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计划”的“纠缠”|土城·早茶夜读765
765 | 读城记2020
“首都计划”的“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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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主题书是《首都计划》。
这个《首都计划》不是我们今天首都的计划,而是90年前国民政府的“首都计划”。
该计划是近代中国第一部城市整体规划,1929年推出,编制者是南京国民政府“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负责人是孙中山长子孙科,内容有28项。
计划内容从史地概略、人口预测、中央政治区、建筑形式、道路系统等许多方面对首都南京进行详细规划,从中能读出像凤梨说的“一种撸起袖子加油干,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新政权的豪情壮志,以及将自己定位在世界一流国家的那种渴望和期待”。
过了90年,《首都计划》功能和内容已不重要。但其背后呈现的权力关系还是很有意思,值得一说。
我这里简要梳理几对关系,作为对《首都计划》应然状态和实然状态的一种观察。
《首都计划》封面
南京VS首都
我国近代城市规划的产生,乃出于传统城市向现代城市转型中问题的复杂化,而不得不生出现代化的公共管理职能。
现代意义上的城市,上海、天津、广州、汉口等,都是因贸易、租界发展而兴起。工商业繁荣,吸引外地人流动到城市。接踵而来的是人口、住房、交通、治安、犯罪、就业、税收等问题,此类问题通过随意、粗放、放任的传统城市管理机制无法解决,引入更具远见、设计科学、管理精细的城市规划制度就极为必要。
1927年,国民政府宣布定都南京。
虽然蒋介石定都南京,但他还没有一手遮天的能量。当时国民政府所掌控之地只有江苏等五省和山东一部分,其余大部分地方被冯玉祥、阎锡山等地方军阀控制。国民政府内部也派系斗争激烈,比如汪精卫原计划定都武汉,后来也没加入重组的国民政府。西方国家还在观望,将各国使馆留在北京。
新生的国民政府亟需建设一个全新的首都,提升国人和国际上对新政府的认可度。宣布定都,城市规划就提上日程。国民政府想要打造一个世界上一流的城市,成为全国各地的典范,所以,建设首都是一项神圣的政治工程。
此时的南京,名称和地位都发生了变化。1927年国民政府公布《南京特别市暂行条例》,此时南京划为“特别市”,不再只是南京,而是南京特别市,直隶中央政府。
但提及“南京”,仍然让人想起“北京”,北方的首都,所以北京改为北平,南京后来直接名为首都,淡化“南京”二字。比如,南京市公安局,也更名首都警察厅,直属于内政部管辖,一方面强化中央权力,一方面也在文字游戏寻找自身的意义。
建设首都委员会
VS
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
孙科与其父孙中山
其实,这一对关系作为一个“面”,其内里实际上可以看成“蒋介石VS孙科”。
1928年8月,国民政府建设委员会下设“建设首都委员会”作为附属机关,负责首都建设事宜。
别看这是个二级机构,但规格却极高。委员包括国民党中常委、国民政府常务委员、建设委员会常务委员、各部员主管、各省主席、各特别市市长、南京市长、党部代表等60余人,而它的主席便是蒋介石。
此时,蒋介石是南京首都设计的最高决策者。
不久,在“建设首都委员会”设置的行文期间,1928年10月孙科在国民政府改组中出任要职。这改变了“首都首席设计师”定于一尊的格局。斗争就来了。
孙科是国父之子,与蒋介石不和。1925年,孙中山去世后,党内斗争加剧。孙科、汪兆铭、胡汉民是元老派,蒋介石是青壮派。蒋介石1926年将逼走汪精卫,1927年意欲凭借手中军权将党和政府完全置于其军事控制之下,孙科和国民党党内左派对此坚决反对。1927年,孙科等人推动下,迁都武汉。1928年蒋介石复出后排挤孙科,孙科和胡汉民远赴欧洲。1928年6月,北伐成功后,在欧洲的孙科致电蒋介石成立五院制政府,其理由是按照1924年宪法性文件《建国大纲》结束军政,实施训政,其实质是限蒋介石权力。
孙科先后就读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是一名城市规划专家,他在1919年撰写了《都市规划论》,他1921年、1923年、1926年三度出任广州市长,主持修订《广州市暂行条例》,有广州城市规划经验,将城市规划思想付诸实践。
11月14日,胡汉民、戴季陶联名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议设置“国都设计技术委员会”专门从事首都设计,提议孙科任主席。
