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作家】邓荣生/平江古代习俗“退书”
平江古代习俗“退书”
作者:邓荣生
退书,即:“休书”,是旧时离弃妻子的文书,用以解除婚姻关系,是由男方或者地位明显高于常人的女子(如:公主、有权有势家庭的女儿等)单方出具的书面证明。“休书”是过去不合理的社会法律制度的体现,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产物。尽管这样,但却是公认的、合法的退妻证明书,类似于现在的离婚证。
在中国封建社会,婚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经“哇媒”(媒婆介绍)“看亲”“采嫁场”“合八字”“定婚”“聘书”“鉴期”等程序和文书形式形成“婚书”或婚约。如果男女不经父母之命,自行约婚,社会是不承认的。“婚约”具有法律效力,婚约的存在等于婚姻关系的成立。如果终止或解除婚约,必须由男方家出具“休书”。
在古代写“休书”也是有条件的,男方休妻只要女方符合“七出”之条中的任何一条,便可宣布婚姻关系的结束,而女方除了接受别无选择。“七出”又叫做“七去”或“七弃”,是古代休妻的条件、也是离婚的法律依据。据资料记载:“七出”形成于西周末年,作为礼制中的一部分,到汉唐时编入朝廷的律令。《大戴礼记·本命篇》说:“妇有七去:一、不顺父母,去。二、无子,去。三、淫,去。四、妒,去。五、有恶疾,去。六、多言,去。七、盗窃,去。”其中的“不顺父母”,就是不敬孝父母,是为其逆德也。在传统中国,女性出嫁之后,丈夫的父母的重要性更胜过生身父母。因此,违背孝顺的道德被认为是很严重的事。“无子”,是指没生出男孩。如果妻子生不出儿子来,理由是“绝嗣”。在传统中国,家族的延续被认为是婚姻最重要的目的,因此妻子无法生出儿子来便使得这段婚姻失去意义,所以必须退婚。“淫”,是指败坏道德、破坏伦常,与丈夫之外的男性发生性关系。即始是遭遇性侵也只能自己赴死以保贞节,理由是“乱族”。也就是因为淫会造成妻所生之子女来路或辈分不明,造成家族血缘的混乱。“妒”,是指妻子好忌妒,理由是“乱家”,亦即认为妻子的凶悍忌妒会造成家庭不和,造成“夫为妻纲”这样理想夫妻关系的混乱,认为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有害于家族的延续。“有恶疾”,指妻子患了严重的疾病,理由是“不可共粢(zī)盛”,是指不能一起参与祭祀,在传统中国,祭祀祖先是每个家族成员的重要职责,因此妻子有恶疾所造成夫家的不便虽然不一定只是祭祀,但仍以此为主要的理由退婚。“口多言”是指妻子太多话或说别人闲话,理由是“离亲”。在传统中国家庭中,女性尤其是辈分低的女性,被认为不应当多表示意见,而妻子作为一个从原本家族外进来的成员,多话就被认为有离间家族和睦的可能。“窃盗”,就是即偷东西,理由是“反义”,即不合乎应守的规矩。
针对以上七条,男子有休妻的权利,女子却无离婚的自由。妻子只要沾上其中的一条,便可被丈夫随意休掉。因此,“七出”也就成为丈夫抛弃妻子的方便借口。
当然,女方也有“三不去”,三不去是对“七出”的限制,是防止男人以喜新厌旧等为籍口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限制。“三不去”是:一是有所取无所归。指结婚时女方父母健在,休妻时已去世,原来的大家庭已不存在,被休的妻子等于是无家可归的。二是与夫三年丧。妻子和丈夫一起为父亲或母亲守孝三年的不能被休。三是前贫贱后富贵。指结婚时男方家贫穷,后来富贵的,也是不可以休妻。
写“退书”无论是对被“退”的妻子,还是主宰婚姻休妻的男方都是一桩不光彩的事,搞不好会带来麻烦或不便,所以在写“休书”前一定要妥善处理。如家族势力较大的,首先要请族长出面,动用家族力量来写“休书”。如果家族势单力薄,就得找地方上德高望重、能主持正义的头面人物出面了。过去由于婚姻关系处理不好,致使两姓族氏大打出手,甚至成为两个家族世仇事例屡见不鲜。当然,也有个别家大势强的就另当别论了。
那么,“退书”是如何写的呢?
