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第二十五章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大曰“逝”,逝曰“远”,远曰“反”。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译文】
有种物质浑然天成,又模糊不清,在天地产生之前就已存在。它寂静无声,看不见形状,独立存在,不因任何事物而改变,又周而复始,生生不息,是产生世间万物的根源。我不知道怎么称呼它,勉强称之为“道”,取名为“大”。大就是虚无缥缈,虚无缥缈就是遥远深邃,遥远深邃到极致,就会返回原状。
所以说“道”和大一样,天和大一样,地和大一样,人也和大一样。宇宙之中有四大,而人正是其中之一。
人效法地,地效法天,天效法道,道就顺其自然。
【阐述】
大道,在老子这里是一个绝对体,独一无二;同时又是一个变动不居的存在,周流不息,但不随运转变动而消散泯灭;大道,没有声音,没有形体,人不可得,因而只能勉强给它一个定名;大道像母亲一样“生产”出天地,在时序上先于天地而存在;道体的运动是不息的,又是循环往复的,终究会回到原点——这是一切事物的根由;大道高于一切,在广度深度上无可比拟。
混成、浑朴是大道存在的一种状态,甚至可以说是一种境界。这是智慧的老子指示出来的,后来成为一个中国文化发展尤其是审美领域的方向。很多文学艺术领域的大家都在让自己的作品努力达到这一境界,为什么可以这样去做呢?
在老子看来,宇宙之内有所谓的“四大”:道、天、地、人。这四者之所以能够放在一起,就是因为它们是相同的实体,是可以贯通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这三者之间并没有什么原则上的不同。大道具有超越性,不在人的经验世界之内,但并非就超越时空,人永远不可去对它加以体悟。
当艺术家把自己对人生天地宇宙的审美体验和感受,自然而然地融入作品中,道体无意中就灌注到了作品中。当我们面对作品时,目睹,耳闻,在意象、意境中获得高境界的审美享受。其中有内在生命力的作品往往会与道体,与天地精神融会贯通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