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入室盗窃被失主侵犯,他们各自涉嫌什么罪,如何处罚?
常言道“卿本佳人奈何为贼”,说的人本来一个好人,为何要从贼为寇,本来是表达惋惜规劝之意,“佳人”也并没有特指女性。后来经过衍生,成为特指女性从事不良行为的代名词。在一个奇葩的案件中,就有一位漂亮女子当了贼,进行入室盗窃。
不过结局却让人意想不到,这位漂亮女子不仅没有盗窃得手,反而被失主当场抓获。随后失主以报警为威胁,要求女贼和他发生关系,畏于警察,漂亮女子只好同意。可事后这位漂亮的女小偷却主动找到警方,并且状告失主性侵。
那么这起案例中,双方都涉嫌什么罪,谁都罪责更大?
28岁的小兰是一位无业游民,虽然没有工作,但是她依旧过得比较滋润,原因就是她经常入室盗窃,并且收获颇丰。不过为此她也付出了一些代价,曾经三次进入看守所,出狱后依旧“重操旧业”。可是她没想到的是,自己有一天竟然会因为盗窃而遭到威胁侵犯。
作为一名惯偷,小兰对目标有着明确的定位,她向来只会对一些看起来有钱的单身汉下手。以来家里没人容易得手,二来她也有自己的秘密武器那就是自己的美貌。作为一位年轻靓丽的女性,小兰不仅有傲人的身材还有一张我见犹怜的脸庞。
这天她就盯上了一个目标,一位体格健硕的健身教练。小兰在健身房认识这位健身教练,并且通过闲聊得知了一些信息。比如健身教练有一辆奥迪座驾,一个人住在单身公寓中,经常不在家。这无疑都很符合小兰的作案目标,因此小兰制定好了盗窃的计划。
某天夜里,小兰偷偷溜进了健身教练的公寓,在此之前她早就观察了很久,知道健身教练的作息规律。可是小兰不知道的是,健身教练当天夜里并没有出门,而是在家中休息。就这样小兰翻箱倒柜只找到了几百元,却意外惊醒了睡梦中的健身教练。
以健身教练的体格,自然轻易的压制住了小兰。随后健身教练利用家里的绳索工具把小兰捆绑好,准备报警。这时小兰开始打感情牌,希望健身教练不要报警,自己居无定所身上也没多少钱了这才出此下策。
健身教练听到小兰的话这才回过头打量起小兰,只见小兰原本就我见犹怜的面庞,在暖色灯光的照耀下更显得美丽动人。而小兰傲人的身材也在绳索的捆绑下展现的淋漓尽致,看的健身教练心动不已。
健身教练思索了片刻,向小兰提出了一个颇具威胁的要求,那就是和他发生关系。健身教练表示自己的数百元可以不要,但是小兰要和他发生关系,否则他就报警。小兰迫于无奈,只能同意,接下来两人便进行了深入交流。
可事后小兰对此并不满意,还感觉和健身教练的交流过于恶心作呕。于是她自己找到了警方,交代了这一切,并且状告教练性侵。那么这起案件中,教练的行为是否构成性侵?双方各自涉嫌什么罪?应该处以怎样的处罚?
首先小兰自然是构成盗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1]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小兰的行为属于入户盗窃,无论她是否得手,偷了多少钱,这个罪名都已经成了。
不过小兰盗窃的金额不大,并且主动自首,因此公安机关对小兰进行了刑事拘留,并且判处了罚款。重点是健身教练是否涉嫌性侵罪?他又该如何进行判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健身教练在和小兰发生关系时,小兰一方面是被捆绑着的,并没有反抗的能力,因此健身教练属于暴力手段强迫女性。其次健身教练以报警作为威胁,逼迫小兰答应他的无耻要求,这就违背了小兰的意志,最后双方确实发生了关系,因此无论是从主观还是客观方面而言,健身教练都犯了强奸罪,最后他被判处了三年有期徒刑。
因为一次盗窃,导致两个人双双入狱,实际上这不仅仅是人性的扭曲,更多还是两人法律意识的淡薄。如果健身教练知道他的行为触犯了法律,相信他也没有胆子继续强迫小兰。而小兰如果具有法律意识,首先她就不会盗窃,其次在被抓后也应该运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被侵犯。毕竟法律是保护每一位公民的,即使是犯罪嫌疑人也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