首先,做好写“休书”的前期准备。男方家要准备好的具体事项有:首先要请族长或家族起决定性作用的长者参加;联系好会写“休书”的写办先生;请好会讲话的长者(最好是本家族的人)参加。另外,准备白细布(古代一种自产土布,作纸用)或皮纸一张(块),约40至60公分,以及笔、墨及桌子一张。
其次,通知妻子“后家”(娘家)参与写“休书”。如果妻子“后家”(娘家)家族势力比较强盛的,要通知“后家”在约定的日期来人参与写“休书”事宜。“后家”人接到通知后要请族人中能说会道、懂休妻规矩者和处事有决策权的长者参加,以便在写“休书”过程中争取女方权益。倘若女方家势力不大,也不必与女方家里联系就可直接“休妻”了。
再次,选定好写“休书”的地点。写“休书”对男方来说也是一个有辱先祖、家门不幸且极不光彩的事情。所以,写“休书”不能在屋子里进行,而要到远离房屋较为平坦的草坪上或附屋进行。如遇大雨天,可改在“碓房”(过去“舂米”的屋子)或“灰房”(搁放农具和堆放农家肥的屋子)进行。但绝对不可以借用邻居家的任何地方进行这一活动,邻居任何一家也不会借房子给别人写休。因为,这是有辱门风之事,会给家庭带来祸害的!
到了约定写“休书”的这一日,男方家应尽量早点将桌子放置在写“休书”的草坪上。女方的“后家”人来后是不可以进男方家门的,只能直奔草坪上的桌子而去。男方参与写“休书”的人则在家等候,当看到女方“后家”人到了后,也直接来到草坪上。双方见面后相互不打招呼,互不问候,没有凳坐,也没有茶水喝,双方站立,就“休书”一事理论。如,确系女方犯有“七出”某项,女方“后家”长者会认理,同意写“休书”,否则还要理论一翻或拒绝。
“休书”版本较多,民间大体上将其分为两种:一种称为“文休书”,一种称为“武休书”。“文休书”一般措辞温和,语言柔软,娓娓道来,看似一段回忆。“武休书”则直奔主题,措辞激烈,宛若刀光剑影。现摘录“休书”范文如下:
其一:盖说夫妻之缘,伉俪情深,恩深义重。论谈共被之因,幽怀合卺之欢。凡为夫妻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夫妇。夫妻相对,恰似鸳鸯,双飞并膝,花颜共坐;两德之美,恩爱极重,二体一心。三载结缘,则夫妇相和;三年有怨,则来仇隙。若结缘不合,想是前世怨家。反目生怨,故来相对。妻则一言数口,夫则反目生嫌。似猫鼠相憎,如狼羊一处。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以求一别,物色书之,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于时某年某月某日某乡谨立此书。
其二:立书人某某某,系某某府某某人,从幼凭媒聘定某氏为妻,岂期过门之后,本妇多有过失,正合七出之条,因念夫妻之情,不忍明言。情愿退回本宗,听凭改嫁,并无异言,休书是实。从今往后生不见面,死不烧香,恐后无凭,立此休书,永无悔言。某年某月某日手掌为记。
“休书”写好后当场宣读,然后签字画押,并将唯一的一份“休书”交给女方。女方拿着“休书”后,男方写办人员将笔、墨等用力朝远处扔掉,并在其他人员的协助下愤怒地一脚将桌子踢翻,脸带愠色,随即径直回家。相传,回走时是不可以回头的,只有这样才能分得干脆利索,了无挂欠。此时,女方在男方的监视下可以回家拿一两件“斢洗”衣裳(换洗衣服)或出嫁时带来的衣服。如果,生育有多个小孩也不能随便带走,“后家”比较强势的,男方在有两个以上女孩子的情况下,或许同意女方带走一个女孩,男孩儿是绝不可以带走的(特殊情况除外)。女方的嫁妆家具等是可以带回去的,但大木衣柜要倒过来抬,绝不可以按正常方式将木柜的脚朝下方抬着走。然后,女方的“后家”人带着自己的子女愤然离去。
写“休书”尽管是由男人主宰,是男人的权利,但贫民百姓还是很少离婚的。因为,普通百姓靠打长工、做短工度日,能结婚已属不易,哪还有能力去挑三拣四或休妻呢?所以民间历来有“贫不择妻”之古训。
休妻(离婚)对有钱有势的大户人家来说也是尽量避免的,因为“休妻”后的人好像从此就有了污点,在很多方面永远抬不起头。凡家族中、亲戚朋友和地方邻舍的喜庆活动都要谨慎小心地参加,如:凡二婚的男、女不能进喜堂,不可以接触新小娘(新娘)。二婚的男人喜庆活动做帮工时不能“送亲”、接担,不能抬“红轿”。离过婚的女人不能进新房,不可以帮新娘整理被褥,不能与孕妇拉手交谈等等。总之,只可做一些后勤方面的杂事,如:烧火、做饭、打盘、烧茶水等。
如今,“休书”这种男尊女卑的极不合理的离婚方式早已远去,被扔进了历史的垃圾堆。人们尽情地享受着现代文明社会的幸福生活。但离婚率过高也不免带来了新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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