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信用债争论的背后……
再说银行是债券市场重要投资者的事,银行在哪买债都是买,关键是钱为啥在银行手里。至于为啥银行在交易所开户有难度,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要是银行有交易所户,买有银行间户,怎么不能买,哪都能买,怎么就要扯到消灭一个交易市场,否定一整个市场这种毁灭性的高度?这是纯粹的胡扯!关键是要完善信用债市场的监管机制,提高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要求,加强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健全对逃废债行为的预防、预警、处置和问责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强化对市场主体的纪律约束,同时完善投资者保护措施,为信用债市场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法律环境,这段话说的好,没有问题。
再看看财新里面那个非鱼的文章,很多整理回顾的不错,比如周行长的一打错误:计划分配额度;银行担保;投资人群体主要面向散户而不是机构投资人;没有足够的投资者教育;以行政手段实现刚性兑付;缺乏市场约束机制;缺少一个完善的《破产法》等。比如说,还有指出的解决路径:坚持市场化方向;以场外市场为主,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发展债券市场;加强环境、制度建设和改善生态。文章里面提了重要的一环,由于主管部门发展理念出了偏差,债券市场不能顺畅发展,所以才有另起炉灶的说法。还有银行资金流入股市,产生泡沫,发生风险,这是银行为啥资金不进交易所市场都原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银行退出交易所市场,1997年成立了银行间市场。还有交易所模仿银行间,搞大宗交易,固收交易,类似场外询价,也说明报价驱动和指令驱动的结合是比较正常合理的。
文章还说,从国际经验和学术研究看,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标准统一的前提下,多个市场组织良性有序竞争,有助于维持市场活力、激发市场潜能、推动市场创新。这里有句话不能不说,如果一个市场有比较齐全的功能,个人觉得当前状态继续引入监管竞争的意义其实不大,让政府和市场进行互动是题中应有之意,让政府和二机关和三机关监管竞争,总觉得有点强词夺理的感觉,监管归于统一是大势所趋,央行在债券市场发展历史上有着中继中兴大发展的功劳,这个大家不能不承认,之前一致认定为其为债市第一监管部门也是众望所归,因为功绩和威望在这里,但是说多头监管是正确的合理的所以不能改变,恐怕也有躺着功劳簿上说话的嫌疑。
文章其实也说了,债券市场深化改革的重点在于形成多个市场在统一制度规则下有序竞争,市场要素在各个市场间自由流动的“制度明晰、规则统一、竞争有序、透明开放”的债券市场。说的太好了,但是现在的关键是令出多头,这个统一谈何容易,就是因为这个统一不容易实现,所以很多人才会提及要统一监管,这个不能不认,不能不说,不能不解决,维持现状很容易,但是维持分头监管现状再改良恐怕内耗真不小。不得不说,现在在执法,信息披露质量,统一管理方面,存在严重的问题,在违约偏少的时候,显得并不严重和急迫,但目前眼看国有企业信仰被打破,再推诿扯皮,可能会贻误改革和解决问题的良好时机。文章说,交易商协会在对康得新和永煤自律调查后,已经将涉嫌违法线索移交证监会调查,提高了债券市场监管的有效性。交易商协会和证监会对银行间和交易所中介机构之间的处罚互认,也能避免监管套利。这些都说的不错,也是事实,但是为啥不提,康得新证监会为啥不处罚北京银行,最近交易商协会移交了海通招商,为啥没移交兴业银行光大银行,这都是深刻的案例,市场都知道怎么回事,你不能假装这个事没发生,还有,银行理财子公司开户倆托管机构不对付,这些事还要继续镇压下去藏着吗?
债券市场需要改革,这个问题需要正视。没说要把央行发改委的监管权利全部移交给证监会,楼部长说的“债券是证券,证券应该被证监会监管”这个逻辑从纸面上成立,但央行曾经在债券市场发展上立下大功的背景下,如果全盘划拨有立功者罚的嫌疑;也没说要把证监会的范围全部划拨给央行,毕竟证监会是法定的全国证券监管机构,划出去是名不正言不顺。看见了没,现在可能就是立有大功者和名分大义者的关系,有点像李世民和李建成的关系,不是几句话能解决的,只是统一监管是大势所趋,未来像几十年前大学学科调整那样,把清华大学 ,北洋大学,西工大的航空航天专业拉出来成立北航一样,未来把各方面的债券监管势力拉出来搞出金监会债券统一监管,大部制改革才是这些事情问题的解决核心。
只不过这个大部制调整,深刻的牵动各部委的神经,调整后,有的部委可能牛气更加冲天,有的部委可能有所衰落,属于利益重大生死攸关的大事,所以这么难!你想想当初为啥g主席既然是银保监会主席,为啥又是央行党委书记,这么安排就是这么难,就是这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