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冬龄 | 关于当代书法标准的看法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宇宙万物只有变化是永恒的。
三十年来,书法创作的时代背景和内部结构已经发生巨大变化。这个变化不仅指中国由一个几千年相对稳定的农业国变成为日新月异的真正工业化、信息化的国家;亦不仅指几千年来毛笔的日常文字书写(历史上三大行书,都是这样出现的)基本上被电脑打字取代;更指面对着与两千年以来迥然不同的全新艺术语境与文化背景,今天的书法创作所面临的标准问题,是近两千年相对稳定的传统书法理论系统所无法全部确认的。
在理论上做好梳理并且给出符合当代实际的书法创作标准很艰难,但绝非没有必要。
标准的确立是优秀作品在历史中不断淬砺的结果。今天的书法艺术不是由今天的人们说了算的,而是由后代的人们反复品评之后、才得到确认的。王羲之当年还不是受到争议吗?连他的外甥孙羊欣在品定当时的书法时,只字不提他外公的行书,只说他“特擅”草书、楷书。南朝人对王羲之也有意见。当时人给他们的当代、甚至相近时代定标准,其实经常到最后不是标准,反而成为后世评价的谈资而已。所以,林散之讲“要三百年立住了才算数。”经过历史的筛选,几千年、几百年最少也要几十年仍然保持夺目的光彩,令人百看不厌、才可成为经典。经典的认同过程就是一个标准的确立过程,经典作品本身就成为了标准。所以,标准的确立不是完全靠说出来的,而是由大量的作品树立起来的——好的作品本身就是标准。
在这个层面上讲,当代人关于标准的苦恼实则是关于作品的苦恼。也就是说,什么样的作品才是好作品——这是个问题。每次展览评选后,人们对评选的权威产生怀疑甚至否定。一定程度上讲,这是权威标准的丧失——但不是标准本身的丧失。标准一直在那里,你看,论传统风格,有二王、苏黄米蔡等人的作品摆在那里,人人得见。至于理论化的标准,古代书论里也有共识。那么,问题在哪里?问题在于,这些标准都是古代文人的标准,而当代已经没有传统意义上的文人群体,无论是参加展览的作者群体还是评委,都已经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文人。所以,当代人关于标准的苦恼实际上是一个文人标准的当代危机问题。换句话说,这种苦恼蕴涵着当代书法人试图建立自己的新的宏观标准的欲望和期待。因此,对于当代书法创作来说,既要考虑到我们当代人认同的标准将要遭遇的历史的严格检验,又不能因噎废食地不去思考建立一个相对稳妥并兼具开放性的当代标准。
欲图确立当代书法的标准,首要的任务就是要与传统文人的标准相区别。古代文人群体的话语权威已经一去不复返,在当代,还有哪些著名的作家、诗人、文学批评家,纷纷自觉自愿来到书法界显示权威,给书法艺术定标准呢?没有这样的权威了。当代书法的艺术标准,是由当代书法家、当代书法理论家,以及书法界的其他人士来建立的。这个群体是书法艺术专业的群体,当代标准一定是在这个群体里产生的,而肯定不会在文学、哲学界里的业余书法群体里形成,这就是今天的现实。当代的书法人不得不面对这样的现实,以独立的艺术精神面对已经独立的现实,发出自己的声音,建立自己的专业的艺术标准。如果我们还是仅仅依靠对书法有业余爱好的哲学家、作家、诗人、画家们来确立书法的当代标准,我们就没有希望了。因为这些人早就不像过去的文人一般地精通书法了。他们能发表什么意见呢?要发表的一般也是外行的意见,外行的意见固然要参考,但是,我们书法人自己首先要有主见。主见得到书法界多数人的承认,那就是当代的标准。即使某人主见正确而得不到多数人的承认,也会得到将来多数人的承认而成为标准。纵然出现最糟糕的情况——某人的主见在当代是错误的,而在将来的某个时代却是正确的、十分红火,也说明当代书法艺术家、书法理论家的一些言论成为了将来书法标准的先驱。总之,书法人自己的当代意见非常重要,是主心骨。我们要在这个时代树立书家的独立尊严,书法人的个体可以谦虚,但是不要替中国书法艺术“谦虚”。
那么,什么样的意见才算是好意见,可以作为标准的基础?经过书法艺术家直觉品鉴的真诚体认产生的意见是好的,经过书法艺术理论研究的精深梳理的意见也是好的。日积月累,必定形成比较系统、完备的当代书法标准。这个标准自然是书法艺术家和书法理论家定的标准,而不会是当代作家、诗人、画家定的标准,也和古代作家、诗人定的标准自然不同。
