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海底捞火锅,遇到缺斤少两的情况,怎么办对自己最有利?

据新闻报道,10 月 15 日河南郑州耿女士和朋友去海底捞店就餐时,点了一份 72 元的捞派脆脆毛肚。

服务员上菜后,耿女士觉得分量很少,遂要求员工称重,却发现规格约 200g 的毛肚实际只有 138g,竟少了 62g。

于是耿女士找店长,店长解释:员工备菜时操作失误,导致当天只有这一份菜品不合格。

郑州市城东路市场监管所所长称这种情况,按照新的消费者权益法规定,可以赔偿顾客三倍损失。

当事人耿女士回应:不要一分钱,也不要卡,道歉解释清楚即可。

10 月 19 日,海底捞官方微博发文回应:“产品按要求摆盘后存放需在半小时内。顾客凌晨 4 点就餐,因员工提前摆盘后放入冻库保存,产品特性导致水分流失,属于操作失误,已加强整改。”

“对此我们很抱歉,已于当天给顾客当面道歉,并支持顾客依法维权。因顾客提出两万现金赔偿,未能达成一致。已就此向市场局主动报告。”

就海底捞的官方回应“2 万元赔偿”,记者再次采访耿女士。

耿女士回答:我们想曝光他们,我们餐费都是全付的,也没要一分钱,到了市场监管所我们也是这么说的。

郑州市城东路市场监管所所长也称,“当时在所里,消费者耿女士没有提出索赔诉求。1 万到 2 万的赔偿是海底捞单方面的说法”。

现在耿女士不要赔偿,却被海底捞宣称“顾客提出两万赔偿”,影响到了耿女士的名誉。

那么作为普通消费者,我们在海底捞或类似火锅店遇到缺斤少两的情况时,该怎么做才能对自己最有利呢?

这里有两种做法。

最理性的做法是接受赔偿,并在自己的亲友圈曝光商家的所作所为。

最感性的做法是不接受赔偿,坚决闹大事情,损害商家的品牌声誉。

消费者耿女士选择了后者。

如果是食物安全问题,一吃即死的那种,后者做法对社会来说是最好的。

如果是缺斤少两问题,损失钱财的那种,前者做法对个人来说是最好的。

拿了赔偿,又不会被诬陷。

话说回来,郑州海底捞 72 元 200g 毛肚,实际 138g。

海底捞说:员工操作失误+产品特性导致毛肚的水分流失。

但按照行业惯例,正常的毛肚脱水率应在个位数,比如 8%。

如果 200g 毛肚少 62g,少了 30%,就是典型的“缺斤少两”。

消费者可依法提出赔偿要求,甚至打官司要求海底捞赔偿。

但是,毛肚原价 72 元,打官司赔到最高档也只是 720 元

如果我是耿女士,看到只是缺斤少两和没有吃坏肚子, 我会要求对方道歉、免单和赔偿。

而如果我是海底捞门店的负责人,我的公关方案是道歉+解释+赔偿,不会在微博说“因顾客提出两万现金赔偿,未能达成一致”来激化双方矛盾,引起舆论哗然。

但是考虑到这件新闻在昨天上了微博热搜,那么“官博发声称顾客主动索要过万赔偿”或许是个转移焦点的更好的公关策略?

可惜的是,从市场监管所所长给记者的答复来看,“顾客主动索要过万赔偿”很有可能只是海底捞火锅店的一面之词。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