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
确保实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明确的工作主要任务,近日,教育部制定2021年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明确15个联系会议机制成员单位2021年在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合力推进近视防控,推动和督促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家庭、社会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等方面完成重点任务67项。
重点工作明确教育部15个相关司局2021年在推动和督促学校强化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强化中小学生手机、作业、睡眠、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加强学校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完善学校校医、医务室配备等基础保障等方面完成重点任务33项。
重点工作明确省级教育行政部门2021年在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省级方案,明确主体责任、带动基层落实,合理安排投入、支持工作开展等方面完成重点任务36项。
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成员单位部分
1.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2.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三次会议,推动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分工负责,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3.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4.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暨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全国和各地近视防控工作进展与成效,部署推进2021年近视防控重点任务
5.核实各省(区、市)和2020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
6.完成2019年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7.部署开展2020年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8.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9.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学校教室照明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10.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中小学校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11.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强化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12.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13.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14.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小学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学校及时把视力监测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15.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
16.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17.开展各地0—6岁儿童电子档案建设情况调查,制定印发《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服务规范》
18.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建国家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专家咨询委员会,研究在中初级职称中增设眼视光技术专业(技师系列)
19.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中西医一体化综合治疗方案,结合中医耳穴按压压豆等开展适宜技术试点工作
20.开展儿童青少年沐浴阳光近视干预效果评价研究等相关研究,鼓励有条件的眼科医疗机构、科研院所积极开展近视防治基础研究与适宜技术应用研究
21.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
22.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的意见》《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八大体系”建设行动计划》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23.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24.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25.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26.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27.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和专业指导,继续推进眼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28.结合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分东中西部开展视力健康信息化建设情况调研,总结可推广模式
29.在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年度督查任务中安排近视防控的实施效果督查,加强专业指导,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措施不力的进行通报、约谈
30.推进《中小学生健康体检管理办法》修订工作
31.发布、宣贯并解读《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
32.加强学校落实近视防控相关标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采光和照明随机抽检,巩固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9〕11号),推动《儿童青少年学习用品近视防控卫生要求》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33.印发《2021年全国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方案》,在全国所有地市开展监测,进一步扩展区县覆盖范围,针对性开展干预
34.加强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与应用推广,分片区召开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现场培训推进会,组织专业机构和试点区县开展交叉交流学习,召开特色模式现场交流推进会,组织开展“以一带一”工作,开展试点效果考核评估,总结和宣传、推广特色模式
35.编制我国“十四五”眼健康规划,推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普遍开展眼科医疗保健服务
36.增加适合儿童青少年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的场地设施,持续推动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向儿童青少年开放
37.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各类儿童青少年体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冬夏令营、训练营和体育赛事等体育健身主题活动,利用线上、线下两个渠道组织发动青少年居家锻炼,吸引儿童青少年广泛参加体育运动,动员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为广大儿童青少年参与体育锻炼提供指导
38.将近视防控工作纳入体育“十四五”相关规划和新周期青少年活动促进计划,提出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工作目标、具体任务、职责分工、保障措施等
39.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40.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41.严格监管验光配镜行业,不断加强眼视光产品监管和计量监管,整顿配镜行业秩序,加大对眼镜和眼镜片的生产、流通和销售等执法检查力度,规范眼镜片市场,杜绝不合格眼镜片流入市场
42.加强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虚假违法近视防控产品广告。加强对辖区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的行政指导工作,提高自律意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做好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监管工作
43.加大对儿童文化用品生产者的监督力度,督促生产者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产品安全隐患,促进儿童文化用品的质量提升。加强相关制度法规的宣贯工作,加强对生产者、学校以及儿童和家长在缺陷产品方面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消费者安全意识
44.进一步支持和引导相关认证机构大力推广眼视光产品及验光配镜服务认证,组建“视觉健康近视防控认证联盟”。深入研究关键指标和依据,加强科普宣传并推动市场采信相关认证结果
45.开展网络游戏消费教育,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作为消费教育重点,通过发放宣传材料、进校园等方式普及相关知识,呼吁青少年合理用眼,保护视力。适时通过组织比较试验、发布消费警示提示、受理消费者投诉等手段做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落实
46.将影响儿童青少年视力相关产品作为重点领域纳入年度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方案,加大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力度
47.严格医疗器械审批标准,加强对防治儿童青少年近视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相关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48.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探索符合国情的适龄提示制度,采取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时间
