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国车主提个醒:10月,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会有新要求
现在我们的出行越来越方便,尤其是在城市出行,现在城市的公共交通体系十分完善,地下的有地铁,地上的轻轨,马路上还有公交车、出租车,更方便的也有共享单车系列,公共交通的完善,解决了很多人出行的需求。
但是,仅有公共交通远远不够,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还是有相当一部分人希望拥有属于自己的交通工具,这在使用上更加的方便,在私人交通工具方面,其实现在的选择也不少,有舒适性比较高的汽车,有经济实惠型的“电动”车系列,包括了常见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
这些交通工具中,汽车几乎是所有人都想得到的,通常经济收入提高之后,第一个要做的事情就是“买车、买房”,可见汽车和房子已经是同等重要,但同样也说明了另一个问题,“买车”其实和“买房”一样,对经济实力有着比较高的要求,那么,对于广大的中低收入群体来说,使用“电动”系列的车型,就是更好的一个选择。
目前我国有超5亿人在选择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出行,这些车辆给了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好的便利性,但也“潜伏”了一定的安全隐患,而为了把这些隐患“消灭”,各地、各部门也是煞费苦心,马上10月即将来临,小行家给全国车主提个醒:10月,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会有新要求,车主上路需要注意了。
多地对两轮电动车,10月会有新要求
要求1:未上牌车辆禁止上路
四川宜宾:近期,有宜宾市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文明交通出行安全管理的通告》,其中明确要求,从9月13日起10月15日前,超标电动车可以免费申领临时牌照,从10月16日起,超标电动车无牌将禁止上路。
安徽淮南:相对来说,安徽是对于电动车制度实施比较滞后的地方,但今年起,安徽多个地方也开始针对电动车上牌、上路管理有了变化,淮南市就实施了电动车管理新规,要求电动车必须要完成挂牌上路,从10月1日起,未上牌车辆进行上路,否则会进行扣车、罚款等处罚。
要求2:超标电动车无法上路
北京:关于北京的“橙色号牌”的超标电动车将会被淘汰,从上半年就被吵得“沸沸扬扬”,如今10月越来越近,面临超标电动车无法上路的时间也进入倒计时,按照规定,10月31日为超标电动车最后上路期限,11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上路将处于违规行为,面临扣车、罚款1000元的处罚。
广东茂名:其实茂名市的超标电动车本应该在去年就已经到期,不过,在去年9月发布了关于延期的通知,过渡期使用期限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转眼即逝一年的延长时间马上就将结束,从10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路行驶,这意味着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车将彻底退出茂名市的代步市场。
以上是关于两轮电动车在10月会有的上路要求,其实也可以看出,无论是超标电动车,还是无牌电动车,无法上路都是大势所趋,这类车主要引起重视,提前完成挂牌和超标电动车置换工作,而除了两轮电动车,下面再来看看电动三轮、四轮车有哪些变化吧。
电动三轮、四轮车,10月会有新要求
要求1:非标电动三轮、四轮车要备案、登记
和电动车相比,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在生产销售方面,其实更为“鱼龙混杂、层次不齐”,道路上的非标车数量更多,而这类车因为存在较大的“刚需”群体,即便是不符合上路资格,各地也并没有采取直接禁止上路,而是要求实施备案、登记申领临时号牌等制度,有效的过渡这类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车辆有序淘汰。
10月起,在北京、湘潭、长沙、濮阳等多地都陆续开放电动三轮、四轮车要备案、登记工作,以濮阳为例,电动三轮、四轮车只需要通过工作人员的验车,就可以缴纳55元的车牌费用,就可以自行选号,申领号牌,十分的方便和快捷。
要求2:电动三轮、四轮车实施禁行管理
电动三轮、四轮车作为机动车的一份子,但是很多车辆由于不再工信部的机动车产品目录中,导致厂家生产的时候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来约束,不少车辆的产品性能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安全隐患会更大,所以,不少地方都对电动三轮、四轮车实施了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治理,违规载人的查处,无牌无证上路的查处,除了这些,10月1日起,有地方直接开始实施禁行管理。
山东作为电动三轮、四轮车主要的生产基地之一,山东的德州即将从10月1日起,对违规电(机)动三、四轮车实施禁行管理,禁行的车辆包括:未挂牌的车辆,用于载人或载货的车辆,未列入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车辆。
以上就是多地在10月对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上路提出的新要求,对于这些要求,您怎么看呢?欢迎大家评论交流。关注电动车小行家,每天分享电动车相关资讯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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