冗长辩论

冗长辩论(英语:filibuster)狭义是议会中居于劣势的一小部分甚至单独一位议员,无力否决特定法案、人事,或为达到特定政治目的时,在取得发言权后以马拉松式演说,达到瘫痪议事、阻挠投票,逼使人数占优的一方作出让步的议事策略。而广义的冗长辩论,则是议会中议员利用议事规则漏洞作冗长演讲为主,并用各种方法辅助,以达到拖延会议进程的一种议事策略。该策略通过发表超长辩论而达到拖延表决或者拖延会议进程的目的。

赞成者认为:

冗长辩论有助少数派议员的立场得以彰显,亦可以阻挠获多数议席的党派支持但不得民心的议案,逼他们改期再讨论立法,或现阶段取消提案。或者地方政府多数党支持但中央反对的行为。

反对者认为:

冗长辩论的行为耗费社会成本,妨碍施政,滥用民主制度,瘫痪政府。

在美国,冗长发言是美国参议员的特权,少数党议员用它来作为阻碍议事日程,拖长整个议会辩论过程,拖到所有议员无法支撑下去,最终使议案胎死腹中。

藉于冗长辩论于美国国会联邦参议院是合法的议事方式。发言人须站在那里滔滔不绝一直讲话,不能进餐,也不能如厕。演讲内容可以是任何题目,甚至念电话簿也可以,只要不停下来就行。曾有参议员拿《圣经》、《美国宪法》、《美国独立宣言》、《人权宣言》、《莎翁名著》,甚至食谱来朗读。美国参议院在1917年加入规程辩论终结,之后再在1949、1959及1975年修订过。2013年前需要整个参议院议席3/5或以上便可终结辩论。

1957年8月,美国南卡罗莱纳州联邦参议员斯特罗姆·瑟蒙德反对《1957年民权法案》而连续演说长达24小时18分钟,创下最高纪录。结果法案获得通过。

为了阻拦《1964年民权法案》,南方的民主党参议员们还曾进行过75小时的冗长发言,其中,罗伯特·伯德一人喋喋不休地讲了14小时零13分钟。伯德后来为自己当年反对民权法案道歉。

下表为美国参议院10大冗长发言

美国国会对冗长辩论进行终结投票的统计

辩论终结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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