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解构师 | 乔治·赫伯特·米德诞辰156周年

写在前面:乔治·赫伯特·米德1863年2月27日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南哈德来的一个中产阶级基督教家庭,今天是他诞辰156周年。米德是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所以特该发2018年社会学吧读书会上的一篇读书笔记,以兹纪念。

文 /小菜一大碟

乔治·赫伯特·米德(George Herbert Mead, 1863─1931),美国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及哲学家,符号互动论的奠基人。他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一个基督教知识分子家庭。1887年,米德进入哈佛大学攻读哲学和心理学,在约西亚·罗伊斯指引下转向黑格尔唯心主义;1888年,进入莱比锡大学学习,师从实验心理学创始人威廉·冯特和G·斯坦利·霍尔。1889年春天,在霍尔的推荐下转往柏林大学,致力于研究生理心理学,并在生命哲学大师狄尔泰的指导下完成了博士学位。1891年受聘于美国密歇根大学哲学系,讲授哲学和心理学。1894年,追随杜威转入芝加哥大学任教,直至 1931年4月26日去世,完成了其最后37年的辉煌学术生涯。

借助其人类社会学,米德被认为是同皮尔士、詹姆斯、杜威齐名的美国实用主义创始人之一。尽管米德本人学识渊博,但是生前从未出版过专著,只发表过一些论文。他的思想主要是课堂交流中显现出来的,并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完成了思想探索和系统化。米德去世以后,他的学生对课堂内容回忆,运用速记法和课堂笔记以及他的部分手稿集结出版了一系列著作。其中,《心灵、自我与社会》影响和受关注程度最大,并被翻译成了多种文字,不仅向世人展示了米德社会心理学的基本框架,而且关注于社会行为的发生及其机制,充分显示了米德对心灵、自我与社会这三者交互的敏锐洞察力。

在物理主义盛行的年代,哲学界有一种声音:心理学是物理学的分支,物理语言是科学的普遍语言;并试图以此排除“物质实体”和“精神实体”的“伪问题”,企图消除“精神科学”与自然科学的对立性;进而主张只有以物理学描述的事物存在,所有存在物都是物理实体。米德身处这一时代,深入思考了什么是“心灵”?我们的心灵是一个单独的实体吗?抑或这样的心灵是在经验内产生的还是在行为中产生呢?

米德尝试对心灵解构:他对华生行为主义进行了批判性继承,对冯特心理学进行了改造;并在此基础上,在人与社会交互的关系中构建出了自己的“心灵”观念。米德的基本观点:心灵与自我都从行动中产生,而行动是存在于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组织之间的具有社会性的活动,因此,心灵与自我完全是社会的产物。在《心灵、自我与社会》一书中,首先通过与华生的行为主义相比较,阐述了社会行为主义关于行动的基本观点。其次从持续进行的社会过程开始,研究心灵、自我和社会之间的关系;基本立场是坚持社会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根据人的行为解释人的意识;基本内容就是从进化的观点出发,论述人的心灵、自我如何从社会背景中产生和发展。

在心灵部分,作者首先谈及心灵的存在问题,人和动物都有心灵,但人的心灵的独特之处在于具有以下的能力:(1)以符号表示环境中的客体;(2)预演对客体可选择的行动路线;(3)抑制不合适的路线,选择可公开采纳的行动途径。因此,人类心灵存在的前提是有声姿态和表意符号。有声姿态是一种社会性刺激,它对作出该姿态的有机体产生影响的方式同另一有机体作出该姿态时产生影响的方式是一样的,我们无意识地置身于他人的地位并像他人那样行动,对自我意识的发展和自我的出现具有根本意义。而且米德认为心灵的特征是人类动物的反思的智能,它以成套的符号为中介,即语言。心灵的内容便是意义,仅当有机体能够向他人和自己指出各种意义时,心灵才会出现。其次,米德认为单单从个体有机体看待心灵是荒谬的,必须从社会角度解释,也就是说要认识到心灵的社会本性。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个体能够对他自己采取他人所采取的态度,能够有意识地使自己顺应那一过程,并且在任何特定社会动作中用他自己的顺应更改那一过程的结果。总之,米德认为当一个有机体懂得了有声姿态的含义,并且能够通过这些符号来理解他人,可以将自己置身于整个社会过程或体验中预演可行动的方案,这样个体有机体的心灵便产生了。