在微观操作层面上,当代书法标准的确立必须以当代的术语标准为前提。用古代的术语标准来评定当代作品已经不适应当代的文化现实。古代的术语标准属于古代的文化系统,它们只能在此系统中得到准确的使用。其实,在人们想像的书法黄金时代里,谈论书法作品的“好”和“不好”都不容易。比如,以卫夫人名传、影响颇大的《笔阵图》中说:“非通灵感物,不可与谈斯道矣”,唐人虞世南也说:“书道玄妙,必资神遇,不可以力求也”,“借笔转心,妙非毫端之妙,必在澄心运思至微妙之间,神应思彻,学者心悟于道,则书契于无为,苟涉浮华,终懵于斯理也。”书法的“道”是最重要的标准,“法”是为“道”(有时降到“神气”的层面上)服务的。可见,古人也不是人人只要写字,或者学了某家法度,就明白书法的好与不好的。在古代标准看来,书法既是一种技艺、是小术,但又是读书人的心灵进入玄妙的道的艺术,不是大众随便玩得好的。所以,经生和翰林院的书法,在“道”的标准下地位都比较低。而“道”这个术语,当代人已经非常生疏。用古代的术语标准评判和指导当代的创作,问题肯定不少。
今天密集的书法展览已经表明大众也在玩这个曾经玄妙的少数人的艺术,已经使它不再是文人们玄妙的技艺和修养,因此,必须老实地承认:我们的标准不是古代文人的标准。只有这样,才不会混淆真正的传统标准,也才不会拿街舞当芭蕾,拿空洞当玄妙。也就是说,拿传统术语标准强撑当代的书法,不免刻舟求剑。虽然传统的术语和标准绝非一无是处,但是,当代书法的评判标准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术语标准和术语系统。实际上,书法史中的术语标准一直在变化之中。翻翻宋代之前的书法理论文章,谈论气韵者有之,但专门强调“韵”者却非常少,而黄山谷就大张旗鼓宣扬“韵”来说明他对书法内涵的感受。我们也可以切合当代的书法实践,由当代艺术家、艺术理论家提出自己的术语标准。至于总体性、概括性的所谓时代标准,那是后世思考的问题,我们没有必要去焦虑。我们最需要焦虑的应该是:传统术语标准已经不符合当代的文化现实,而新的术语标准系统迟迟没有建立。整个局面,古也不是,今也无能。
以我个人之见,古代术语标准存在着由“法”和“意”这两个术语所代表的最重要的范畴。它们可以涵盖传统书法,但是包含不了当代书法。词语是有时代色彩和时代内涵的,提“阶级”,我们会想到政治斗争,在书法里,一谈论“法”,总讲究来历、家数;一说“意”,总摆脱不了文人的气息。笔墨当随时代,标准也随时代,起码术语标准要随时代。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谈“法”、“意”固然有它的好处,强调来历的一面也不无道理,但是对原创来说,这就不是一个具有引导性的术语。三十年以来,随着书法与其他艺术门类的互相影响和渗透,以及当代艺术的蓬勃发展,当代书法的现代性、公共性、世界性,都不可避免地要在艺术标准里得到体现。一门伟大的艺术绝不会仅仅是一枝独秀,必然是融汇百川奔腾不息的长江大河。不同类型的书法标准自然不同,古代文人书法有文人书法的标准,当代书法有当代书法的标准。就当代书法的术语标准所牵涉到的几个关键词来说,笔者认为,以“线条”的造型取代“点画”,以“形式”的合律性代替“法”,以“精神”表现的完满性、自足性取代“意”,可能要比我们简单地重复古人的词汇更有意义、更符合现代人的艺术审美习惯。
比如以“法”和“点画”来观看书法作品中线条造型,人们会自然地局限于文字和某家某法。想起一捺,脑袋里马上跳出“一波三折”这个程式化的动作和形态。这当然有它的优点,能够使人们快速有效地掌握笔法技巧,但也在一瞬间限定了人们对捺这个笔画的认识。以此类推,当代人只要进入“点画”书写,脑袋里装满的都只能是传统规定的动作。即使略有发挥,也是在这个规定动作范围内完成,否则就是离经叛道。没有规矩无以成方圆,但,规矩本身不是艺术,规矩是通往艺术大道的方便工具。如果认为规矩就是艺术,那就离艺术太远了,也可谓“差之毫厘失之千里”了。在古代,由于毛笔书写必须把可认读的实用性放在首位,强调书写的规矩、书写的统一性。今天的小学写字课不就是一个铁证吗?在今天这个时代,如果还是以小学写字课的思路去创作艺术作品还行得通吗?如果认为掌握了点画的规矩就是进入了书法的艺术世界,这肯定不行。不能拿途径当目的,何况还只是一个笔法训练呢!换一个角度,如果从“线条”造型这个标准、这个角度切入观察,当代人就失去了习惯的依赖,只好凭借自己的眼睛去分辨哪些线条具有艺术效果和造型特点。这样学习书法的心灵就可以马上打开。比如,可以发现一捺在三折之外更多的可能形态,学会更多的变通手段等等。点画训练是这样,“法”、“意”的表现也是如此,大家可以类推一下。这里限于篇幅,不便展开,仅仅抛砖引玉,供书法界同仁参考。
