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忌讳:意见不统一,还强行要求执行!

有个领导想推进一项技术改进。不过有个技术主管觉得领导这个技术改进有点扯淡、拍脑袋、想当然,认为不能搞。领导非要搞,还让这个技术主管负责。技术主管没办法就对领导说:“领导,我之前已经说明了,这个技改不行没效果。既然你让我干,那我就全力去干。至于能不能达到要求,我不保证,到时候别追究我的责任。”

领导听后说:“你先搞,没这么复杂的。”

于是乎技术主管带着几个技术员在吭哧吭哧的搞技改。另一面领导在大领导面前不断说这个技改的前景、邀功。最后技改结束,钱是花了不少,但是一点效果还没有,而且成本还上升了不少。大领导很不高兴,领导要找个人背锅,技术主管赶紧对领导说:“我有言在先的哈,你别说是我的责任!”

领导那会管什么有言在先,他这个时候想的就是赶紧撇清关系。于是上报大领导,责任在技术主管,又添油加醋的说这个技术主管之前就反对、态度不好,所以做的时候闹情绪不尽心。

最后处置结果出来,技术主管被撸掉成技术员,因为负责技改失败。而那个领导,同样被撸掉。至于理由明面上说的很模糊,私下里都传,大领导说了一句话:“明知道下属不同意还让人家去干,这是不会用人。屁大点的事情自己都扛不住,还让下属背锅,这是没担当。”

职场分析1:领导用人如果能用态度到位、能力到位、和领导方向一致的人那最好。实在不行那就用一个起码态度端正、能认同领导看法的人去干。用一个不认同、持反对意见的人去干,且不说权力稳定这个事,光说事情就别想干的好。

职场分析2:作为领导工作出事了,如果下属主动出来背锅,承担责任可以。但是作为领导自己主动推卸责任给下属,那就太没担当了。虽然推卸责任大家都在做,可是做过一次,这个领导就废掉了。至于为什么,不说破,自己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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