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资产审计程序及常规舞弊手法
一、持有待售资产定义
持有待售资产:
企业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除处置组中包含的流动资产以外,其他流动资产不能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 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 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
二、持有待售资产账务处理
1、从固定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时:
借:持有待售资产--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持有待售固定资产发生减值时: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
3、持有待售资产出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持有待售资产
资产处置损益
三、持有待售资产常见舞弊手法
1、待售资产未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科目;
2、将资产违规计入持有待售资产,以减少折旧,增加利润。
四、持有待售资产审计程序
1、取得公司的明细账、总账(或科目余额表)及相关资料
2、编制持有待售资产明细账并做分析性复核;
3、复核划分至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资料(股东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企业已经与其他方签订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是否完备;
4、复核持有待售资产是否存在减值,减值计提是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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