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易数卷三论事十大应
梅花易数卷三论事十大应
本文所讲的论事十大应,是在《人事应》和《物数为体诀》的理论上发展起来的。此文人事之应中的常见动作分为十种再辅以体卦之性情来加以考察,非常实用。人体的每一项动作都有其具体涵义,均有其五行属性。以人体动作为外应,再考察卦象中各八经卦的五行属性,看以何为主体,即可直接分析而得出结果。歌日:摇头摆手事不成,点头合掌有成功。身摇事不定,语缓者多思,语急者性直。外应变化很快,尤其是取用行为外应时,分分秒秒不一样,我们的思路一定要敏捷,跟上外应变化。取作外应的形体行为,都是被预测者在请求预测事项时,内心思想无意识的流露。由内可外现,由外可观内,易就是通过外应去破译事情发展形态的。这就是易的本质、易的功用。行为外应信息通过象和数的破译,就得出方向、位置、时间、数量等结果。
要想了解本文,须要再详细研究“物数为体”的理论。虽然此处是讲“一行”至“十怒”的十种外应,但其卦象取用均是照“物数为体”的理论进行推衍的。
一行。问官事属木,旺木有文书。属火,有官司财。金木,财有至。有客至,问病人大潮热。金水米浆。
外应为行走之时。此时如果占问官事,官事属木,卦中木旺,请有文书至。卦中火旺,主得官司财。卦中金木旺,财到。主有客到,问病主病人有大潮热之病。金旺,主有饮食,得水米浆之食。
二立。官司不发,木土无金木,大小口舌,病不凶。财水土,有贵人至,文书发动。
外应站立。此时占问官事,不顺利。木土旺而无金,主有口舌。占病不凶。
三坐。问官司,有讼不成。主财。属火主和劝。金败财,木得财。病却月,又有犯林木神,有祸不凶。
外应端坐。此时占问官司,虽有讼事而无结果。主有财得。卦中火旺,主有中人调解。金多财败,木多得财。病两月,犯了森木神之故,虽有不利但不为凶险。
四卧。问官司,侧睡者,欲起必作,主阴人事。金有财,火事发破财。土水无财难就。土木有财。
外应躲卧。如果侧睡,主要打官司,为女人之事。金多有财,火多有事破财。有土有水无财。有土有木则有财。
五担。官司被人自惊。火,与面说人成口舌。问信见水土得财。金木客至。病有犯,四肢沉重,不能起。
外应挑担。此时占问官司,无故被人惊扰。火旺,与人当面讨论相争而成口舌纠纷。如果占问消息,见有水土主得财,见金木主有客来。占病主病势沉重,不能起床。
六券。官司不成,火有财,水土有灾,心下不安,有贵人,主口舌,不凶。
外应书券。此时占问官司.无结果。火旺,主有财利。卦有水土,主有灾,心神不宁,但有贵人至,仅仅是口舌之事,不为凶。
七窠头。官司立见口舌。火,大官司;水土比和,财无,小人分上,口舌怄气,病。主阴人小口灾。
外应正在缠头。此时占问官司,主立即有口舌之纷争。火旺,主有大官司。有水土来比和,主失财,有小人来说情,有口舌,自己生自己的气,有病。主女人或d',JL有灾厄。
八跣足。官司破财,外人欺,心下惊慌。火主破财。土不凶,病。有孝至。
外应光着脚。此时占问官司,主破财,有外人相欺,心下惊慌。火旺,主破财。有土来泄气,不为凶祸,却有疾病。主有丧事。
九喜。官司自己无,主外人有请,劝官司,有酒肉。别人事,口舌纷纷。求财不许。不凶。
外应有喜色。主自己无官司,而外人来请自己劝和官司,有酒肉相待。他人之事,乃口舌纠纷。无财利。无凶祸。
十怒。官司主外人欺凌,不见官,主破财,倚人脱卸。火惊,病凶。
外应有怒气。占官司主外人来欺凌,最后不用见官,要破财来找人劝息此事。火旺主有惊恐。占病有凶,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