49.做好青少年读物出版印刷指导工作。严格执行《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的通知》精神,督促各地出版管理部门做好属地网络游戏企业及其网络游戏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用眼,保护视力
50.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
5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
52.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53.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54.将青少年近视防控作为推动落实《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的重要工作内容,举办丰富多样的活动动员全社会行动起来,共同呵护好孩子们的眼睛
55.继续加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等有关举措宣传报道的实效性,在全社会营造科学用眼护眼、积极支持和参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良好氛围
56.举办第二届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高峰论坛,组织近视防控“我爱眼、我话眼”评选活动,开展全国“爱眼日”宣传工作,举办2021年新时代健康科普作品征集大赛,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健康教育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开发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科普读物、知识库和宣传册,开展“中国好医生 中国好护士”月度人物儿童青少年预防近视科普小分队系列活动
57.在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中,统筹安排相关科普内容,普及推广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的中医药常识
58.积极以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局重点研究室等支撑平台为抓手,加强推动中医药防治近视相关研究工作,促进中医药防治近视研究成果与技术的应用推广
59.针对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的重大科技需求,进一步加强部署和安排。继续做好“中医药现代化研究”等重点专项、“重大新药创制”等重大专项的立项与组织实施工作,继续部署儿童健康保障和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研究任务,围绕儿童近视精准干预技术与策略研究,支持鼓励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技术和产品创新研发
60.加强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围绕青少年近视防控,建立全国多区域儿童近视协作研究网络,持续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技术培训和推广,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临床研究能力培训、大数据标准、伦理互认、健康知识科学普及等重点工作的持续开展,提升整体救治水平和医疗服务能力
61.依法依规对违规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活动的社会组织进行处理
62.因地制宜利用城乡社区家长学校、儿童之家、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通过开展近视预防讲堂讲座,帮助家长掌握科学预防儿童近视的知识方法
63.利用寒暑假,继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引导广大儿童积极参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关注和重视眼健康
64.依托基层妇联组织,利用各类儿童活动场所、公共体育设施等,开展儿童适合参与、喜欢参与的运动健身、生活技能展示和公益劳动,丰富儿童课余文化生活,让孩子多做有意义的户外活动,保持眼健康
65.印发卫生系列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强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的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66.示范推广新型延缓眼轴发育灯具的班级数量达到600个
67.基本建立中国人群光反应数据库;基本建立中国人群非视觉响应曲线;不同时空尺度和多维度环境因素,进行近视的发生发展析因研究(找寻潜在敏感有效的近视防控手段);近视机制的双生子研究;近视(尤其是高度和病理性近视)的功能损害与调控研究;全尺寸学习光环境构建(教室、书房)等,为近视防控工作提供有效科技支持
二、教育部相关司局部分
1.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推动各地和学校全面落实《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加强学校健康教育,进一步营造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氛围
2.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公布第二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名单
3.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第三次会议,推动联席会议机制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针对影响视力的重点因素,分工负责,有针对性开展工作
4.召开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暨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现场会,总结全国和各地近视防控工作进展与成效,部署推进2021年近视防控重点任务
5.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
6.核实各省(区、市)和2020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
7.完成2019年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8.部署开展2020年度各省级人民政府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
9.印发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专门文件。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严格依据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安排教学活动,严格按照“零起点”正常教学,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完成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初中不得超过90分钟,高中阶段也要合理安排作业时间
10.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引导学生科学规范使用电子产品,养成信息化环境下良好的学习和用眼卫生习惯。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带入学校的要进行统一保管。学校教育本着按需的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教学和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11.印发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专门文件。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合理安排学校作息时间,规范学生作业时间,规范校外培训时间,引导学生做好睡眠管理,加强科学监测和督导检查
12.印发加强中小学生读物管理专门文件
13.印发加强中小学生体质管理专门文件。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开齐开足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推进体育教学改革,做好体质健康监测,完善体质管理体系,健全督导检查机制
14.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坚决控制义务教育阶段校内统一考试次数,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不得超过2次。严禁以任何形式、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和排名;严禁以各类竞赛获奖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
15.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改善教学设施和条件,鼓励采购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和坐姿矫正器,为学生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加快消除“大班额”现象
16.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中小学校严格组织全体学生每天上下午各做1次眼保健操
17.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强化体育与健康课和课外锻炼,确保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体育活动时间。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确保小学一二年级每周4课时,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阶段每周2课时。中小学校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有序组织和督促学生在课间时到室外活动或远眺,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全面实施寒暑假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督促检查学生完成情况
18.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依托健康教育相关课程,向学生讲授保护视力的意义和方法,提高其主动保护视力的意识和能力。培训培养健康教育教师,开发和拓展健康教育课程资源。支持鼓励学生成立健康教育社团,开展视力健康同伴教育
19.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小学接收医疗卫生机构转来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确保一人一档,并随学籍变化实时转移。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每学期2次视力监测制度,学校及时把视力监测结果记入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
