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忍受”的社会学

文/莫小年

我们从小就晓得“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现实的难堪导致了忍受的必要。那么透过社会学的滤镜,我们又会如何理解“忍受”的意义呢?

其一,忍受是角色期待的一部分,也是规训的一种方式。凡分等级、强弱者,下层、弱者的角色多少会要求对于上层、强者的服膺,当这顺从使前者不顺心的时候,服从就被忍受取而代之。老话“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以及科层组织的设计,就体现了这一点。

角色是社会运转的有机部分,规训则是制造“合格”的社会存在的手段——不论自我规训还是社会规训。规训要求当事人服从于外在的、强制的、功能性的目标,在习得扮演角色的过程中,遇有阻碍,便免不了忍受的“粘合”或者说“润滑”,也就是通过规训,满足角色要求,塑造理想形象。

其二,忍受是通过仪式的同义语,也是目的合理性行动的体现。还记得新东方的名言:“只有忍受了别人不能忍受的忍受,才能成就别人不能成就的成就”,这里的“忍受”,就是考验、是历练、是挑战,战胜了、克服了它们,便能够取得成就。

换言之,忍受处在新旧交替的档口,而通过仪式则是前后转变的阶段,以反(日常)结构为特征,经历过它,便能够以新的身份重新融入结构,可见忍受是实现目标的手段,符合成本–效益的交换公式。胯下之辱、卧薪尝胆、千锤万凿皆是如此,当事人需要满足超乎平常的要求,忍受过后,便会获得回报。

上述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角色说突出忍受的结果,仪式说则强调忍受的过程。

还有其三,这是一种装模作样的忍受,可称为目标置换的一个例子。即为了忍受而忍受。比如被批得挺惨的二十四孝,有些就被认为表演的、形式的奇葩成分太多,忍受苦痛成了作秀。

再比如,有时候当我们说“忍一时风平浪静”时,表面看起来是“和为贵”的文化,但这样的忍气吞声,难以逃脱助纣为虐之嫌,“和为贵”的初衷被自身所反噬,为了忍而忍,忍受失掉意义,导致目标置换。

最后,聊一聊《左耳》主题曲的一句——“很痛,忍一忍”。如果忍的结果,是更大、更多、更无法忍受的痛呢?而这些痛,又如何避免既不被忽视、又不被消费呢?

布迪厄和米尔斯都将最私人性的困扰视作为最公共性的问题,一个人的忍受,或许有很多的难以言说,但这似乎并非无法理解。由此出发,我想,尊重与抱慰,是对待他人忍受的苦难的可行方式的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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