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卷16辨物诗解2玉分同姓以展亲亲远职贡分异姓以服

题文诗:
有客曰:人长之极,几何也哉?曰焦侥氏,

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十,数之极也.

孔子在陈,陈惠公宾,之于上馆,时有隼集,

陈侯庭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

惠公使人,持隼,孔子馆问.孔子:

隼之来远,此肃慎矢.武王克商,广信道于,

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无忘职业,

肃慎氏贡,楛矢石砮,长尺有咫.先王欲昭,

其令德之,致远物也,以示后人,使永鉴焉,

故铭栝曰:肃慎氏之,贡楛矢也,以分大姬,

配胡公,而封诸陈.古者珍玉,以分同姓,

以展亲亲,分异姓以,远方职贡,以无忘服,

故分陈以,肃慎氏贡.若使有司,求诸故府,

其可得也,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子言.

先王真情,以物为媒,传情递义,柔远怀来.

【原文】
  有客曰:“人长之极,几何?”孔子曰:“焦侥氏长三尺,短之至也,长者不过十,数之极也。”
  
  孔子在陈,陈惠公宾之于上馆,时有隼集陈侯之庭而死,楛矢贯之,石砮,其长尺有咫。
   惠公使人持隼,如孔子馆而问焉。孔子曰:“隼之来远矣,此肃慎氏之矢。昔武王克商,信道于九夷百蛮,使各以其方贿来贡,而无忘职业,于是肃慎氏贡楛矢、石砮,其长尺有咫。先王欲昭其令德之致远物也,以示后人,使永鉴焉,故铭其栝曰:'肃慎氏贡楛矢’,以分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古者分同姓以珍玉,所以展亲亲也,分异姓以远方之职贡,所以无忘服也,故分陈以肃慎氏贡焉。君若使有司求诸故府,其可得也,公使人求得之,金牍如之。”
【注释】
陈惠公:陈国国君,名吴,妫(gu)姓。公元前533——前506年在位。
隼集陈侯之庭而死:王肃注:“隼,鸟也。始集庭便死。”隼,sn。庭,门庭。
楛矢贯之,石砮:王肃注:“楛,木名。砮,箭镞。”楛,hù,一种树。《说文》:“楛木也。”砮,n,可做箭镞的石头。
咫:王肃注:“咫,八寸也,”
肃慎氏:古代一个居住在今东北地区的少数民族。
九夷百蛮:王肃注:“九夷,东方九种。百蛮,夷狄百种。”此处指周边各少数民族。
方贿:地方特产。贿,财物。
职业:本职分内的事情。
昭其令德之致远物:昭,彰显。令德,美好的德行。致。引领到达。
鉴:明鉴、照见。
铭其栝:铭,刻。栝,kuò,箭末扣弦处。
楛矢:王肃注:“楛,箭栝也。”四库本“栝”窜入正文“矢”后,而王肃注曰“箭也”。
以分大姬,配胡公,而封诸陈:王肃注:“大姬,王女。胡公,舜之后。”以,因。分,予。
展:重。
服:服事。
故府:旧府。府,国家收藏文书或者财物的地方。
金牍:王肃注:“牍,匮也。”金牍,用于收藏文书、贵重物品的金属(青铜)柜子。
【译文】
又有使者问道:“人身长的极限,有多少呢?”孔子说:“焦侥氏身长三尺,这是最短的,长者的不会超过十尺,这是身长的最大极限吧。”

孔子在陈国的时候,陈惠公以上等馆舍的待遇招待他。期间,有一只隼鸟飞到陈侯的门庭后死了。隼鸟中了楛木做成的箭,贯穿了它的身体。这种箭的箭簇是石制的,箭的长度是一尺八寸。
   陈惠公派人拿着隼鸟,到孔子住的馆舍去请教。孔子说:“隼鸟飞了很远来到这儿,这是中的肃慎氏之箭。古代的时候,周武王攻克了殷商,打通了前往周边各族的道路,令他们用他们的特产前来朝贡,从而不忘他们各自的职责本分。这样,肃慎氏进贡了石质箭簇、楛木箭栝的箭,箭长一尺八寸。这是周武王想以他能够令远方朝贡的方式,彰显他的美好德行,用以昭示后人,使他们永远鉴策。因此,在箭栝处刻有'肃慎氏贡楛矢’字样。后来,周王将其赐予大姬,大姬许配给胡公,因而这种箭被封赐到陈国。古时候,将珍宝玉器赐予同姓诸侯,是为了重视亲亲之道;将远方贡品赐予异姓诸侯,是为了警策他们不忘事周的职责本分。因此,才将肃慎氏的贡品赐予陈国。您如果派有司到原来的府库去找,应该还能找到。”
   陈惠公派人找到青铜柜,果然如孔子所言,里面藏有这种箭。(得到写有金字的简牍,果然和孔子说得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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