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护词撰写的模式与技巧
作者:龙元富律师
辩护词的撰写是刑辩律师的基本功之一;而辩护词本身则是刑辩律师所有基本辩护功课及其工作成果的终极性呈现;的确非常值得认真、细致地展开研究与探讨。
辩护词的撰写有形式与内容方面的基本要求。
辩护词撰写,形式方面的基本要求经常见诸坊间,且大同小异,主要是格式要求方面的问题;故本文不赘。
内容方面的基本要求,首先是,尽可能细致、深入地以一位法律人的最严格标准去检察案件自侦查、以审查逮捕为主要表现形式的强制措施之采取与变更、然后从审查起诉到一审、二审,详细、严格检察整个司法过程之中所有程序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那怕是极其细微的违法违规现象,因为程序价值是绝对价值,程序权利是绝对权利,不容司法人员出现任何疏忽,遑论故意侵权;以前述现象与事实为基础,据此展开程序辩护;然而,律师展开辩护的基本角度和思维焦点均应该主要是证据辨识、分析与评价;从每一份证据本身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等方面展开具体而微的分析、评审,愈挑剔愈好;然后从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证据与待证案件事实及其证据体系与法律事实认定之间的逻辑关系展开尽可能详细的明察秋毫的分析,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之所在,在这样的基础上形成自己的辩护意见,此乃刑事辩护活动之攻击性【本律师以为以攻为守是最好的辩护模式选择】的焦点、重点、难点之所在,是为证据之辩;其次,从待证事实之事实构成【从情节分析、细节分析到案件要件分析】、事实认定之经验法则之分析与评价、法律事实认定及其与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推理之思维过程是否符合无罪推定、罪责刑均衡等法律原理、原则,是否符合刑事法治之要求等方面展开尽可能详尽的分析、评述,是为事实之辩与法律之辩以及交叉论辩和综合辩护。
展开分析、评价与论辩确有其基本规律与方法,可具体行文却又应该尽可能个性化一些,完全可以而且应该“八仙过海”···辩护词越个性化可能越有魅力、越有吸引力、越有说服力。
但是,千万记住,个性化的基础是文从字顺,文从字顺的前提是叙述一定要有逻辑性、层次性。
通常来说,辩护词撰写的逻辑顺序是,第一,对程序是否有问题进行法律分析与评价,即所谓程序之辩;第二,证据之辩——从单个证据的质证、认证开始,到相关证据的综合质证、认证;证据的综合质证、认证又可以区分为一组一组证据的综合质证、认证直至全案证据的综合质证、认证;第三,案件事实之认定与分析、评价,包括所谓人情事理分析,具体环境因素分析【即人的行为的情境性问题之细节分析】与社会背景分析,等等;即所谓事实之辩;第四,是法律适用问题【实际上法律分析与法律适用是贯穿于整个辩护过程的】,即所谓法律之辩;当然还应该包括基于前述分析、评价基础之上的综合辩护。最后是简明扼要概括辩护基本观点。
本律师的个人习惯是,格式化交代后,首先概述基本案情。本律师以为基本案情是所有分析、评价、判断的思维基础与先决性条件。只有基本案情/基本事实陈述和交代清楚了,一切铺陈才会脉络明确、条理清晰、文笔流畅。
庭审改革之后,已经将整个庭审拆解为定罪审理与量刑审理两个阶段。在量刑审理阶段辩护律师的基本任务是穷尽一切可能,将法定的从轻、减轻、免除处罚和酌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案件事实、相关情节乃至于犯罪行为人的品格评价及其相关证据、相关社会情势等等提供给法庭,供合议庭参考,以求得尽可能良好的辩护效果。
就辩护词的结撰历程而言,庭前务必深入、细致、全面地准备一份辩护词【实际上只能是辩护方向、目标与思路等等,因为庭审过程之中,两军激战,瞬息万变,不可能更不应该一切全在预料之中】初稿,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穷尽一切可能去提升庭审质量;庭审过程之中的辩论最好不念稿子,而是将所准备的辩护词仅仅作为询问被告人、举证、质证、认证、辩论的提纲去“即兴发挥”;这样的辩论会更富有亲和力、感染力,更加充满活力和魅力,更加精彩,辩护效果能够有所提高;庭审记录之中别忘了加上一句:以庭后提交的书面辩护词为准。庭后,应该根据庭审过程之中的具体细节进一步深化、体系化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与相应理据,尽可能提升辩护词的感染力和可接受性······
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群体之中,比较典范、堪称人师的有“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律师,其辩护词撰写技能的确十分了得,其辩护词颇见专业功力与法律人的法律智慧和非同一般的高度责任心。本博以《特别的案件,呕心沥血的辩护词》为题所转载的《被告人雷庭涉嫌非法拘禁案的辩护词》是其中的典型例证之一;而且大家基本一致地认定,整体来说,这篇辩护词不是他所撰写的辩护词之中最好的。韩冰律师《李××被控聚众斗殴案第一审辩护词》 是其中一种模式,表现出一定的辩护词撰写技巧;激情飞扬而灵感频频闪现的龙元富律师所撰写的《即使被违法认定指控犯罪成立,也罪不至死!?》等等辩护词是另外一种模式,是一种比较标准的模式;湖南籍清华大学刑事诉讼法学法教授、颇有学者风骨的先生的辩护词《何强、张人礼等聚众斗殴案辩护词》等等,其风格与龙元富律师的辩护词撰写风格较为接近,比较中规中矩却学术性较强,相对比较容易学习,值得提倡,可以效法。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先生的辩护词撰写技能堪称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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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富忠告:
辩护词撰写技能、技巧的习得,只能在一个又一个案例的实操性撰写训练过程之中···不能指望速成之;欲成为优秀乃至杰出刑辩律师者,请务必谨记:
第一,欲速则不达——万万不可心存侥幸,试图毕其功于一役;
第二,魔鬼隐蔽在细节之中——放大细节是刑事辩护的真功夫;
第三,伤其九指,不如断其一指;
第四,辩护过程之中,尤其在针尖对麦芒的激战式庭审过程之中,只有证据与法律,没有所谓事实,···案件事实只能以证据体系为基础,在所有参加案件审理的法律人的多方之间的沟通、磋商、辩论等等过程之中重构出来···
广强律师事务所系由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领衔的、致力于全国性重大复杂疑难刑事案件有效辩护的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广强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支庞大的刑事辩护律师团队-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并在中国刑事辩护律师界率先将刑事辩护推向精准化、类罪化有效辩护,几十名各具特长的精准化刑事辩护律师分别致力诈骗犯罪、金融犯罪、毒品犯罪、走私犯罪、传销犯罪、职务犯罪、知识产权犯罪、税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网络犯罪等类犯罪重大案件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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