势欺人,否则早晚会得到“报应”。现在没人管你,社会上肯定有人管你。

 (二)

对于刘同学的突然殒命,公安机关还没有发布正式的原因。我进行过多的评论,容易涉嫌违规。我注意到,刘同学死后,其家长和亲戚到学校门口拉横幅“维权”:“冤!还我孩子命来!血还”。

再重复一句,刘某乐不幸离世,确实令人心疼。尽管孩子对同学存在着欺凌行动,但是,再严重的因果报应,也不应该让他失去生命。

可是,转念一想,在这场由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引发的校园欺凌事件中,谁担负的责任最重呢?

根据现场情况的描述,刘同学开门挤了邬同学,人家自然会抱怨。实际上,他说一句对不起,就不会让事态扩大。哪知道,两个同学发生了争执。刘同学是这场纠纷的引发者,他难辞其咎。

可怕的是,在刘同学与邬同学发生肢体冲突后,又有两名身高马大的同学站起来,帮着刘某殴打邬某。刘同学第一个动手,邬同学被打倒在地。

这场校园欺凌其实刚刚开始,如果刘同学没有晕倒过去,等待邬同学的,将是更加残酷的暴戾欺凌,至少,他将挨一顿痛揍。

再说一遍,他年幼不懂事,是未成年人,却因一时冲动而殒命,确实令人痛惜。但是,在这场校园欺凌中,失去生命的刘同学要担负主要责任。

刘同学家长堵着学校门口拉横幅:“冤!还我孩子命来!血还”,一下子令吃瓜群众减少了太多的同情心。

你家孩子是因冤致死吗?你让谁偿还你家孩子命呢?怎么“血还”法,才得到你的认可呢?

平时对孩子管教不严,孩子遇到一点纠纷就对瘦弱的同学拳打脚踢,孩子没了性命,你喊冤了。你怎么不想想,自己日常对孩子的怎么管教的?

每个老师、每个家长都要警醒、告诫孩子,在学校里不要仗势欺人,否则早晚会得到“报应”。现在没人管你,社会上肯定有人管你。

(三)

刘同学之死,一点都怪不得别人。视频显示的肢体动作,不会导致他有外伤。他倒地晕倒,跟他身体某处发生器质性病变有紧密关系。

孩子猝死,令家长难以接受。家长很自然的就认为学校或者跟孩子有冲突的人要承担责任。

可是,刘同学冤在何处呢?你家孩子带着二个身高马大的同学,把小个子邬同学揍倒在地,人家只有招架之功,没有还手之力。你家孩子身体上根本没有留下人家的还击动作,你让邬同学“血还”,有道理吗?

实际上,另外两个男生的参与,无形中扩大了事态,他们肯定是刘同学“有难同当”的铁哥们。他们在此次事件中起到了火上添油的作用。如果没有他们的掺和,刘同学的激动情绪不会扩张。不过,让人家“血还”,说不过去。

实际上,真正“血还”的还是刘同学自己。明眼的吃瓜群众都知道,刘某不幸离世,多多少少有点“自作自受”的意味。

如果按照通常的分析,刘同学之死,应该是自身原因与外力因素共同导致的,譬如自身有先天性心脏病,然后跟对方学生发生冲突,导致情绪激动或肢体接触,最终诱发死亡。真正的原因,要由公安部门的官方消息进行证实。

此次事件中,刘同学家长虽然值得同情,校方及吃瓜群众对家长的情绪也会有所理解和包容,但是,人们内心的声音,恐怕很少会站在喊冤的刘同学家长一方。甚至,还有些人会涌发出与刘同学家长相反的情绪。

校园霸凌行为远未绝迹。特别是这种围殴就发生在校园之内、教室之中,在公开场合公然发生。不知道刘某家长会不会自责,为什么自家孩子的暴戾倾向如此严重?为什么屁大的一点事,就引发三人对弱小同学的群殴?你的家教难道就没有问题吗?

家属的丧子之痛,完全可以理解。但家长堵校门喊冤,还要“血还”,就令人降低了对他们的同情。希望相关部门不能因为家长的“喊冤”,和稀泥,去搞责任分摊。

倒霉的是学校。可是,学校真的倒霉吗?学校发生这种欺凌事件,日常管理肯定存在着疏忽。不信,你去打听,在河北省的衡中、衡二、冀中等名牌中学,哪能会发生这类的暴力冲突?

毋庸置疑,校方负有管理疏忽的职责,会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学校而言,这也算一种最直接的因果报应。

每个老师、每个家长都要警醒、告诫孩子,在学校里不要仗势欺人,否则早晚会得到“报应”。现在没人管你,社会上肯定有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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