在自我部分,米德认为人类有机体在有了心灵之后,有能够在互动中将自身想象为评价客体的能力,即能在个体自身引起在其他个体身上所引起的反应。自我的特征是其自身的对象。自我本质上也是一种社会结构,产生于社会经验,在这一过程中,表意符号上的交流发挥了重要作用。其次,自我的产生依赖于三个阶段,首先是玩耍阶段,儿童只能领会几个重要他人的角色,因此他们在自己的经验中创造看不见的、想象中的玩耍伙伴,通过这一方式把在他人身上和在自己身上引起的反应组织起来,并认为此种意义上的玩耍是以某事为消遣,即扮演不同的角色、模仿大人的行动。此后,由于生理的成熟和角色领会的实践,儿童开始进入游戏阶段。参加游戏的儿童必须准备采取游戏所涉及的一切人的态度,而这些不同的角色彼此间必定有某种确定的关系,使得一个人的态度能够唤起其他人的适当态度。虽然在这一阶段儿童没有充分发展自我,但是从在玩耍中扮演他人的角色变成有组织的成员,这是完全意义上的自我意识所必不可少的。当一个人能够理解社会中“一般他人”的角色或采取“共有态度”以及对他自己采取泛化的他人的态度时,表明他已经进入了自我发展的最后一个阶段。米德不仅对自我产生的基础及发展阶段作了详细阐述,而且提出了自我本身的两个方面“主我”(I)和“客我”(me)。在他看来,“主我”是有机体对他人态度的反应,“客我”是有机体自己采取的一组有组织的他人态度,“主我”对因采取他人态度而出现的自我作出反应。由于采取那些态度,我们引入了“客我”,并作为“主我”对它作出反应。这两者在行动过程中是分离的,但它们是一个整体的组成部分,共同构成一个在社会经验中出现的人,自我实质上就是凭借这两个可以区分的方面进行的一个社会过程。

在社会部分,米德主要探究产生自我和心灵的这个社会有机体。米德认为,社会不是一种客观实体,而是社会成员互相作用的网络,个体通过使用符号给自己和他人的行动以意义。社会还同时有赖于自我的能力,尤其是社会的持续动荡和潜在变化。因此米德在运用心灵和自我来研究社会及其制度维护和延续的同时,还用以看待社会是如何变迁的。他认为,无论是社会组织的延续还是转变都需要通过心灵的调适能力并考虑其对于自我的影响。并不存在必然的不可避免的理由,使社会制度一定是压制性的、顽固僵化的。从这里可以看出,米德实际上把社会看成是一种构成的现象,产生于个体间的互动,正因为如此,社会才能够在心灵和自我的活动过程中被改造和重组。但是,由于个体是难以预测的,所以他借用主我和客我在社会活动中的融合来说明行动的不确定性。总之,米德认为社会是关于共同活动的构成模式,借助符号互动维持和改变其状态。

以上即为《心灵、自我与社会》这本书所涉及的关于米德的社会行为主义的基本观点及社会心理学体系的基本轮廓。他的社会心理学体系思想内容丰富,其内涵的丰富性主要体现在:以互动论的观点来分析心灵、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论述人类自身如何出现在社会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并强调在社会结构存在的先决条件下,心灵、自我是如何作用于一个有机体的。在方法论上,米德主张定性的研究方法,注重对社会行为的意义的研究,而且注重个体的内在经验,主要以描述和解释的方式研究人的心理。虽然米德认识到自我意识的作用,但是他只是强调了主我和客我的互动对自我意识的形成的作用,而却忽略了人的动机、潜意识和情感在互动过程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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