新的术语标准必须建立在品鉴的实践基础上。对于当代人来说,善于品鉴已经是当务之急。没有品鉴,一切研究都是无的放矢;没有正确的品鉴,一切建立标准的理论研究都是南辕北辙。只有品鉴,才能使标准具备了经验的基础,才能使当代书法艺术家、书法理论家脱口而出的言语,具备标准的力量,成为标准的关键词。当然,品鉴之难亦不仅指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眼光等等最基础的条件,对于书法这门操作性非常强的艺术来说,有价值的品鉴必须以创作或理解创作、感受创作的具体实践经验为前提。尤其是当代书法创作中那些“百世之上”都没有出现过的作品,它们中的优秀者应是我们这个时代的原创之作;或者以往“百世”有过,但不入古代标准的作品似熟悉而陌生者,这些作品都会使当代人莫名其妙,一下子好像没有准确的术语描述,无法接受眼前的视觉事实。于是,品鉴不得展开、审美中断,大脑里的艺术标准呈现空白。当代人最困难也最有意义的就是在这样的空白地带建立标准。而建立标准也应由品鉴开始——从品鉴中断的地带开始。那么,怎样开始?我们认为,具备此类创作经验或具备理解、感受此类创作经验的艺术家或评论家肯定要比无此经验者更有发言权,更能说到点上去。比如,现代艺术史中未来主义艺术的倡导者和发言人布列东,其本人并不是艺术家,但是没有他与现代主义艺术家的长期真诚交往、对艺术家创作生活的深刻理解以及其本人的现代文学创作经验等等这些背景条件、专业知识的支持,未来主义艺术家们不会把他推到权威的位置上。而如马瑟韦尔、劳森伯格等等在现代艺术理论领域卓有贡献者,他们本人也都是当时最好的艺术家。他们结合自己的创作经验,对于现代艺术创作手法、观念表达等等方面问题的体认、纠偏,往往能够发现如布列东一般的理论家所无法发现的东西。所谓“入乎其内,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是条件,“出乎其外”是结果,不具备前者就没有资格讨论后者。
至于具体的品鉴方法,我们既可以使用以往的品鉴方法,也可以借鉴一些现代艺术的评价规则。虽然古代的品鉴标准在当代的某些地带已经失去标准的作用,但是,形成那些标准的方法,我们今天还是可以借用的。比如,有关作品精神气韵方面的定性与讨论,在这个近于极限的领域中现代艺术理论并不比古人说得更清楚,相反,古人的一些感知性的手段虽不能保证完全正确,却可以使内行者发现作品中一些只可意会而不可言传的东西。而现代艺术的一些微观分析方法已经使我们近三十年来的当代书法创作受益匪浅,相信它所提供的锐利的分析武器仍将长期有效。
任何艺术的当代标准都不是唯一的,标准与标准之间的争议从来没有停止过。当代书法创作正处在一个急剧变化的时代,多元化的艺术进取之路需要多元化的分类标准。如果以一种类型的标准来否定另一类型的标准,将永远无法摆脱标准失语的困境。只有从整体出发研究丰富的局部,在各个类型中寻找共识,才能使当代的书法创作标准在更高的层次上得到升华,从而建立一个丰富完整的当代书法标准系统。“操千曲而后晓声,观千剑而后识器。”因此,执于一隅者不是当代的品鉴风格,品评之人有通观非常重要。
总之,关于当代书法标准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标准是人定的,当代书法要由书法圈内人自己来定,而不再由书法圈外人来定。定标准的过程,以品鉴的实践为基础,从术语入手建立标准。当代书法的基本标准应是线条的标准,形式的标准,精神的标准。它们既与古人有着紧密的联系,但是超越了古代文化系统的限制,有利于当代书法的原创性,有利于创造力的发挥,有利于个性与时代精神的合一。
原载《中国书法》2009年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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