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刘亚全诗歌:写在春天里
品读刘亚全诗歌:写在春天里
我不认识刘亚全,但从他的博客文章来看,他是个诗人,最起码也是个诗歌爱好者。他的《写在春天里》是一首意象鲜明,具有古典浪漫主义的诗歌。反复阅读三遍,一些词语便深深地走进了我的心,“春天发髻攥着是凌乱的,心藏进去/和一只苹果藏进篮子里被搌布盖上/没区别”,可以想象那春意盎然的日子里,柳枝扭摆,蔷薇扶摇,绿草拔节,一派繁杂茂盛的景色。一颗迎接春天的心,是多么明朗且欢快,它一旦坠入春意,果真是和苹果被布盖住相类似,即安稳享受着不受外界干扰的心灵世界。
我喜欢俞平伯的诗歌,他似随手抚摸一架旧琴,音韵若漫流的泉水淌出诗意。其中,既有旧式的婉约,又有一定的文学趣味。而刘亚全恰巧就把这种风格掌握得很好,“猫不会偷偷叼走/它只喜欢年前灌的肠子而已”,猫,作为能动参照物,便恰如其分地给诗歌增添了节奏、韵律与美感。猫是吞不掉春天的,作为动物,它没有人那么感性,它只对赋予生命的物质感兴趣。这里嵌入猫的生动形象,更加妥帖地描绘了一幅春日的场景,令人浮想起“黄四娘家花满蹊”抑或“一枝红杏出墙来”,而猫,要么就在这样美好的院落里晒太阳,要么就在窗台上偷吃腊肠,总之是栩栩如生。
很多时候,我们写诗歌缺乏一种灵动,换句话说,就是缺乏想象力。而这首诗歌却与众不同,他把春天比喻成吃了油腻之后的不可或缺的咸菜,真是一种奇巧的形容,令人读来印象深刻。“坛子”,“捞”,“指甲缝”等细节,若楔子,恰如其分地衬托了作者盼春的心情:春,终于在人们急切地盼望中,来了。
“侯鸟大概要来广播枝头和田间的事/这个足让我震惊地呆木一会儿”,看似漫不经心的一句,却是十分讲究的。读来,总觉回到民国时候,一种散发木头味道的老而不朽的香息扑面而来,毫无雕琢地将散文之美融合了进来,我认为大有周作人等人的遗风,当然,也许这就是作者本人的风格,其创作跟他人无关。作为春的使者,候鸟的回归确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它的到来就意味着春的到来,而它要说的事情,就是万物复苏,春耕劳作,一年一轮回,怎不叫人随之振奋呢。你看诗意,多么明朗且令人为之欣然的诗意,它的出现,不仅增强了诗歌的张力,也让诗歌整体呈现出建筑之美。
人认为“春天是少女,青春有活力”;狗认为“春天是野兽,又开始吞食我夹着尾巴的岁月”。我不擅诗歌理论研究,但从纯粹的对语句的理解来看,这就是春的惠泽于大地万物之不同了:对人来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来,便是苏醒的季节,温暖有动力,精神倍增,自当活力无限。对寿命很短的狗来说,却是非常难过的,哪一天不是过着奴性且讨食的日子?所以说,春来,对它而言,是无所谓的。也就是说,物种对春的理解各有深浅,各有不同。由此也显示出作者对生活的观察细致入微,写作,尤应如此。
“站在路上,春天淹没着我/没什么感觉/也许在雪花里过于思念她/此刻麻木了吧/这时候应该有好多事件做/却捋不出一个头儿/散开春天的发髻/就凌乱于花花绿绿中得了”。有句话叫习惯成自然。即使是在寒冬,作者也无时无刻地盼望着春天,这样一来,即使春当真到来了,一时半会儿还没有回过神来:是春吗?春来了吗?直被春天弄了个措手不及,心情因喜悦而复杂起来,索性一头扎进春的怀抱,饱享春的气息。
我给诗人留言,说我看过不少网络诗人的诗作,却认为唯有他这首诗是令我心动的,所以收藏下来。我没有告诉他我要针对他的诗歌写一篇评论,实在是因我不会写。我是诗歌的门外汉,写诗评定会贻笑大方。然,最终还是忍不住写了,不知道像我这样解析一首诗算不算诗评?总之是道出了我对这首诗的理解和看法:诗性与诗意俱在,留白与直白均有;比喻妥帖,形容生动。读他,受益匪浅。这便是我对这首诗歌爱不释手的原因。
各位看官勿笑,因为我也是喜爱春天的人。
写在春天里
刘亚全
春天发髻攥着是凌乱的,心藏进去
和一只苹果藏进篮子里被搌布盖上
没区别,猫不会偷偷叼走
它只喜欢年前灌的肠子而已
油腻的时候就想咸菜
伸手在坛子里捞了很久
春天沾满指甲缝
很咸,但此刻总比肉更使我喜欢
刚刚经历了瘦身
清淡的温暖很适宜
侯鸟大概要来广播枝头和田间的事
这个足让我震惊地呆木一会儿
路过的人说:春天是少女
青春有活力
一条狗汪汪道:春天是野兽
又开始吞食我夹着尾巴的岁月
站在路上,春天淹没着我
没什么感觉
也许在雪花里过于思念她
此刻麻木了吧
这时候应该有好多事件做
却捋不出一个头儿
散开春天的发髻
就凌乱于花花绿绿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