20.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各级各类学校加强医务室(卫生室、校医院、保健室等)力量,按标准配备校医和必要的药械设备及相关监测检查设备。建立校领导、班主任、校医(保健教师)、家长代表、学生视力保护委员和志愿者等学生代表为一体的视力健康管理队伍,明确和细化职责。将近视防控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校园文化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1.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督促和确保幼儿园严格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重视生活和游戏对3—6岁儿童成长的价值,严禁“小学化”教学。保证儿童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为儿童提供营养均衡、有益于视力健康的膳食,促进视力保护。幼儿园教师开展保教工作时要主动控制使用电视、投影等设备的时间
22.加快修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立法调研,修订《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等
23.强化示范引领,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试点工作。公布第二批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改革试验区和试点县(市、区)名单
24.进一步健全学校体育卫生发展制度和体系,不断完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加快体育与健康师资队伍建设,聚焦“教”(教会健康知识和运动技能)“练”(经常性课余训练和常规性体育作业)“赛”(广泛开展班级、年级和跨校体育竞赛活动)“养”(养成健康行为和健康生活方式),深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
25.加强现有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建设,按照标准和要求强化人员和设备配备
26.鼓励高校特别是医学院校、高等师范院校开设眼视光、健康管理、健康教育相关专业,培养近视防治、视力健康管理专门人才和健康教育教师,积极开展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管理相关研究
27.开展全国学校校医等专职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情况督导检查,着力解决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及相关设备配备不足问题
28.坚决治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每年对校外培训机构教室采光照明、课桌椅配备、电子产品等达标情况开展全覆盖专项检查
29.按照采光和照明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以“双随机”(随机抽取卫生监督人员,随机抽取学校、托幼机构和校外培训机构)方式进行抽检、记录并公布
30.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
31.完善中小学和高校校医、保健教师和健康教育教师职称评审政策
32.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作用,利用公益广告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广近视防治知识33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予以问责
三、各省份部分
1.成立省级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
2.省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近视防控工作
3.合理安排投入,积极支持相关部门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
4.省级人民政府专题研究部署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督促落实到位
5.明确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加强近视防控技术指导,落实工作人员和办公空间等基本条件
6.加强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眼科医疗机构、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近视防控专门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和综合医院眼科建设,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危险因素监测和防控研究
7.省级人民政府支持全国和本地区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建设,落实建设要求,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宣传
8.开展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县(市、区)和改革试验区遴选,建设一批省级近视防控示范学校
9.采取措施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学设施和环境,配备符合标准的可调节课桌椅等
10.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中小学校设计规范等国家标准,落实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采光和照明要求,使用利于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卫生标准达标率100%
11.消除“大班额”现象
12.将学校卫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卫生室、保健室和区域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疾控机构学校卫生科所建设,在人员配备、政策制定、资金投入等方面提供支持,加强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13.为中小学校、幼儿园配备近视防控基础设施、设备,指导开展日常近视监测筛查,提升基层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能力
14.寄宿制中小学校或600名学生以上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600名学生以下的非寄宿制中小学校,配备专兼职保健教师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15.切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的《中小学生减负措施》,控制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实践锻炼,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
16.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每天安排30分钟大课间活动,保障中小学生在校时每天1小时以上户外活动,保障学生课间到教室外活动,规范开展每天上下午各1次眼保健操,实施学生体育家庭作业制度
17.加强体育与健康课程师资队伍建设,完善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场地设施,深化学校体育与健康教学改革,积极推进校园体育项目建设,落实学校健康教育内容和要求
18.提升家庭近视防控知识和意识,做好家庭近视防控工作,安排孩子每天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
19.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家长增加陪伴孩子户外活动时间,减少陪伴时电子产品使用,引导孩子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科学使用电子产品
20.学校本着按需原则合理使用电子产品,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30%,布置作业不依赖电子产品,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
21.省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加强对《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的宣传、解读、落实
22.支持全国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专家宣讲团开展宣讲工作,组建省级专家宣讲团,积极开展宣讲活动
23.重视近视防控科普宣传,组织开展“全国爱眼日”等爱眼护眼活动,研制近视防控科普素材,利用当地媒体和宣传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24.加强学校健康教育主阵地建设,引导学校、家庭、学生和社会重视近视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25.开发、利用省级近视防控信息系统,推动学龄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率达到100%,并随儿童青少年入学实时转移
26.建立眼健康数据库,开展近视防控大数据监测,指导科学防控近视
27.0—6岁儿童每年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90%以上,逐步落实0—6岁儿童视力健康电子档案建档工作
28.出台省级近视防控监管政策,推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近视防控行业监管力度,开展眼科医疗服务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宣传、劣质产品和服务
29.杜绝进校园发放近视防治广告、开展商业宣传等活动
30.在2018年儿童青少年近视率基础上,每年总体近视率下降水平达到《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目标要求(2019年试用本项要求,2020年根据疫情影响评估情况另行规定)
31.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总体近视率和体质健康状况纳入考核,严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片面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考核教育部门和学校
32.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将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课业负担等纳入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
33.建立省级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开展评议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34.出台眼视光相关产品及服务认证采信推广政策措施,公布获得眼视光相关产品认证、验光配镜服务认证名单和目录。定期曝光和公布不合格近视防治单位、企业目录和产品目录,供家长和学生选择近视防控产品和服务时参考
35.设立社区防控站点,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并推广
36.针对孕产妇和0—6岁儿童家长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教育,抓早抓小防控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