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卷一·孟春纪·孟春篇
《吕氏春秋》十二纪,八览,六论,二十余万言,是先秦学术思想集大成、不别门户之总结。
十二纪便以阴阳五行为纲,推演“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在人成运”的易理,凸显中国文化的“天人合一”特质。
纪,纲纪,乃治理天下至要之事。
天地之气聚合为阴阳,阴阳会和之气成一年四时,不言而有信。四时消散之气为万物,“气”的五种不同运行便是五行在万物的展现,其规律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故人要合道。
四时各三月,以孟仲季分,孟春即为农历(夏历)正月,春季之首月,亦即所谓“建寅孟春之月”。春夏秋冬,生长收藏,元亨利贞,贞下起元,循环往复。故以农历正月初一称元旦。此时节,万物复生,自此生生不息,尽显天地之大德。
古人施政,顺时施宜,依照自然节令安顿祭祀、礼乐、农事、养生、兵事,乃至生死大事,皆不可违逆错乱,此之谓人弘道,“道法自然”。
广大配天地,阴阳配日月,变通配四时(《易经.系辞》),日月过甚之气生成星辰,天象地理人文,皆有迹可寻。在天以北斗为参——斗柄东指,天下皆春。日月巡行,二十八星宿亦各列其位。孟春此段,与《礼记.月令》对应内容毫无二致,且看:
孟春,天气下降,地气上腾,天地合同。十天干居甲乙,主五行木气,东风解冻,水中鱼龙为养,五音角音相应,以腥膻之气、酸味为当令之气与味。孟春居立春、雨水二节气,二十四节气之物候在此段呼之欲出,立春:一候东风解冻,二候蛰虫始振,三候鱼陟负冰;雨水:一候獭祭鱼,二候鸿雁来,三候草木萌动。是月也,施政者遵奉天时而行,能因能循,以“生养”万物为任,不妄为不竭民力,以“生”为天时之令,政令自然以无害春生,禁止杀伐为至高原则,这叫“为天地守神”。为社稷之主(天子)者不但要以身作则,躬耕籍田,济贫救困,演乐习舞,祭祀山林;更不能聚合大众,尤其不能“从我始”兴起兵戈。这便是治政三无准则——无变天之道,无绝地之理,无乱人之纪。
那个时候,太史官不是旁观写实的闲差,他要告禀天子,立春快到了,“其德在木”,早做准备。于是天子搬到东向明堂的左侧房间居住,斋戒沐浴,穿青色礼服佩青玉,以青马驾鸾车,车上插青色旌旗迎东风猎猎,率群臣去东郊迎新春到来,祭祀与日常所用之器也必有疏通的纹理,以符合木性生发之美德。
人主做不到会有怎样的后果?
胡作非为,用兵动武者,“必有天殃”,老天无亲疏,惟德是辅,所有天灾,皆是人祸。
若在孟春颁布实行对应夏天的政令,这就是“逆天”,于是《诗》曰“其雨其雨,杲杲出日(《诗经·卫风》)”,《易》言“其亡其亡,系于苞桑”(《易·否卦》),届时,风不调雨不顺,杂草丛生,疫病横行;如果春行冬令,则水患毁田,霜雪伤谷,新种绝收。老百姓说这叫自作自受,人作孽不可活,不作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