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标准·黄开泰讲中医天命篇
中医辨证论治,不用理论标准临床,规范临床,尊重病人的生命体验。病与不病的客观根据在病人之苦,什么病的判断则在“观其脉证”,求实求是地“知犯何逆”后的病机结论。
辨证论治的客观依据,是当时反应出来的疾病现象——异常的神、色、形、态,异常的脉象、舌象,病人异常的自我感觉,以及与病人相关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根据客观,进行“辨症求机”的主观思维——病性之辨、病邪之辨、病位之辨和病形之辨、病种之辨、病势之辨,再比较其标本主次,分辨其多少缓急,形成证候病机判断。
证候病机是中医的临床治疗目标,获得证候病机的思维是“辨症求机”思维,不是标准规范的对号入座。
“辨症求机”思维尊重活生生的人,尊重自然客观,不取舍疾病现象,不分离自然生存关系和社会生存关系,在就诊病人实际的生命状况和生存状况的基础上形成诊断。
人是活的,不同时代、不同地域,生活方式不同、生存状况不同、疾病性质有差异。中医尊重人的生命,所以2千多年来,在医治不同的人群的不同疾病的基础上,发展出了多种多样的病机理论。金元四大家,清代叶薛吴王,四川郑钦安之扶阳,河北张锡纯之滋阴,明·赵献可之命门,清·王清任之瘀血等等,枝繁叶茂,异彩纷呈。
中医有各家学说,是因为中医在命。西医重标准规范,是因为西医在形。
形,活人死人都存在,细胞因子、器官组织。命,因时代、因地域环境、因天地气交气化而有所不同。
死人活人天壤之别,用死人的认识,统一的标准,都是死的,不能变通,变通了就不是标准了。根据活人之命形成的理论,理论是活的,因人、因时、因地而异,能发展出不同的认识。
把人当人,尊重活生生的人,中医在《黄帝内经》的文化之道上,履行“拯黎元于仁寿,济羸劣以获安”的文化职责。
《黄帝内经》的理论,是生命大同的理论,上及宇宙星辰,下察地理寒热,中联系人事苦乐,从根本上,把握了生命多维时空动态关联性的生命规律。这种规律,是生命之同,是活生生的人之同,只要生命存在,这种规律性就存在。
活生生的人是个体存在的人,生命是差异化的生命。《黄帝内经》的生命理论,与物理法则的认识完全不同,没有将个体存在的生命客观,统一标准起来,而是根据生命之象、自然之象等可以感知的外在现象,循气的动态变化,关联性地思考生命,知生,知病,知死。
《黄帝内经》理论反映了生命之同的规律性,把握了生命之异的特殊性,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主观理论对现实客观的认识,既要求同,获得具有普遍性的规律,也要求异,使主观理论走近现实客观,形成与现实客观相一致的认识结论。
五藏阴阳,生克胜复,经络气血,升降出入等等,是生命之同,活生生的人人人存在没有例外。具体到个人,就要多少盛衰,有余不足的区别,这就是生命之异。
生命之同,是内涵“我命在我”之异的同;生命之异,是天地阴阳、五行生克统一下的异。
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生命真实,疾病客观。运用中医理论,会因为主观思维的目的性不同,而有异中求同,以同求异的思维区别。
从临床走向理论,发展病机理论,则异中求同。从理论走向临床,医治疾病,则以同求异。
人之命,五藏阴阳气化活动,因应环境,动态变化,这是每一个人都存在的生命规律。但因生存环境和生命阶段的不同,同样的五藏阴阳的气化活动,有盛衰,有动静,有内外出入的差异。把人当人,就不能只求同不求异。
异,不能标准,动态变化,因人而异。天下没有由理论规范而生的人,没有按书面标准生的病。
中医现代化的临床特征,是证候标准化、规范化,即只求其同,不辨其异。在标准化、规范化的学术引导下,我们否定了三因制宜的辨证论治,否定了病机的本质属性,不会“知犯何逆”的“辨症求机”思维,药理对应病理的机械还原,成为了中医临床普遍的情况。
标准规范是必须的,没有标准规范,物质理论不能形成,就没有工业化——造不出机器,没有智能化——造不出电脑,网络。在科学领域,标准规范几乎是无处不在。
在不同的具体学科、具体事物,标准规范是不同的,此标准不能用于彼学科、彼事物;彼规范不能用于此学科、此事物。但放眼整个文化之术,标准规范并非绝对真理,如文学、艺术,市场、营销,社会治理、军事策略,等等,标准规范、整齐划一,就行不通了。
标准规范是死的,僵化的,无差异的,存在于书面理论之中。生命是活的,变化的,多维的,存在于活生生的人。医学理论运用于临床,标准规范,就要取舍临床症状群,1,2,3,4,够标准了,5,6,7,8就不需要了。在标准的框框里,临床诊断以某些疾病现象为准,排除其它了疾病现象,所依据的疾病现象是片面的。
在片面的疾病现象的基础上,能获得具有生命可靠性的诊断吗?呼吸科的诊断标准,不需要消化系统的临床症状;内分泌的诊断标准,不需要心血管的临床症状,……,各科是分离的,形态是零散的,既失去了自然完整性,又丧失了多维联系,形态真实,形态可靠,会等于临床病人的生命真实、生命可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