这样一来,党内开始了争论。支持建设首都委员会的人表示反对。后来戴季陶作出妥协,最后国民政府国务会议议决,设立“事务所”。该“事务所”直属于国民政府,那么就比蒋介石任主席的建设首都委员会这个二级机构级别上更高。
于是,孙科取得南京城市规划的主导权。之后事务所更名为国都设计技术专员办事处。孙科积极推动“国都处”工作,其一继承其父发展南京的遗志,其二通过对首都规划权力的掌握,强化自己的政治资本。他是孙中山之子,是党内元老,他希望借助对国都的设计,强化党权的地位,他认为应该是“党指挥枪(蒋)”,而不是“枪指挥党”。
或许,孙在“枪”的认识上过于幼稚。握枪的人,绝不会为了某种信仰扔掉手中的枪。1928年11月,蒋介石任校长的中央陆军军官学校拆除南京神策门至太平梦的城墙,将城砖用来建军校讲堂。《首都计划》的顾问美国专家墨菲说,“这是中国的象征,拆掉它将是巨大的措施”。1929年3月5日,孙科呈文中说“伏乞讯予饬令国民政府收到呈文后向南京政府即行停止拆城工作,以便设计”,言辞听上去真是楚楚可怜。
在中央政治区地址的选择上,孙科计划建在老城之外的紫金山南麓,位于中山陵西南侧坡地,中山陵内刻有孙中山《建国大纲》全文,其中规定“党权高于一切”,中央党部占据中轴线最北端,其用心良苦。但《首都计划》12月5日完成后,国都处即遭裁撤,18天后蒋介石亲笔批示国民政府训令,将中央政治区定位明故宫旧址一带。
西方制度VS本土意识
《首都计划》深受西方城市规划思想影响,主要编撰者墨菲与古内治来自美国,中方专家也从西方留学归来。
城市规划,是现代市政制度的重点,放在更大框架里,就是新式国家的制度安排。也即是说,城市规划不仅是对城市空间的结构性改造,还现代国家制度在城市建设上的体现,它将摒弃天下莫非王土的皇权土地制度,而采取法制化、程序化、甚至民众参与决策的制度安排。即使蒋介石掌控较大优势的军事实力,但在“现代国家”体系之下,他也对制度定下的程序有所忌惮,极权思维无法尽心释放。以旧城拆除为例,南京政府后来停止拆除,南京古都城墙得以保留一部分,到今天,这还是世界上保留最长的古都城墙(25公里)。
规划,本质上是制度化。
所以,在计划推出后,南京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法规,包括《南京特别市土地征收章程》《南京特别市土地登记章程》《城市设计及分区授权法草案》《首都分区条例草案》《南京特别市新辟干道两旁建筑房屋办法》等二十余部。在南京城市规划过程中,城市规划法规、建筑法规、土地法规、注册制度逐渐完善、确立。
来源:汪晓茜《中心与边缘:<首都计划>与“中华民国”南京建设法规的互动与启示》
借鉴西方城市建设制度塑造首都的过程中,《首都计划》还有特别浓厚的本土化特点。与浓厚的西方元素相对应,南京城市规划一开始就铺上了传统文化的底色。
编撰《首都计划》,“本诸欧美科学之原则、吾国美术之优点作为规划的指导方针,宏观上采纳欧美规划模式,微观上采用中国传统形式”。
本土化,在政治上体现为“党治权威”。“以党治国”理论是孙中山受苏俄影响学来的,先是以党建国,然后是以党治国。《首都计划》中,中央政治区选址为紫金山南,党部处于中轴线顶端,毗邻中山陵,要体现其特殊性,也是孙科的良苦用心。这种用心背后,也符合南京市政府组成实际。在1928年的1075名南京市政府职员中,拥有国民党党员身份的达到半数以上,为515人(到1936年下降至23%)。而核心的各局局长,无一例外是国民党员。
注:标红位置为党部区
来源:欧阳杰《中国近代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构图中的机场元素》
本土化,还体现为民族意识。
民国建立,以民族主义为动力之源。民族情绪、民族意识体现在“驱逐鞑虏”等口号和实践中。首都的规划,必定要体现民族意识,以唤起共同观念、集体意识,寻求精神上的刺激、鼓励。
“国都处”负责人林逸民说,“国都的计划完全不同于欧美的城市计划方式”,提醒设计师充分借鉴中国传统建筑的优秀民族特色。《首都计划》第六章“建筑形式之选择”强调“发扬光大本国固有之文化”,中央政治区、市行政区的官署,商业区的商店,住宅区的市民住宅,图书馆、博物馆、演讲堂都要采用中国固有形式。
《首都计划》说:
“一国必有一国之文化。中国为世界最古老国家之一,数千年来,皆以文化国家见称于世界。……国都为全国文化荟萃之区,不能不藉此表现。一方以观外人之耳目,一方以策国民之兴奋也。”
今天走到南京城,如果看到古旧建筑,依然能激发一张民族意识,当年的设计者应会颔首称谢,为自己的苦心感动。
当然,《首都计划》的实施令人遗憾,各政府机关各行其是,寻找借口推诿落实,制度成为空文,真正践行者不过三四成(这也奠定了今天南京的特色)。
“首都计划”下的西方与本土,不是直接的对抗。其中寄托的理想和追求是同一的,两者都是可资利用的政治资源。计划后来的执行不力,其实没有什么好评价的,或许这都是“时间”该承担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