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三个基本属性、三种存在形态、三大基本规律

《道德经演绎》第九章

——“道”的三个基本属性、三种存在形态、三大基本规律

“道”是一个文化概念。老子在《道德经》中所说的“道”有三个基本属性,离开了这三个基本属性,“道”在文化上就是残缺的。这种文化残缺可能会产生真理迷惑和价值迷失,引诱人们走向邪门歪道。有很多人,原本是出于美好的愿望学习《道德经》,由于学习过程中的断章取义和方向性错误,结果走向了歪道或邪道。

有的人终极毕生精力,躲到深山修真悟道,天天诵读《道德经》,苦思冥想、穷尽心智,结果还是不能悟道。不但没有成为仙人,有的甚至成了精神病人。有人给我写信说:“人有人道,狗有狗道;有茶道,有跆拳道……各走各的道,天灾人祸、杀人放火都是道!”他甚至引经据典,搬出“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论证“道”无善恶,要与我争辩是非。对于这样论道者,通常情况下,我都坚持《易经·蒙卦》的原则:“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

孔子说:“道不同,不相为谋”。是的,对于形形色色的鼠路蛇道,我一般不与他们论道。我在演绎《道德经》的过程中,始终坚持“道”的三个基本属性。在文化诊断学思考力教程中,也是以这三个基本属性作为诊断“道”的文化依据。

作为一个文化概念,“道”的第一个基本属性是“真”。在这个意义上,“道”是万事万物的本体和本源,是最基本的自然规律。不管“道”如何深奥玄妙,如何空相无形,其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如果否定了“道”的真实性,仅仅从个人的体验、感觉和幻觉上去定义“道”,对于这样的论道者,我一般都采取沉默寡言的回避态度。

“道”的第二个基本属性是“善”,善也叫“德”,在这个意义上“道”是一种修行。在《道德经》中“道”与“德”浑然一体,不可分割。把二者分开仅仅只是一种分析方法,是为了更好的认识它。浑然一体才是“道”的存在状态,并且也只有浑然一体,“道”才能发挥生生不息的衍化作用。正如脱离了道的价值属性讨论“道”没有文化意义一样,脱离了“德”的修行去讨论“道”的存在与《道德经》没有任何关系。所以,脱离“道”的价值属性去定义“道”的科学本质,对于这样的论道者,我一向采取敬而远之的冷漠态度。

我在《三道三术》中指出“大道至简,小道至繁;正道至诚,邪道至玄”,文中断言邪道非道。对此,曾经有一位所谓的“国学大师”给我写了一封很长的电子邮件,希望能说服我。他因为《道德经》第八章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段话,就断章取义地认为,水性即道性,“道”的规律性就像水的表现形态一样,水也有恶的一面,例如:水灾、水患,水害;污水、脏水、浑水、恶水,他进而认为,“道”无善无恶,鼠路蛇道也是“道”,是自然规律的表现形态之一。我当时没有回复他的来信,在此,一并做出回复。

事实上,老子在第八章下一句紧接着说“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这是对“上善”较为完整的解释。正是因为“水”比较全面地体现了这些善,所以说“上善若水”。真正“几于道”的是上善,不是水。污水,脏水、浑水、恶水不能称之为“上善”,也就不可能“几于道”。老子所说的“水”是一种意象,并不是客观存在物。这种水的意象是经过价值净化之后的象征物,并不是自然存在的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这句话恰恰论证了“道”的第二个基本属性:“善”。老子用水比喻上善,用上善诠释道,这恰恰证明:无善不成道!对此,《道德经》第八十一章对道之善做了最后的总结:“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

如果你接受了“道”的第一个基本属性“真”,认同了“道”的第二个基本属性“善”,那么必然地,你会同意“道”的第三个基本属性“美”。因为“道”是浑然一体的,是形式与内容的统一。真与善的有机结合必定产生“道”的存在形态——内容美和形式美。

作为本源和本体,“道”既具有结构的完整性,又体现关系的完善性。“真”与“善”体现“道”的结构完整性,“美”体现“道”的关系完善性。如果真与善的结合是机械拼凑就不会产生美;如果二者的结合导致内容杂乱、形式繁琐,也不能产生美。正如“道”这个汉字是由“首”和“辶”构成的一样,首要是根源根本的真实性,其次是可供遵循的正当性,并且,只有二者的完美结合,才能形成美丽的“道”字。

