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核算和独立纳税的分公司注销损失可以在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独立核算和独立纳税的分公司注销损失可以在总公司税前扣除吗?
彭怀文
咨询提问
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独立缴纳),现在要清理注销,分公司账上亏损75万,欠总公司款项也不能归还。
请问:分公司账面亏损注销后产生的损失,总公司可以税前扣除吗?如果不能税前扣除的话有什么建议处理呢?
彭怀文解答:
分公司独立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下,就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与总公司一样都是独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因此分公司的盈亏不能直接合并到总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
分公司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时也没有登记注册资本,实务中多数是以总公司拨款资金进行营运。由于没有登记注册资本,总公司核算时是按照债权核算,分公司是按照负债进行核算。
虽然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主体,但是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是独立的纳税人,因此总公司借款给分公司就是一种债权投资。现在分公司注销后,债权收不回来就形成了资产损失,总公司可以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发布)“第六章 投资损失的确认”规定准备证明材料,留存备查,然后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申报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
上述按照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办法,是依照税法原理推导得出的结论,可能部分税务局不予以认可。因此,建议总公司应先跟主管税务局提前做好沟通并取得共识。如果不能达成共识的话,总公司可以考虑通过转移部分有盈利的业务给分公司,等分公司弥补亏损后再考虑注销。
含有融资的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会计、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以及纳税调整
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等可以直接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吗?
公司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营业收入不一致时,要以哪边为准计税?
新租赁准则学习笔记:出租人使用的会计科目及主要账务处理与租赁的识别
公司自建的培训中心,承接公司内外部培训业务,其餐厅费用可以进项抵扣吗?
辞退劳务人员的补偿金是否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