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我的酒厂就在核心产区,我的产品来自核心产区!
8月份以来,不下5通电话找山荣咨询。
“7.5平方公核心产区的LOGO,我可以印在盒子上吗?”
面对这样的问题,一时间我真不知从何“答”起。于是,我写下这段文字,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在大多数人心中,7.5平方公里=酱酒核心产区。
这是又一个乌龙事件。所谓“7.5平方公里”,其实是2001年3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授权茅台酒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或者说,7.5平方公里是“茅台酒产地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01年4号的规定,茅台酒(贵州茅台酒)产地范围为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内,南起茅台镇地辖的盐津河出水口的小河电站为界,北止于茅台酒厂一车间的杨柳湾,并以杨柳湾羊叉街路上到茅遵公路段为北界,东以茅遵公路至红砖厂到盐津河南端地段为界,西至赤水河以赤水河为界,约7.5平方公里。
但是,7.5平方公里并于等于核心产区。否则,就没办法解释后来茅台酒产地的调整了——2012年,贵州省提出申请,再次调整了茅台酒产地范围。
7.5平方公里范围不变。从该范围往南延伸,地处赤水河峡谷地带,东靠智动山、马福溪主峰,西接赤水河,南接太平村以堰塘沟界止,北接盐津河小河口与原范围相接,延伸面积约7.53平方公里,总面积共约15.03平方公里。
“7.5平方公里”,你可以“用”吗?
7.5平方公里,你可以向你的消费者贩卖这个概念,甚至把它印在你的包装盒上。但是,很显然,你的酒厂不可能在7.5平方公里范围内。
茅台老大哥悦近来远,想必能够对你的这个做法保持宽容。但是,消费者是否宽容,山荣就说不准了。遇上较真的人,或者职业打假人,你能证明你在7.5平方公里范围吗?如果不能,你这不是虚假宣传误导吗?
我知道,前提是你不会傻到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和“PGI”(地理标志保护),也印到包装盒上去。你能做的,不过把“茅台镇7.5平方公里”的图案印上去而已。
这虽然是偷梁换柱,但是,管用就好!
那么,“核心产区”你可以用吗?答案是肯定的:可以!
因为截止目前,并没有一部法律或政策性文件,对酱香酒、茅台酒的核心产区作出界定。
茅台酒产区范围,就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调整茅台酒(贵州茅台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名称和保护范围的公告》(2013年第44号公告) 核定的“15.03平方公里”。
除了茅台酒,茅台镇上还有众多品质优异的酱香酒。他们与茅台酒同享得天独厚的水源、土壤、气候、环境、气温、湿度、原料和微生物等自然条件(简称水土气气生)。
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这是约定俗成的理念。如果他们不在核心产区,就没有天理了!
问题是,究竟什么范围,算是核心产区呢?
科普一下,说几句大话:白酒产业重心,正在向优势产区集中。这是一个产业走向成熟,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的必然途径。
所以,才会出现那么多人找我咨询“7.5平方公里”的情况。虽然这是一个复杂的法律问题,但这也是一个行业产区意识的觉醒。我们乐见其成!想必茅台老大哥亦是如此。
在“产区”成为世界烈酒最佳表达方式的今天,仅从产区,消费者就可以对产品进行清晰的辨识,如苏格兰的威士忌,法国的干邑,俄罗斯的伏特加等,产品因产区而特色分明,彼此相得益彰。
因此,同样,白酒产区建设也是白酒产业创新转型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促进中国白酒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求的强有力的抓手。
以茅台酒为代表的酱香酒,是原产地域产品。就是说,它必须利用产自特定地域的原材料,依照传统工艺在特定地域生产,质量、特色或声誉在本质上取决于原产地域地理特征。
为此,山荣将酱香酒的产区划分为以下5个等级。你可以不喜欢,但你可以看一看(敲黑板,划重点):
茅台酒产地15.03平方公里,是经典产区;原茅台镇地域范围,是核心产区;仁怀适宜生产酱香酒的地区,比如荣昌坝园区等地是一级产区;赤水河流域属于二级产区;而其他生产酱香酒的地方,行业已经把它放到了三级产区里。
有人可能会说,周山荣你是不是搞忘了,其它很多地方也产酱香酒呢!在我看来,他们能产酱香酒又如何?茅台酒原产地不是经典产区,那么拉菲岂不要被挤出波尔多了?
有人说这是在拿地域差异性说事。没有地域差异,那还搞个屁的产区啊!产区的划分,就是为了彰显地域差异。茅台镇酱香酒,就是比别的很多地方都要好!
请大声告诉世界:我的酒厂就在“核心产区”,我的产品来自“核心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