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债时代》的残酷人生:富人家的狗,比穷人吃得好

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比食物更能体现阶层色彩的了。

《大债时代》的好,它拍出食物的阶层色彩,用食物助力人物塑造。通过食物,我们看到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也能看到穷人的穷法,各有不同。

先说穷人与富人之间的差距。

女主周咏晴在一家银行债权管理部门上班。她是公司的业务精英,多年以来都是业绩第一的霸榜狂人。

最讽刺的是,催债是她的工作,而她本人也深受债务折磨。

因为她有个远大的梦想,在台北买套房。

为了实现计划,她坚持开源节流的拼命模式。

开源方面,她会在节假日兼职送外卖,能多送一单,就多赚一单派送费。

她的节流功力更是深厚,很少买衣服,不和同事聚餐,吃饭以填饱肚子为终极目标。

她会规定好每天的消费标准。

第一集中,周咏晴买卤味,发现今日消费已超过200台币,果断去掉豆干和海带。

她花最少的钱,吃廉价食物,就是为了能够凑够首付。

直到有一天,她发现自己银行卡存了187万,加上基金和6年定存,她一共有300万财产。

我算了一下发现,和她的努力比起来,这笔钱真不算多。

周咏晴22岁毕业工作,32岁攒下300万,工作十年,她平均每年攒30万。

且把300万台币兑换成人民币,约有69万。

这就意味着,周咏晴省吃俭用,平均每年能攒下6.9万(只能攒这么多,因为她要还学贷,也为爸爸还债)。

《大债时代》的英文名是《Who Killed the Good Man》,这个高房价的时代难辞其咎。

上班期间,加班加点熬夜工作,她是为攒钱加足马力的打工人。

最讽刺的是,当她和她妈一共能凑出450万,缴纳首付时,她们看上的房子却要涨价,总价1500万涨到1700万。

债务像一根绳索,紧紧勒住了她的咽喉。

为了能凑足首付,她下班后顾不上吃一口热饭,在雨夜中给人送外卖。

她的理由是,雨夜订单多,挣钱多。

整部剧最尴尬的一幕,就是周咏晴去台北的豪宅区送外卖。

打开门的一瞬间,她发现客户竟然是自己的下属小何。

周咏晴还以为小何能住上这么好的房子,肯定是个理财高手。

小何告诉她,这是他妈买的房子。

同样是债权管理上班的打工人,周咏晴是为了谋生,小何是为了生活——生活太无聊,总需要找点事情做。

这也是小何进入公司后习惯上班迟到,下班准点,作风散漫的根本原因。

最让女主扎心的是,男主购买的牛排,不是自己消费,而是给自家的狗狗。

贫穷,限制了女主的想象力。

当她还在为每天生活费用不超200元斗智斗勇时,她的下属早就享受胎盘福利,住豪宅,让自己的狗狗吃牛排。

这是《大债时代》最残酷的一幕——她让女主意识到这样一个现实,富人家的狗,比穷人吃得好。

再说穷人有不同的穷法。

和女主同一起跑线上的人,是她的老同学杨大器。

杨大器是个聪明人。

有老板调查过他的背景,有公司给他开出25万的月薪,他依旧拒绝。

因为他有个远大的创业梦。

他希望AI智能咖啡机能让自己实现财务自由。为此,他不断在老板面前赔笑脸,画大饼,找投资。

有一个欣赏他的郭董,给了他五十万投资——相当于他当打工人的两个月工资。

为了能够实现创业计划,杨大器需要更多的钱。

为此,他去银行借钱。

在这里,杨大器遇见了周咏晴。

老同学多年不见,杨大器不改打肿脸充胖子的作风,请周咏晴吃饭。

这个聚餐戏,也是《大债时代》的扎心场面。

它拍出了人物的性格和生存焦虑。

周咏晴答应和杨大器一起吃饭。她点了整个菜单中最便宜的饭。

这个动作可见周咏晴的心理,她希望AA制。

她来这种高档餐馆,是因为杨大器直接否定了她提议的面摊。

对于周咏晴这种原则性很强的人,她不会考虑请杨大器吃饭。因为好强,她会本能地想到AA制。

外表光鲜,债台高筑的杨大器主动为周咏晴点豪华大餐。

这里面有生活中常见的黑色幽默。

杨大器请周咏晴吃饭,是周咏晴能消费但不敢消费的餐饮标准。而为这顿饭主动买单的恰恰是债务缠身,房租都交不起的杨大器。

一个是兢兢业业积极攒钱的打工人,一个是交不起房租梦想自己会通过创业实现财务自由的梦想家。

他们拥有共同的标签——穷人。

杨大器想要通过这种方式,夯实自己在老同学面前的成功人士形象。

保罗·福塞尔在《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对人们下馆子心理的描述,高度契合杨大器请周咏晴吃饭的心理。

“下馆子是中产阶级和贫民阶层的专利,他们利用这个机会玩类似'当一天国王或王后’的游戏,通过点菜和侍者的服务感受一阵子被人伺候的滋味。通过经常上那些号称能做地道美食的餐馆,中产阶级玩他们最热衷的游戏——假装比自己社会等级更高的人士……”

保罗·福赛尔《格调》

杨大器对高端餐馆的热衷,本身有他的生存焦虑,不希望被人看出自己是穷人的事实。

所以,他会疑惑自己的天使投资人郭董去一家连锁咖啡馆谈论业务(此处咖啡馆可以理解为餐厅的变形)。

对他来说,连锁咖啡店不高端,无法满足他对有钱人在咖啡馆谈业务的刻板想象。

马克思有个观点,吃饭是阶级问题。

他曾经研究过面包,指出同样是面包,有穷人和富人之分。

穷人吃的面包通常来自于小作坊,面粉普遍掺杂明矾和石骨土,为了提高卖相和口感,面包中隐藏着各种有毒添加剂。而富人则能买到质量更好,更加健康的白面包。

我曾在分析《流金岁月》中就指出,“你吃的饭,就是你的阶层”,其实就是对马克思对食物观点的解释。

有读者在那篇文章下留言,指出凡事没有绝对,比尔盖茨还吃汉堡包呢。那我修改说法——一个人通常吃什么饭,就代表Ta所处的阶层。

请注意,这次我用了限制性副词“通常”。

事实上比尔·盖茨会排队买汉堡包,只是偶然事件,更不代表他与经常吃汉堡的人同一阶层。

他的生活常态是住在华盛顿湖东岸依山傍水的豪宅中,有专门负责烹饪的厨子,还有能同时容纳150人共进晚餐的会客厅。

话说回来,比尔·盖茨感觉汉堡好吃,就像《大债时代》中的富二代小何吃葱油饼一样,吃惯了美味佳肴,换换口味也是好的。

当然,小何爱上了葱油饼的味道,也是“有情饮水饱”的爱情滤镜。他爱上周咏晴的妈妈,让他感觉她给予自己的一切都是珍贵可爱。

换而言之,这不是葱油饼征服了小何的阶层属性,而是爱情让他快乐。

小何住在豪宅,在冷硬的葱油饼中咀嚼出爱情甜蜜的味道。他的狗狗吃着周咏晴送来的牛排。

这里面有残酷的人生现实,富人跟穷人是不一样的,穷人和富人家的狗,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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