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车租赁时间超过一年,按照新租赁准则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彭怀文
叉车租赁时间超过一年,按照新租赁准则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问题描述:我们按照新准则进行账务处理,按照最新的租赁准则,我想问一下我司租赁的叉车如何账务处理,预计租赁时间是超过一年的。
1、我们现在是每个月付给对方租赁费和维修保养费用,按照什么确认使用权资产的入账金额。
2、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如何确认呢?
3、确认利息费用的时候按照什么标准结转到财务费用?
解答:
根据描述,咨询的应该是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一、使用权资产入账价值的确认
根据新租赁准则,除低价值租赁和短期租赁外,都需要确认“使用权资产”,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
根据新租赁准则第十六条规定,使用权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一)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二)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三)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四)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本条第(四)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租赁激励,是指出租人为达成租赁向承租人提供的优惠,包括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的与租赁有关的款项、出租人为承租人偿付或承担的成本等。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因此,对于咨询的“每月租赁费和维修保养费”,其实质都是一种“租赁付款”,需要在租赁期开始日将合计金额确认为“租赁付款额”,将其折现额,加上初始直接费用等作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入账)价值,租赁付款额(不含税)与“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入账)价值的差额确认为“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不含税)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如有)
说明:上述会计分录为不含税情况下的,但是实务中都是含税金额,如应付租赁费都是含税金额,因此为准确核算实务中负债情况,应考虑增值税的影响。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初始费用的进项,如有则加上)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含税金额)
银行存款(初始费用,如有)
二、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如何确认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租赁付款额-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举例说明:
比如某项租赁合同,租赁期限是3年,每季度初支付租金30万元(不含税)。
那么,租赁付款额=3×4×30=360万元。
剩下的就是需要租赁费用360万元的现值是多少,假如计算出来的现值是320万元,则: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金额=360万元-320万元=40万元。
因此,在该环节中最难的就是计算现值,计算现值就必须要有折现率。具体计算的时候可以采用查表法和Excel函数公式法等。
新租赁准则第十七条规定,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承租人应当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应当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内含利率,是指使出租人的租赁收款额的现值与未担保余值的现值之和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出租人的初始直接费用之和的利率。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是指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下为获得与使用权资产价值接近的资产,在类似期间以类似抵押条件借入资金须支付的利率。
三、确认利息费用的时候按照什么标准结转到财务费用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对“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通常情况下是采用分月摊销。
每期分摊的融资费用=上期租赁负债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
由于计算步骤与数据较多而且繁琐,实务中多采用在Excel表格中计算,使用Excel函数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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