人们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抓住道的不同属性去定义“道”,只要这些定义没有南辕北辙,那么对于丰富人们的认识都有一定的帮助。定义的目的仅仅在于形成概念,概念反映了人们对于该事物的认识程度,如果要给“道”下一个较为完整的定义,即:道是可供人们遵循的最根本的自然法则。这个定义至少包括了三个基本内涵:

1,“道”是自然规律和自然法则,不是人为制订的法规和法律。并且,这些自然规律和法则是根本性和根源性的,具有普遍意义。

2,“道”具有可遵循的价值,是能够引人向善的导向。不是所有的自然法则都可以遵循,例如自然灾害也有一定的客观性、规律性和普遍性,但不具有可遵循的价值导向。

3,“道”体现了天人合一。单独存在的自然法则如果没有体现出天人合一的属性,就不具有“道”的文化属性。客观存在的规律性可以是真的,但是,如果没有被人们认识和遵循,就不能上升为“道”。正如大地不是大路一样,“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这个概念进一步强调了“道”的“真、善、美”的统一性。所有的“道”都是“真”的。虚假不是“道”的本质,它不过是以对立面的表现方式隐藏着“真”的本质属性,是“道”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异化表象。所有的“道”都是“善”的。邪恶不是“道”的本质,它不过是以对立面的表现方式隐藏着“善”的本质属性,是“道”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异化表象。所有的“道”都是“美”的。丑陋不是“道”的本质,它不过是以对立面的表现方式隐藏着“美”的本质属性,是“道”在矛盾运动过程中呈现出来的一种异化表象。

“道”具有两种最基本的存在形态,一是先天地之前而存在;二是后天地而存在。先天地存在叫做“一”,也叫“纯一”、“纯真”、“纯正”,这时“道”以真的形态而存在。天地之后“道”一分为二,产生了真与假、善与恶、美与丑的对立统一,出现了异化现象。人是天地之中的存在物,人既不可能超越天地的空间制约,也不可能超越天地的时间制约,进入到“天地之先”的状态。因此,人的思想和思维不可能直接观察、认识和体验“道”的纯一和纯真,只有在天地之中的矛盾运动过程中进行去伪存真、弃恶扬善的分析,才能近似地理解道之真,进而在追求美德的过程中“与道合真”。由此,产生了“道”的三种存在形态:

一“正”:道先天地而存在,具有纯一、纯正、纯真、纯粹的最初形态。是不可知的。

二“反”:道后天地而存在,具有一定的可知性。表现为真与假、善与恶对立统一的复杂性,以及相互转化的矛盾运动。这种矛盾运动会导致不对称、不对应、不平衡、不协调,产生了失中、失正、失衡、失德现象。

三“合”:圣人通过去伪存真、弃恶扬善的修道实践,达到天人合一、与道合真。这时“道”以纯粹的美德形态而存在,并通过圣人的言行举止得以彰显。“道”通过文化净化摒弃异化现象而返回到时空对称、运动对应、价值平衡的中正、稳定、平衡和协调状态。

反者道之动。物极必反,向对立面的转化是一切事物的基本规律,“道”在矛盾变化过程中,由于极端运动,导致真善美向假恶丑的异化。同样由于极端,假恶丑也会向真善美转化。如此构成了“道”与“非道”的对立统一和相互转化。这正如德国哲学家黑格尔的绝对精神在运动过程中发生“正、反、合”的变化一样。“道”在运动过程中会发生“正道”与“邪道”的蜕变,出现了正与邪的对比,产生了假、丑、恶的异化。如何不被表象所迷惑?如何才能坚守正道,如何不被邪道异化?如何在去伪存真、弃恶扬善的过程中“几于道”。进而在追求美德的过程中“与道合真”?有鉴于此,老子在《道德经》第九章中诠释了坚守正道,避免邪道的基本方法:

【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身退,天之道也。

【意译】 追求极致,不如适可而止;锋芒毕露,难以保持长久。为什么拥有金玉满堂的财富却守藏不住?因为富贵到了极点的人容易骄横放纵,终将给自己招来祸害。功成身退,适可而止,这才是中正之道。

