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发现没有,如今地产圈空气中焦灼气氛弥漫。
我们隔三差五看到这家开发商又开始全员卖房了,那家开发商又开始人员“熵减”了,每一家的口号都喊破了天际……所有的开发商都绷紧了心中的弦,要让自己活下去,过得比更好看些,每一个环节都得努力抓牢。今天,艳姐又看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某以强执行力著称的头部房企因为乙方晚交图纸,开出了一份1小时10万的天价“罚单”。
大致意思是,按照其与乙方的约定,根据上报计划节点,报审当天18点前乙方需提供最终图纸,每延迟一小时,就处罚10万元。而乙方则是晚了1小时4分钟才给到最终图纸,也就是说照这个说法,最后开出的这10万元罚单已经是“手下留情”了。第一反应是:真TM黄金一小时;第二反应是:这样一份文件真的具备效应吗?是这家开发商对乙方的无度压榨吗?问题到底在谁身上?若是在合同上有相应规定,乙方违约了付个违约金也无可厚非。毕竟单凭这么一纸文书想要对乙方进行“罚款”实际上并不现实,乙方也不一定会认下来,双方甚至可能因此而产生不愉快。并且在甲乙方关系之下,虽然甲方处于相对强势的位置,但是用到“处罚”这样的措辞未免有些不恰当。如果硬要说的话,这件事也就是让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只是可能这个违约金颇有些高了。当然,一切的前提是要有合同。这份文件实际上就是给乙方下了个通知,至于是不是能如愿、合法从乙方口袋里掏出这10万块来大概也就只有他们签订的合同知道了。当然若只是空口之言,性质也就有些不一样了,将是开发商的“无理扣钱”的行径。他们执行力太强了,一向是令行禁止,大概是受到内部从严管理、奖赏分明的企业管理文化影响,一切都是按照严格的标准和制度进行的,并且一向说一不二。这一点不仅是针对乙方,他们自身的员工也一直是这般,一些重要事项上如未按规定履行这一职责,轻则扣工资,重则直接开除。像这件事,立马就进行了相应的处置,非常符合其一贯的作风。艳姐和该房企的员工聊了一下这个事,对方变现得非常“护主”:既然会罚,肯定不只是因为这一个小时。如果不是到了十万火急的时候,谁会去罚款?这只是合理的利用签订的文件,找理由来处罚他们。事实上,地产甲乙双方的是非恩怨由来已久,其实往往甲乙双方这样撕破脸基本上逃脱不了以下三个点:如果再看上面这件事的话,追根究底,锅还是要盖在乙方身上的。乙方之所以会收到这样的天价罚单说到底还是因为他们在没有把握好时间节点,这次是一小时可能没有多大影响,但若是晚了一天、甚至是一周呢?甚至可能会打乱甲方的整体节奏。拖沓不作为下最终面临这样尴尬的局面也只能说是尝了自己种下的苦果。在他们看来可能这一两个小时不足为奇,造不成什么大的影响,可在甲方看来就不是了。尤其在大家都在绷紧神经向前冲的时候,都是在通过这样严苛的时间节点来保证快速的周转速度,中间一个环节的断裂在甲方这边可能就被换算成了少卖的几套房。有甲方的朋友也跟艳姐吐槽过:有些乙方设计,他们这边给了很多机会,但是给的东西总有问题。三番五次给的图纸,内审、外审、精审都逐条跟进,还会漏掉很多内容没有修改,后面实施阶段又是变更。耐心都磨没了,非常令人头疼。就像那家头部房企的员工所说,肯定不仅仅是这一小时的问题,也不过是为了逼定乙方。不到万不得已,谁想把关系搞得这么僵化?现在的状况是:行业不景气下,开发商对乙方的容忍度也越来越低了。以前可以不予追究的小问题放到现在可就不一定了,毕竟开发商的子弹都上好膛了,就差哪里惹得不快开出一枪了。其实,甲方这样的手段并不算少见。不管是所谓的“罚款”,或者是拖欠供应商费用,其实也是为了增加经营性杠杆的一种战略。乙方犯了错误,对开发商来说更是增加经营性杠杆的好机会,明正且言顺。艳姐给不少人聊了这件事,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是:正反方阵营非常鲜明。甲方的都在叫好,毕竟乙方这样不守时的行为不少人都深受其害。但在很多乙方的人看来,这又是甲方下的一个“压榨的套”,毕竟细数下来,单在钱这一块就能给甲方递出很多诉状。无非是甲乙方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双方各自为营,各有各的苦罢了。实在不好意思,设计师急性肠胃炎刚刚送去开刀了,稿子明天给到可以吗?
不好意思,我才看到哈,已经催了财务了,这两天应该就能打
这样的问题存在于每一家甲乙方之间,双方都不可能做到有多完美,事实上,很多时候换个角度,各自谨遵原则,可能会海阔天空。
主编: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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