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林黛玉嫁给贾宝玉, 可能是更大悲剧的开始!
同 性 恋在中国古已有之,历史悠久。我们现在所熟悉的“龙阳之好”、“馀桃之恋”、“断袖之爱”等都是其代名词。“龙阳之好”指的是魏王与其男宠龙阳君;“馀桃之恋”是指卫灵公与男宠弥子瑕;“断袖之爱”是指汉哀帝和董贤。
作为一位现实主义作家,曹雪芹在《红楼梦》中也涉及到同 性 恋,借以反映贵族生活的一个侧面。第9回中写道:“薛蟠不免偶动了龙阳之兴,因此也假来上学读书……只图结交些契弟。谁想真有好几个学生,被他哄上手。”这里的“龙阳之兴”、“契弟”、“哄上手”的意思是非常清楚的,表明了薛蟠的癖好。
事实上贾宝玉和秦钟、蒋玉菡、柳湘莲之间也有同 性 恋倾向。《红楼梦》第28回写道:“宝玉见他(蒋玉菡)妩媚温柔,心中十分留恋,便紧紧的搭着他的手。”;在第33回中贾宝玉遭父亲的毒打,原因之一就是“在外流荡优伶(指蒋玉菡),”;第66回中写道:“(柳湘莲)次日又来见宝玉,二人相会,如鱼得水。” 这后四个字真是耐人寻味。
曹雪芹把贾宝玉的癖好写得较为隐晦,以致于不少人读完《红楼梦》后,不认为他们之间有这种关系。还有人因不愿损害贾宝玉形象,不愿承认这个事实。其实,曹雪芹一开始就提到,不愿意把人物塑造得十分完美,更何况贾宝玉在贾府这个环境中耳濡目染,喜欢男风也就不足为奇。因此,万幸林黛玉没有嫁给贾宝玉,否则必将跌入有名无实的婚姻,即所谓的同.妻。(男同 性 恋的妻子)。在这段荒唐的婚姻中,林黛玉根本无法享受正常爱情甚至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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