道之真,在于天;道之善,在于人;道之美,在于度。过犹不及。在实践过程中,如果行为过度导致极端,就会走向反面。力度不够,就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老子认为,“多言数穷,不如守中”——只有“守中”才是最佳和最美的。能否“守中”的关键取决于“度”,为此需要进行角度、适度、力度、量度、用度的优化和选择,进而把握其中的对称、对应和动态平衡。

中正,天之道也。在《道德经》中,无论是“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还是“功成身退,天之道也”,都是“知恒(衡)守中”思想的具体体现。对此,我在《道德经演绎》第二章专门论述了时空对称规律、运动对应规律、价值平衡规律。儒道两家,同根同源,这三大规律不但是解码老子“天之道”的钥匙,也是解码《易经》预测功能及其“时、位、变”的一套方法。

在《易经》中,失中、失正、失位、失时、失德都是凶兆,反之就是吉兆。如何在“初六”(初九)到“上六”(上九)不同阶段的变化过程中,恰如其分地把握时位中正呢?这需要深刻洞悉时空对称、运动对应、价值平衡三个基本规律,才能通过事物的对称、对应和平衡关系,由此及彼,觉察未知和未来,进而通过“度”的把握正德守中。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其中心思想就是悟道知恒,好静守中,得一无为。而要做到这些,也必须深刻洞悉这三大基本规律。所以说,这三大基本规律就是“道”的具体内容(详见《道德经演绎》第二章)。

既然“道”的根本规律是时空对称、运动对应、价值平衡,为什么老子却说“道可道,非常道”?这是因为:

(1)时间和空间都是无限的,人作为有限存在物,其思想认识无法认识无限存在,因此,时空对称规律在整体上是不可知的,人们只能通过局部特征和个别现象去感悟它,这就是悟道。

(2)运动是永恒存在,人作为物种存在,具有暂时性,因此,运动对应规律在整体上是不可知的,人们只能通过个别经验和阶段性特征去领悟它,这就是悟道。

(3)价值平衡是一种绝对状态,人的思想只能认识相对价值,价值平衡规律在整体上是不可知的,人们只能通过相对价值去解悟绝对价值的平衡状态,这就是悟道。

尽管这三大规律在整体上是不可知的,但其存在的真实性是毋庸置疑的,人们也可以通过个别性和局部性对它产生不同程度的感悟。由于这三大规律体现了中正、和谐、平衡、对称的静态之美,并且具有可遵循的价值,由此断言:“道”的最初形态就是时空对称、运动对应、价值平衡的中正状态。由于矛盾运动造成了失中失正,于是人们通过“度”的认识和把握得道归真,重返中正。人类社会的困惑和迷茫症结在此,出路也在此。

事实上,要想运用好方法,方法对人也提出了相应的要求,否则就会弄巧成拙,画虎不成反类犬。那么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合理把握“度”进而践行“中正之道”呢?在文化诊断学思考力教程中,必须具备思维体系的完整性和思维方式的完善性,才能把握“五度”和“五用”。而在老子的《道德经》中,只有“守中”才能把握好“度”。要想守中,必须好静。浮躁轻狂的人缺乏“守中”的恒心,也没有把握“度”的耐心和细心。那么一个人如何才能好静呢?思维方式决定行为方式,老子认为,行为上的好静取决于思想上的悟道,因为悟道的人能洞悉世界的永恒法则和平衡规律,进而产生以中为度、以静制动、无为而成的智慧。“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守中是得道的表现,得道也叫“得一”。所以老子说“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候王得一以为天下正”。普通人得道的表现是好静守中,王侯得道就能够做到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悟道知恒;好静守中;得一无为;以正治国,以奇用兵,以无事取天下,其中存在一种逻辑关系,这是老子悟道的逻辑过程。这个过程有“真”的领悟,有“善”的德行,有“美”的结合。为此,我在《道德经演绎》第八章(下篇)结合上善若水提炼了八个字,简称“八字箴言”。这八个字是修道的着力点,把这八个字悟透也就“得道”(得一)了。也只有得道之人,才能够真正领悟“度”的奥秘。既可以运用“度”守持中正之道,也可以运用“度”将坏变好;既可以驾驭“度”达到无为而成,也可以运用“度”克敌制胜。

以老子悟道的逻辑过程为导向;以“中”为体;以“度”为用;以三大根本规律为依据,以“八字箴言”为着力点,可以将“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运用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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